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着郡主这么直溜溜地看着,是想着如何烹饪?
一时间珍珠错愕又莫名觉着好笑,甚至觉着这样的郡主特别可人:“婢子这就拎去给紫玉。”
“做好之后,记得分一半送到东宫。”沈羲和还忍不住叮嘱。
珍珠忍俊不禁,她决定亲自去送,想要看一看太子殿下的反应。
雁是高门大户聘礼必备之物,当然不是人人都能活捉大雁,便是本人不能捕捉,也会请人捉两只来充当门面。
大雁无人饲养,自然不能饲养下去,通常也是成了盘中餐,但准新娘亲口说烹饪,还给了烹饪之法,真是史无前例。
沈岳山过目完聘礼,心里其实有点惆怅,这意味着女儿嫁人又近了一步,等他面色落寞回到内院,就迎来了碧玉,碧玉施礼后道:“王爷,郡主请王爷去食汤羹。”
女儿的美食都不能勾起兴致,沈岳山兴致缺缺,却还是去了内院,坐上桌子,沈羲和就将炖好的大雁汤羹端到他的面前,又让人端上了片好的大雁炙肉:“阿爹尝尝,与我们西北的大雁可有不同?”
沈岳山炯炯有神的虎目一亮,倏地转头望着沈羲和:“大雁?”
抿唇含笑点头:“大雁,两只。”
哪儿来的大雁,还是两只,不言而喻,沈岳山顿时愁云一扫而空,豪放的笑声刹那间充斥着小院,大快朵颐吃了起来。
“嗯嗯,汤鲜肉香……”一边吃一边评价。
沈羲和坐在旁边,看着阿爹笑颜逐开,也忍不住露出笑容,她其实知道,他今日看到了聘礼,哪怕早就接受女儿要嫁人的事实,其实还是会怅然忧愁,故而才行此举哄他。
也不知是吃了女婿送来的大雁真有奇效,总之沈岳山又把女儿要嫁人的事儿选择性遗忘,一整日都乐呵呵起来。
和沈岳山的开怀不同,萧华雍听说郡主府送来了食盒,一开始还开心不已,等到一盘烤炙肉端上来,盘子摆得甚是好看,大雁翅膀和大雁头颅都还在,他怎么看怎么觉着不对劲。
“天圆,你来看,这是何物炙肉?”萧华雍有点不敢相信,他的大雁才送去不过一个上午,就成了盘中菜。
天圆缩了缩脖子,他和萧华雍在外漂泊多年,可谓吃遍天下能吃之物,这炙烤大雁也是吃过,他一眼就认出来,可他不敢说。
“殿下,珍珠姑娘还在外面候着,属下眼拙,不若请珍珠姑娘前来一问?”天圆果断推诿。
萧华雍凉凉看了他一眼:“请进来。”
珍珠敛衽躬身进来给萧华雍见礼:“婢子参见殿下……”
“免礼。”萧华雍急不可耐打断她,问,“这是何物炙肉?”
“回殿下,这是大雁炙肉。”珍珠如实回答。
萧华雍顿时脸上一僵,其实他早就看出来,只不过有些不死心,哪怕听到珍珠之言,他还是有些不死心:“雁从何来?”
“是殿下今晨送去的聘礼。”珍珠彻底打破萧华雍最后一丝希冀。
一时间萧华雍有些失语,不知摆出什么表情,亦不知该说些什么。
珍珠大着胆子悄悄抬头,就见太子殿下愣愣地盯着这盘炙烤大雁,那神情颇有些怜悯,就在她以为萧华雍要说些什么之时,哪知太子殿下提箸就开食。
炙肉一入口,他轻嗯着颔首,变成了被美食取悦到的容光焕发,越吃越香,弄得天圆站在一旁咽口水,这大雁和他往日吃的不一样,香味竟然越来越浓郁。
珍珠也闻到了,不过她到底吃过紫玉的手艺,还是能够面色如常,她又给萧华雍斟了一碗汤羹,让萧华雍伴着食用,让萧华雍吃得畅快不已。
萧华雍吃到翅膀时,发现它的皮被划开,用双箸沿着口子伸进去,扒出一个小竹筒,竹筒打开倒出一个小纸卷,展开上面是沈羲和的字迹。
雍雍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冰未泮。
这是大雁为聘礼的习俗之由,萧华雍捏着纸卷忍不住笑了。
他也顾不得吃了一半的东西,随意擦了擦手,就站起身走向书房,也写了一封信,交给了珍珠:“鸿雁传书,雁我已收,书就由你待我转交呦呦。”
珍珠接过行礼之后,就离开了东宫。
沈羲和刚把沈岳山哄好,珍珠就带着萧华雍的书信回来,上面写了一个关于大雁的典故。
大雁之所以成为聘礼,是因为它是鸟类之中的情挚,双雁一对,若是痛失配偶,另一只雁必将终身相守,再不另寻新偶,代表着一生一世一双。
许多人都会送雁作为聘礼,却从未有人探寻大雁背后真正的寓意。
这绝不是一种门第和颜面的象征,一对雁是着一种忠贞的承诺。可笑的是,许多人送雁不过是送个过场。
从潘杨之好,到大雁典故,他总是在不厌其烦向她表明,他此生有她足矣。
沈羲和饶是铁石心肠,也有松软得一天,她将书信放好。
珍珠发现,郡主终于将太子殿下送来之物珍藏起来,以往类似于这等非特意相赠,亦或是寻常书信,都是随意处置。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沈羲和与萧华雍都是依靠着书信往来,随着婚期将近,他们不能见面这是习俗,都说婚前相见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