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这个改变,不是他心血来潮,更不是“死马当活马医”,而是经过缜密的思考,作出的判断——阿黎她可能会喜欢粗.鲁一点的调调。
江修暮把他们之前的几次都按时间列表排序,分别分析了时间、地点、场景,还有人物心情...以及事后的“及时反馈”。
综合考虑,他发现最失败的,当属她打哈欠的那次。反馈是“没吃饱饭”,或许是因为他太温柔了...那是他最温柔的一次,简直是捧在手心里都怕掂坏了。
而反馈相对好的,是在沙发上,他本来完全没那个意思,她撩起裙子就来。
旁边还有一只鹦鹉歪着脑袋看他俩。司黎叫一声,鹦鹉就跟着喊一声“破烂儿”...一人一鸟把他夹在中间,莫名其妙的,江修暮被他俩的配合臊得脸红耳朵热。几次想换地方都被她摁回去。
那次,司黎摸着他耳朵反馈,“它就一只鸟,你羞什么?”
“不过你害羞的样子还挺好看的。”
然后,男人的脸就更红了。
江修暮干脆往后一靠,眼睛一闭,放弃了,任由她磋磨吧。
自古以来,哪个书生斗得过狐狸精啊?最后不都是沦陷的命。早点晚点有区别吗?
没有。
他那时自我安慰,她没几天就又要回国了,玩疯点就疯点吧。
可等司黎一走,江修暮发现这屋里,真是静得连根针掉地上都听得见。
以她目前的事业上升速度,聚少离多会是常事,往后他可能会比她还忙。
如果这点寂寞都熬不住,谈何长久。
所以她不在的日子里,江修暮该做什么做什么,两人偶尔发发短信和照片,互知音信就好。
直到某天下课,他在图书馆门口被一位女生拦住。
女孩一头栗色长发,说她叫Charlotte,是加拿大人,和他选过同一门课,曾在一个学习小组。她有关注过他的社交软件,他发表的论文她也都读过,觉得见解犀利又独特。
铺垫一番后,女孩热烈直白、大胆地问他有没有女朋友。她喜欢他这张与众不同的东方面孔,也很爱他沉稳不张扬的性格。如果毕业后他们还在一起,她很乐意陪他去中国看看。
善解人意又诚意十足的表白。
比起司黎的那句“就想找个男人亲一下”不知道真诚了多少倍。
可江修暮发现,只要提到“love”,提到“爱”这个字眼,他脑海里不由自主浮现出的,全是司黎的脸。
她生闷气噘嘴、发火骂他,还有在他怀里粉红着脸,气喘吁吁地喊他的名字...思念的雨没征兆地倾盆淋下。
原来她不在身边的每一天,他是如此、如此地想念她。
痴痴地想了她一会儿,女孩还以为他在考虑,反应过来后,江修暮郑重地跟她说“抱歉”。
“Sorry, I have a girlfriend. Now I ...miss her so much.”
说完,他连进图书馆的心思都没了。
沿着马路回家,风吹树叶的细微响声传到耳里都震耳欲聋。江修暮想起毛姆在《面纱》中的那句话:【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
当然,这句话不是用来形容她的。
司黎她才不愚蠢。他的阿黎聪明伶俐、勤奋上进、善良又热心肠。她漂亮美丽却一点都不肤浅,只是...她对他的爱太浅薄了。
她不在意他学什么,也不问他的理想、他的企图,更不会看他写的论文。她的世界永远是以自己为中心的。
司黎几乎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她自己身上,偶尔分给他一星半点都是在床.上。
即便如此...江修暮叹气地笑,想着,即便如此他还是很喜欢她。知道她的私心满满,也还是很想爱她。
他这种卑微到尘埃里、都快没自尊的爱,说出来,江修暮都怕吓到她。她肯定会蹙起长眉,说那也太麻烦了,还是算了吧。
不能算了。
他们之间这辈子都不可能有“算了”。男人大脑此刻颇有些癫狂地,不想他们之间的故事停止。哪怕往后情节庸俗乏味,但就是绝对不能看到它有结局。
浓烈的思念一直持续到晚间,十二点整,英国这边新的一天才刚开始,另一边,他猜司黎早都起床了。
不知道她现在人在哪里,香港还是内陆?
早饭吃了什么?还在节食吗?
手指不禁点开了手机的通讯录,江修暮沉默半晌,迟迟没有摁下去。
他现在通讯录里的人已经存了很多,中文的、英文的,往后还会更多,但第一行永远是“AAA司黎”。
司黎的也一样,一直是“AAA江修暮”。
这是他们刚来国外时一起设的,为的是如果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