从卫生间出来,江修暮感受到了别样的氛围。
客厅里,司黎正拿着两条扭动的面包虫在喂鹦鹉,边喂还边夹着嗓子,叫它,“小乖乖,小可爱,多吃点。”
样子活像把小孩拐进森林里,准备大锅煮了吃了的漂亮巫婆。
他走过去,把鸟捉住,扔回了笼子里,这回顺便关上了鸟笼的门。彼此保护吧。
司黎靠在沙发上拄着下巴瞧他,思忖,这男人刚刚在浴室干嘛了?这么久?难不成在....
想到那两字,她的眼神渐渐微妙。
“江修暮,这鹦鹉以后就叫破烂儿吧。它能听懂这个词。”
江修暮叹了口气,给鸟加水,完全不想反抗地点点头,“行。”只要别再打起来,叫什么都行。再说,老话说贱名好养活。
这么听她话?司黎心想,那她要是直接说想睡他,他是不是也会干脆地说:行。你来吧。你来我就不用手动挡了。
要真是这样,那他还真是“让人省心的”男人啊。
但她最后还是没冒然提。
江修暮虽然同意了这个名字,但几年后,他还是反思自己是不是答应得太轻率了。鹦鹉的寿命比想象得要长,一般小体型的可以活七到二十年。所以他们回国时,“破烂儿”还活着。他俩把鹦鹉送给了房东老夫妇俩。
两位老人家特别喜欢,后来还特意带它去了一趟波兰。说是这鸟一直念叨着“Poland”。他们认为那一定是它前世忘不掉的地方,所以他们带着它去寻找鹦鹉前世“未完而命定的爱情”,了结它的心愿。
知道这事时,江修暮不由得扶额,脑子里浮现出三个字:造孽啊。早知道就跟她商量取个英文名叫“rubbish”算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当下,司黎沉浸在自己周密的“试探”计划里。
比如看电视时,时不时捏捏他的肱二头肌,他不反抗,她就继续去摸摸胸肌。这时,男人会看她一眼,但也不会说什么。她则得寸进尺地去摸他腹肌。这种情况下,江修暮有时候会直接走人,有时候又任由她摸。
司黎摸不准他的底线在哪里,干脆暂时停在这一步,打算等他被摸习惯了,再往下进行。
这计划本来制定得很有策略,温水煮青蛙,循序渐进。
可惜,计划永远抵不上变化快。
那天他们出门买东西,“不小心”出了状况。
从Tesco出来,江修暮左手拎着刚买的一大包东西,司黎走在他右边,悠闲地背手,嘴里哼着《欢乐颂》。
枪声响起时,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扔下东西,扯着她躲进旁边的墙后面。
司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扑倒在地。
她整个人被男人用身体全全护住,甚至他的大手都托在她的脑后,怕她磕到头。
如此一来,他的额头也贴住了她的。
司黎的长睫毛眨了眨。耳边枪声还没停止。是真的枪,也是真的子弹。不是木棍,也不是砖头。是一颗就足以要人命的东西。
眉睫微垂,她抽出抵在他胸前的手,忽然捧住他的脸,头微微一偏,对准他的嘴唇吻了上去。
尖叫,男人的、女人的、小孩的,狂笑声、警笛声...在一片“兵荒马乱”中,江修暮愣怔地看着身下的少女。她双眸微闭,神情认真地在亲他。
唇瓣上涂的是薄荷味唇膏,很凉又很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