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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晴(2 / 3)

上去,“嘿嘿,我就知道我家沈厌宝宝不会生我气。”

“……”

*

陈炽回到里家,房间里乌漆麻黑,只有门口一片太阳能灯的光线,里面无比寂静,仿佛是长时间没有人住过。

换了鞋,他像往常一样熟练地进入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了仅剩的一瓶牛奶和面包,坐在沙发上吃了几口。

他抬眼,看见了陈红留给他的纸条:

“亲爱的儿子,妈妈因为工作需要出差一周,望照顾好自己。”

他停滞一会,揉了那张纸,投进了垃圾桶,呢喃道:“又是这样。”

陈红因为艺人身份,缺少了太多陈炽少年时期需要的陪伴。而他的父亲,陈天继,在他七岁时就因为一次缉/毒行动牺牲,而她的母亲很痴情,没有另嫁他人,而家里也一直挂着他的照片。

他父亲的牺牲,也是所有人早就预料到的,性子烈,爱国,视死如归,都是他的特点。

因为是七岁,陈炽至今还记得他的模样。

陈红在二十五岁与他相爱,二十七岁结婚,然后生下了他。

陈炽伸手从书包里翻出了一盒烟,燃了一支。他吐了口烟,烟雾划过他的鼻尖,升腾在空中,直至消失。

他还是给许淋森打了电话。

一阵漫长的等待,他终于接了电话。

陈炽开口问:“你在哪。”

对面的声音很嘈杂,大概猜的出他在公共场合。

“陈红又出差了?”

“嗯。”

“我在酒吧里,怎么,想来找?”

“嗯,无聊。”

“哎呦卧槽,陈大爷这是怎么了?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吗?”

“……”

“你他么别废话。”

“行行行,惹不起。港门街,长晴酒吧。”

什么烂名。

陈炽灭了手中的烟,简单套了件蓝色棒球服,他便出发了。

徒步走着,十分钟便到了。

走进了酒吧,酒吧里布置得十分绚烂。粉色蓝色和紫色的光相互映照,映在吧台前的透明高脚吧椅,角落里沙发上的文字上也写满了桀骜不驯的字体。

其中一句:【世界太吵,愿你永远独行。】—匿名。

陈炽收住目光,倒是有趣,总之,这个酒吧里到处透露着朋克风。

令人惊讶的,酒吧是二层的,而地下酒吧的中央,有一个巨大的舞台,那正是驻唱闪闪发光的地方。

显然,地下酒吧的人更多。

许淋森也在里面,陈炽穿过嘈杂的人山人海,终于在吧台前看见许淋森。

走近吧台,调酒师很熟练地问了句:“你好帅哥,喝些什么?”

“冰水就行,这位帅哥不喝酒。”

许淋森替他回答道。

陈炽的确不喝酒,酒精过敏,就连巧克力也敢吃,生怕有个夹心直接给自己送走。于是便微微点头,应了他的回答。

许淋森抬眼示意,说道:“看,那是谁。”

陈炽随着他的视线望过去,舞台上有位正在整理麦克风的驻唱,手持吉他,皮肤白到发光,长发披在肩上,额前的齐刘海飘起,双目含情,等待着伴奏。

沈厌?

“长晴的王牌歌手,沈、厌。”许淋森道。

接着,还没等陈炽说完,她的声线响起:

“下首歌曲《陪你度过漫长岁月》。”

声音落地,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与欢呼。

这首歌当年并不大火,韵律并不符合狂热dj潮流。此时的她,脸上充满了学生气,一点妆容没有,正是意气风发。

陈炽看得有些怔了。

伴奏终于结束,歌声响起。

“走过了人来人往,

不喜欢也得欣赏,

在举手投降以前,

让我再陪你一段,

陪你把沿路感想活出了答案,

给你把独自孤单变成了勇敢,

……

沈厌的音色特别,属于清澈的少年音,不细不粗,清澈又带有穿透力,而不是柔美的女声,的确是当今乐坛少有的。

“沈厌是这酒吧驻唱?”陈炽放下手中杯子,问着。

“嗯,好像从十五岁就开始了。”

陈炽疑惑,“十五?”

“是啊,当时她妈在国外,她爸也不知道是谁,恰逢她外婆去世,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呗。”

“……”

怪不得她会这么勇敢,她确实没有什么可以在乎的,反而音乐才可能是她唯一的信仰。从前,陈炽会好奇她为什么对音乐情有独钟,现在谜底已经解开。

生活本就是枯燥乏味甚至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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