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很醒目。虎臣一身皮革甲胄,外罩一件毛皮外套,手持一根长矛,一看就知道是护卫。张成则穿戴着这个年代华丽的锦绣衣服,同样穿着毛皮外套,腰中佩着一把剑,典型的士人打扮。虽然傻瓜也明白这架势这两个人不是敌人,甚至可能是来援助的,但是他们随身的这些衣物可比“帮助”贵重得多!
护卫还好,那个士人身上的毛皮外套……那是昂贵的貂裘!哪怕隔着老远都能看出那种材质,那种毛皮色泽,那种细微的缝纫工艺……若非害怕战斗弄破这件衣服,他们早就动手了。这件衣服要是拿出去卖,至少够他们全体吃一年的!
他们的眼光很正确。这件衣服是放在地球上商场换季打折后依然标价1200元的貂皮大衣。
张成不敢置信的一次次的重复确认,但最后还是失望了,这些人眼中真的只有贪婪和恶意。
不过也许张成真的打量太久时间了,突然之间,虎臣身后一人暴起,长矛刺向虎臣后背。普通的皮革甲胄虽然轻便,但防御力并不高。这突如其来的背后一击如果刺中的,皮革甲胄是挡不住的。当然,这一击根本连皮甲都没碰上,就被一个看不见的墙壁挡了下来。
“虎臣,”张成叹了口气。“干掉他们!”蛮荒世界的规矩果然不一样啊。那就按规矩来吧。
听到张成的命令,虎臣笑了起来。他的头在笑容中变形,从人类的头部变成了一颗有着满口獠牙和斑斓毛皮的虎头。
“虎方!”过了好一阵子,领头那个人才回过神来!一瞬间难以形容的恐惧压倒了一切。虎方是什么?那是暴烈好战,嗜血残忍,最重要的是对人类而言压倒性强大的生物。他想转身,想要逃跑,但是已经来不及。擒贼先擒王,虎方轻轻一跃就已经跳过了彼此之间至少五米的间隔,手中长矛锋刃在空气中划出一条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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