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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章(1 / 3)

转眼间,大坛村用来引山上水的竹管已是全部架好。

竣工那日,村子里每家每户都有人来了,聚集在挨着村田的山脚处。

几个汉子将堆起来的枝叶点燃后,白色的烟雾向上升腾起来。

留在泉眼处的人一看下面飘上来了烟雾,立马将竹管口对准了泉眼,接着等了一刻钟时间后,又将竹管口挪开。

现在不是田吃水的时候,今日是试下这竹管的水能不能流到山下,这些水已足够了。

水顺着竹管流下山去,不一会儿,流进了大坛村村民们在山脚处挖的一方小塘里。

一阵欢呼声响起,有了这水,日后就不用再怕地旱了。

人群安静下来后,林大海将当日初架水管的话再对着众人说了一遍,重点讲了关于要派人巡视竹管的事。

话刚落下,就有几十只手齐刷刷的举了起来,里面有半大小子,也有妇人,林大海欣慰的摸摸胡子。

他再细细说出巡视竹管的好处后,又有几十只手举起来了。

村民里不免有些人因为惧怕山上有猛兽而不敢加入进来,虽然那虎兽当时并未伤害无辜,但它毕竟也是猛兽。

林大海也是将此事考虑进来了,见要加入的村民比他想象中要多,于是巡视的人员从两人增加至五人。

这几日帮忙架竹管的人和要加入未来巡视的人,林大海都记住是哪家来的了,细数了下人数,村里有五户从头到尾未曾有人出面过。

其中一家便是王根生家,那日天蒙蒙亮,王大海就带着几个知情汉子和物证去县衙报官了,王根生自然被判了罪。

因着过几日便是天子五旬万寿,按祖律要大赦天下,但王根生所做之事是触犯了太祖圣上亲自拟订的律例,两者相合,最后从轻处置,只判了王根生谋罪,王老太和王翠兰则免罪。

眼下,王根生还在县牢里关押,他家唯一一个男娃和他女儿一起被王根生媳妇带去娘家了,到今日还没回来。

王老太说是那日看儿子行笞刑受了刺激,在家静养,王翠兰则在家照顾王老太,因此他们家无人来参与竹管之事。

余下几家都是孤寡老人和懵懂稚童,家中主力都去县里或府城做工去了,都是请不得假回不来的长工,林大海和在场的众人都理解。

因此最后拍板,竹管通水后家家户户都能用上水,先后顺序就按照田的位置来,至于王根生家的地,看在王老汉的份上,就也允许他家用水,想起和善的王老汉,村民们都没意见。

听大爷爷说起王根生家,林思虞撅了撅嘴,她还记得,那晚众人散了,王翠兰还上前可怜兮兮的拜托她爹和大爷爷,不要向县衙告发她们母女包庇王根生的事。

她爹自然理都不带理,抱着她就离开,她哥揣着睡着的毛毛跟在后面,走到半路,碰巧遇上前来查看的她娘,林思虞一五一十的全都说了个明白,她娘也没说什么,照样和她爹恩恩爱爱。

此事告一段落,林家在小河村找老石匠订制的石磨也做好了,花了二百三十个铜板,林宇桑借板车将石磨运回家时,还被林二爷家的人看见了,以为他们家也要做豆腐,当日午食过后,林二爷的孙媳就带着块豆腐来瞧瞧是怎么个一回事。

得知不是做豆腐后,也没再多问,林二爷的孙媳放下豆腐就笑着火速走了,看的林思虞和她爹娘忍俊不禁起来。

藕粉的话,因着是林思虞‘偶然’捣鼓出来的,林宇桑和许氏都很开明,女儿在此事上有啥见解,他们夫妻俩都是思索再三,若是真行得通就拍板定下。

林思虞想着她那晚搅藕粉的碗太小,只有拳头大,几口都不够吃,她爹都直呼能吃上十碗。

因此她提出加大份量,上次是一碗用了十克藕粉,怕客人瞧见份量太少了不买,影响销量,售价也不好定。

鉴于会有客人再来一碗的可能性,她准备一碗用上二十五克藕粉。

不多也不少,份量决定好后,林宇桑就去山上砍了棵竹子做了些竹筒做碗。

关于支小摊的准备工作,林思虞还有话说:

“我们家的藕粉是县里头一份的吃食,指不定日后会闯出一番名头来,荷花粥荷花粥的叫,日后被他人仿去,也叫荷花粥,太容易失了新客,所以要取个摊名,就像周记面馆、曹氏布庄那样,方便客人识记。”

这话说的有理,林宇桑三人也都同意。

至于取什么名字,一家人拍板,就用最简单的姓氏,就叫“林记荷花粥”。

但这名字不光要让客人听见,也要让客人一眼瞧见。

字当然是林景逸写,但用纸的话太费笔墨,还容易脏污,许氏就扯出块手臂长手掌宽的白色麻布来,一针一线将“林记荷花粥”缝在上面,还绣了朵粉嘟嘟的莲花和两只毛毛的爪印。

林宇桑做竹筒时,还细心的将竹筒内里用刮板刮的光滑没有竹刺,还打磨抛光,防止客人吃的时候吃到竹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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