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身份证不会离身,更不会随意夹在一本书里。何况,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她并未发现有一张身份证。像是有人特意放进去的。是巧合就怪了。
算了,扔完垃圾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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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得靠风吹草动来分辨四周有没有人。
唐铃以为自己心大,不会害怕的,但事与愿违。下楼的时候,仿若胆大泼猴;上楼的时候,差点鞋跑掉了。
一回家,把门锁死。
她靠在门上大口呼吸,因剧烈的奔跑,胸前起伏难定。
皮外伤,向来只是小伤;精神创伤,显然更难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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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铃在家里待了好几天,期间写了一些稿,更多的时间用来抱怨。反正一个人住,自言自语、疯疯癫癫不成问题。
她的拖延症令那张身份证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品。
再往后,食物无了,她才压抑着心头的焦躁,勉为其难地想到,要为了身份证去一趟警察局。
去警察局,值得洗头。
她把自己整理干净了,将身份证塞进帆布袋里。出门前,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了一句:“要出门了哦。”在她眼中,出门是一件需要为自己加油打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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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光太亮了。她像刚从隧道里出来的,一阵恍惚。
这时,社区的大门边围了一群人,老少全有,莫名奇怪。
她向来不爱热闹,能远离便远离。
她绕开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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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不幸,也是意外。
她刚过马路,就从商铺门口的玻璃上看到了……有个人不顾红灯,笔直冲刺过来。这个人于她,甚是眼熟……
大脑的第一反应。
不好!
她想也没想,跑起来。
有了前车之鉴,这次她往桥上跑。
跑得迅猛,幻影出现。白云连着人,地面有了弹性,手臂向上,身体往前飞。明明气喘不过来,偏偏停不下来。
她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快速丢掉明黄色的帆布袋,纵身跳河。
随后,有一个人跟着她跳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