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革//
我自认为,我和李海妍的很多朋友都不同,我和她的相识特别中带着奇妙。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2011年的圣诞节。当时正要和我签约的公司Joombas Music Group老板申赫带我去了一个party,虽然之后去过无数party,但这个party我将会铭记终生。
她在弹琴,在一间落地灯忽明忽暗的昏暗屋子里。跟房间外喧嚣嘈杂的环境形成鲜明对比,我只是想找个地方让我的耳朵休息一下,没想到会撞上她在弹琴。
是一首很老的调子,我已经不记得具体的名字了,但她在用钢琴弹布鲁斯,很特别的感觉。
“Hey! I dont know you came in…I just…”
她的英文流利得就像母语者一样,所以我还以为她是亚裔。
“Good piano.”
这是我跟她说的第一句话。
我本想跟她分享一些跟她弹的那首蓝调曲的想法,但当时我的英语根本不足以我准确地表达,在我支离破碎的英语中,她笑着用韩语说:“原来是韩国人啊,我也是!你可以跟我说韩语!”
然后我惊奇地发现,她跟我的老板好像很熟,熟到她即使不是Joombas的签约音乐人,也可以自由出入公司自由使用设备。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她是在韩国出道的solo歌手。然后我找来了她的MV和打歌舞台,以及一些综艺片段。
镜头前的她,就像沙滩上的阳光,灿烂而明媚,自由而闪耀。但我总觉得,这好像不是真正的她。
直到半年多以后,我被朋友邀请去海边玩,刚好看到她穿着比基尼娴熟地在帆板上冲浪,跟周边人一起大笑,看到我的面孔惊奇地向我招手并且跑过来。
“很开心在这里见到你。”
说完这句话她就又跑了。
那个晚上她介绍我她的朋友给我认识,我介绍我的朋友给她认识。两拨人聚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她悄悄跟我说“你英语变好了好多啊”。
那个晚上我们写出了《Summertime in LA》这首歌,我打开了手机的录音机,不知从哪里搞来的吉他声、大家就地取材做出来的声音、人声和声,就这样完成了一首歌曲。即使后来我换了很多手机,但那条嘈杂的录音文件,都存在我手机里。
那个晚上她告诉我这是她这几年最开心的一天。
第二天我本想带她去一家蛋糕店,但我联系她的时候,她发来了机场的照片,她要回韩国了。
我见到过她三次,第一次是在party上,第二次是在joombas的录音室,第三次是海滩边。好像每次见到她好像都是意外,她就像一阵风,呼地吹过来后又离开了,看不见也摸不着。
然后是S.M Town的LA场,她通过申赫哥给我送了票,我第一次在现场看她表演,她在台上光芒四射,我在台下轻声跟唱。《花不知道自己就是春天》被韩国听众评价为2012年春天的礼物,我也从这首歌中感受到了治愈和力量,是花总会盛开,是金子总会发光,我在异乡接受到的认可也让我渐渐对自己的音乐更加自信。
“拜托拜托帮帮我嘛~”
“叫一声欧巴听听。”
因为是在美国认识相处比较多,所以我从来没听过她管我叫欧巴,每天Dean来Dean去,革儿来革儿去的。
“革儿欧巴~”
我骨头都要酥掉了。韩国男人对欧巴这个词没有抵抗力,我也是。
很意外,她突然打电话给我,让我帮忙写一首歌。这是她第一次跟我撒娇,我当然毫无抵抗力。撒娇几乎是韩国人的必备技能,女孩子可能尤其擅长用可爱来抓住别人的心,但她好像和一般的女孩子不同,从来都是大方自然,她会毫不做作地大笑,她会热情地和你打招呼,原来她也会这么小女生地撒娇,真会利用自己的魅力啊。
虽说是找我帮忙,但我到工作室的时候她已经初步做好了编曲,曲风是欢快而有趣的funk,是我意想不到的风格,但她又处理得很好,甚至能听到一些让人眼前一亮的小巧思,我都能想象得到她在为我get到她精心设计的精妙点时洋洋得意的神情。我那时候才深刻地感受到“大韩民国的宝物”这个别名的准确性。她的确是宝物,音乐上的天才。
或许是身体吃不消了,她还没写完歌词就累得在沙发上睡着了,我看着她安静乖巧的睡颜,没忍心叫醒她,我接着她的进度把编曲做了收尾、从头修改了音轨,然后唱了demo。
那天演唱会见到她的时候,皮肤还光洁平整,怎么才两天额头就冒出一个痘痘啊,眼下也有一片乌青,是最近太辛苦了吧。高三了还是要跟随公司的安排跑巡演。我看到她在推特抱怨过学习很累,她能在做艺人大火之后继续当好学生的身份,这份对学习的热情是我这种不爱学习的叛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