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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夫人(1 / 2)

郑勋正乐呵呵的围观惊蛰啃骨头,看到沈骁掀帘子出来后呲牙一笑,幸灾乐祸的说,“嘿,我当你能多待会儿呢,这么快也被赶出来了啊。”

“你这么闲,去把幸存日记写了。”沈骁往篝火里填柴。

“喂喂喂,就这点柴火了,省着点用!”郑勋嚷道。

“天气冷,火烧旺点。”沈骁说。

郑勋了然一笑,弯腰打量沈骁,偷偷摸摸的说,“是姑娘脚冷吧?”

旁边的孙铭正在给弓上油,听到郑勋的话,手抖了一下。

“老郑,你再胡说八道我把你当柴烧了信不信?”沈骁拍拍手,站起身朝着被褥走去,“我睡一会儿,怪物羽毛你自己想办法去。”

郑勋冲着沈骁的背影哼了一声,朝孙铭说,“对我们爱答不理,对人家姑娘倒是上心,差距啊差距。”

孙铭干笑了两声,“是啊。”

郑勋眼珠子一转,狠狠按住孙铭的脑袋,朝着篷布连努了努嘴,小声说,“诶我说你小子,还以为你为没打中怪物耿耿于怀,原来动这心思呢?”

孙铭拍开郑勋的手,“我没有,你别瞎说。”

“瞎说?你一从外面回来就往人家帘子里钻,当我没发现?”

孙铭转过身,背对着老郑,“关心队员,有问题吗?”

“嚯,给弓上个油,至于下手那么狠吗,给弓搓澡呢!”郑勋挑了挑眉,“小子,我腿不行,眼睛可不瞎,少蒙我。”

孙铭猛然起身,拿着弓跑到山洞另一边去了。

郑勋拿出一只烟,闻了闻又放了回去,笑着吁了一口气,“这下猎隼里可热闹咯。”

沈骁平躺着,眼睛望向天花板。

刚才换药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甚至还在认真思考有关鞋子款式的问题,这会儿却突然清晰的体会到指腹滑过脚面的触感。

很凉,很滑,很软。

洞穴基地巡逻员常年在野外跑,不会有这样细嫩的脚。

“沈队长还真是对我的脚...情有独钟呢。”江莱的声音突然闯进沈骁的脑海。

沈骁先是一愣,看了看掌心,然后把手臂搭在额头,自己都没意识到嘴角在上翘,直到他感觉到脸有点疼。

被那么结实的撞了一下,不疼才怪了。

沈骁无奈的摇头。

上次用腿踢,这次用脑袋撞,两次都往脸上招呼,都打这么狠。

自从成为殉道者,自己还真没被别人这么打过。

这姑娘,也真下的去手。

不是守夜人?简直睁眼说瞎话。

算了,慢慢来吧,万一问的太着急,再吓跑了怎么办。

好不容易找回来,不能再丢了。

沈骁闭上眼。

早就答应给她做双鞋的…

*

“春来”这个名字是沈骁藏在心底的秘密,上面沾满了尘封的往事。

自打沈骁以“十一”的身份在春家住下后,春来直接变成黏皮糖,时时刻刻都出现在沈骁身边,每天“十一哥哥”的叫个没完,两个人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闯祸,几乎形影不离,看上去就像兄妹俩。

春家对沈骁很好,吃穿用度都和春来一个标准,哪怕是春原先生外出回来带的小礼品都是一式两份,这种与身份不符的待遇让沈骁不安,他心里明白,虽说暂住在春家,但他和春来不一样。

春来的父母都是温泉基地赫赫有名的守夜人,有这样的好基因,春来觉醒异能就是早晚的事儿,她是春原先生的掌上明珠,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人。

比起春来,他只是个连名字都不配拥有的小角色,这样的角色在这样的时代,光是活下去已经足够艰难,所以他不敢奢求太多。

他时刻提醒自己,要摆清自己的位置,不能忘记父母的遭遇。

愚人命如草芥,守夜人只需动动手指就能摧毁。

儿童庇护所是个选项,但总归没有执政官家里安全。

都说背靠大树好乘凉,目前看来,作为陪读留在春家是最优解。

春来很聪明,那些在沈骁听来宛若天书的课程,春来都能快速掌握,每次考试成绩都能超出沈骁一大截,甚至能拿到满分。

作为她的陪读,成绩总不能太差?

于是沈骁丝毫不敢怠慢,每天都打着十二分精神去上课,无奈他的学习进度较春来差了太多,不是三两天能补齐的,老师们对他这位插班生“格外关照”,不仅上课提问下课抽查,连作业都要比春来多布置好几项,经常他还在挑灯夜战,春来已经睡大觉去了。

沈骁以前不算是个多爱学习的孩子,简直一个脑袋两个大,课堂上的东西完全消化不了,他又拉不下脸去问春来,否则就得承认自己还不如一个五岁的小姑娘,于是他想起了林正初。

林正初对沈骁谈不上热情,好在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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