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去,“嘿嘿,我就知道我家沈厌宝宝不会生我气。”
“……”
*
陈炽回到里家,房间里乌漆麻黑,只有门口一片太阳能灯的光线,里面无比寂静,仿佛是长时间没有人住过。
换了鞋,他像往常一样熟练地进入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了仅剩的一瓶牛奶和面包,坐在沙发上吃了几口。
他抬眼,看见了陈红留给他的纸条:
“亲爱的儿子,妈妈因为工作需要出差一周,望照顾好自己。”
他停滞一会,揉了那张纸,投进了垃圾桶,呢喃道:“又是这样。”
陈红因为艺人身份,缺少了太多陈炽少年时期需要的陪伴。而他的父亲,陈天继,在他七岁时就因为一次缉/毒行动牺牲,而她的母亲很痴情,没有另嫁他人,而家里也一直挂着他的照片。
他父亲的牺牲,也是所有人早就预料到的,性子烈,爱国,视死如归,都是他的特点。
因为是七岁,陈炽至今还记得他的模样。
陈红在二十五岁与他相爱,二十七岁结婚,然后生下了他。
陈炽伸手从书包里翻出了一盒烟,燃了一支。他吐了口烟,烟雾划过他的鼻尖,升腾在空中,直至消失。
他还是给许淋森打了电话。
一阵漫长的等待,他终于接了电话。
陈炽开口问:“你在哪。”
对面的声音很嘈杂,大概猜的出他在公共场合。
“陈红又出差了?”
“嗯。”
“我在酒吧里,怎么,想来找?”
“嗯,无聊。”
“哎呦卧槽,陈大爷这是怎么了?不是一心只读圣贤书吗?”
“……”
“你他么别废话。”
“行行行,惹不起。港门街,长晴酒吧。”
什么烂名。
陈炽灭了手中的烟,简单套了件蓝色棒球服,他便出发了。
徒步走着,十分钟便到了。
走进了酒吧,酒吧里布置得十分绚烂。粉色蓝色和紫色的光相互映照,映在吧台前的透明高脚吧椅,角落里沙发上的文字上也写满了桀骜不驯的字体。
其中一句:【世界太吵,愿你永远独行。】—匿名。
陈炽收住目光,倒是有趣,总之,这个酒吧里到处透露着朋克风。
令人惊讶的,酒吧是二层的,而地下酒吧的中央,有一个巨大的舞台,那正是驻唱闪闪发光的地方。
显然,地下酒吧的人更多。
许淋森也在里面,陈炽穿过嘈杂的人山人海,终于在吧台前看见许淋森。
走近吧台,调酒师很熟练地问了句:“你好帅哥,喝些什么?”
“冰水就行,这位帅哥不喝酒。”
许淋森替他回答道。
陈炽的确不喝酒,酒精过敏,就连巧克力也敢吃,生怕有个夹心直接给自己送走。于是便微微点头,应了他的回答。
许淋森抬眼示意,说道:“看,那是谁。”
陈炽随着他的视线望过去,舞台上有位正在整理麦克风的驻唱,手持吉他,皮肤白到发光,长发披在肩上,额前的齐刘海飘起,双目含情,等待着伴奏。
沈厌?
“长晴的王牌歌手,沈、厌。”许淋森道。
接着,还没等陈炽说完,她的声线响起:
“下首歌曲《陪你度过漫长岁月》。”
声音落地,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与欢呼。
这首歌当年并不大火,韵律并不符合狂热dj潮流。此时的她,脸上充满了学生气,一点妆容没有,正是意气风发。
陈炽看得有些怔了。
伴奏终于结束,歌声响起。
“走过了人来人往,
不喜欢也得欣赏,
…
在举手投降以前,
让我再陪你一段,
陪你把沿路感想活出了答案,
给你把独自孤单变成了勇敢,
……
沈厌的音色特别,属于清澈的少年音,不细不粗,清澈又带有穿透力,而不是柔美的女声,的确是当今乐坛少有的。
“沈厌是这酒吧驻唱?”陈炽放下手中杯子,问着。
“嗯,好像从十五岁就开始了。”
陈炽疑惑,“十五?”
“是啊,当时她妈在国外,她爸也不知道是谁,恰逢她外婆去世,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呗。”
“……”
怪不得她会这么勇敢,她确实没有什么可以在乎的,反而音乐才可能是她唯一的信仰。从前,陈炽会好奇她为什么对音乐情有独钟,现在谜底已经解开。
生活本就是枯燥乏味甚至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