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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1 / 2)

沾着油污的四方桌上放着一碗稀得可以清晰看到碗底的玉米粥和一小碟腌萝卜。

那怕是不挑食的丁小满来看都毫无食欲。

哦不,她现在不是丁小满了,她叫丁满枝。

一天前,她刷视频太晚忘记把手机关机了,大半夜被老板电话吵醒,说她负责的方案出了问题让她赶紧去公司一趟,她迷迷瞪瞪地打了辆出租车,困得实在睁不开眼,打算找到下家立马把这个大半夜把人叫起来加班的神经病资本家给炒了,然后一上车就睡着了,等她醒来,她就成了丁满枝,一本年代文里的刻薄后妈。

这本书的主角是原身丈夫王继军和堂妹丁满月,两人相爱,却因为王母和种种原因各自婚嫁,王继军娶了丁满月的堂姐,也就是原身,而丁满月嫁给了机械厂的一个小领导。

故事到这里不是结束,而是刚刚开始,丁满枝不是个好人,嘴馋,爱慕虚荣,表面装得十分勤快,能干,实际上是个连扫帚倒了都不会主动去扶起来的主,通过讨得王母的喜欢成功嫁入王家后本性暴露,一开始还装一下,后面连装都不装了,每天睡到大中午才起,对王继军几个孩子动辄不是骂就是打,心情不好就不给饭吃。

王老太太在的时候还收敛一点,等王老太太一去世,更是变本加厉,大冬天的让三个孩子上山去捡柴,险些被狼叼走,幸好被一个路过的好心人给救了,王继军得知之后大发雷霆,把丁满枝打了一顿,拉着她去民政局离婚,丁满枝娘家人嫌弃她丢人不让她进门,丁满枝只能跑到空置的知青点去住,后来生了一场病,四处借钱看病,可她名声在村里坏得很,根本没人借钱给她,娘家人根本没管她,最后没熬过冬天,人没了。

结局很惨,如果事实是这样,按照小说套路,她应该扭转众人对原身的看法,好好对待三个继子继女,撩拨男主,最后顺便做点生意,做一个好后妈,成为一个年代文女主。

可是,丁小满看着王家祖孙四人桌子上摆着的一盘炸的酥黄的小鱼,色泽诱人的红烧鱼,白菜炖粉条加上大白馒头,再看看自己桌上的玉米粥和咸菜,加上属于原身的记忆,沉默了。

她怕不是穿了本假书。

这具身体留下的记忆里,丁满枝并没有像书中那样苛责三个继子继女,相反的,她对他们很好,承包了家里洗衣做饭所有的家务活,三个继子继女每天就跟个少爷小姐似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事事顺着他们,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做饭,跟个陀螺似地忙到半夜才睡,原身在这个家与其说是后妈,倒不如说是个佣人,还是免费的那种。

总之,除了人名,处处都跟她看过的小说对不上。

想到这,她又往旁边的桌子瞟了一眼。

王老太太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穿了一身干净整洁的盘扣衣服,右手边坐着她继女王芳,今年八岁,对面是两个继子王从文和王从武,两人是双胞胎,长得却不像,哥哥王从文皮肤白一些带着书卷气,弟弟皮肤却是小麦色的,眉眼透着几分桀骜,瞧着就是个难缠的主。

察觉她的视线,王从武抬起头,以为她是想吃自己碗里的肉,嘴角下拉,透着几分凶狠,“看什么看,眼睛瞪出来都没有你的份,丑鬼,天天作怪。”

王老太太看向丁满枝,目光狐疑,也没瞧出什么来,用筷子敲敲碗,“行了,你管她做什么,赶紧吃饭。”

王芳看看她,又看看她哥,夹起一块红烧肉,朝她晃了晃,放进嘴里,吃完嘻嘻笑了两声。

她果然讨厌小孩子。

丁小满面无表情,低下头三两下把玉米粥喝完,跟喝了一碗水一样,一点饱腹感都没有。

小说里前期原身在王家肆无忌惮,胡作非为,而真正的处境是主桌都不能上,连口好吃都捞不着,一天天还有干不完的活。

乡下人家大都两间房,一大家子挤在一起,王家情况算是富裕的,有三间,一间是她和王继军的,主屋是王老太太和王芳住,王家兄弟俩一间,还搭了间小厨房,平时做饭吃饭都在这。

“小武,小武。”院子里传来声音,王从武应了一声,拿起两个馒头就往外跑,王从文也放下筷子,也拿了两个。

王老太太眼皮一跳,猜到孙子是拿给外面的人吃,心跟被割了似的滴血,“你这孩子,在家里吃就算了,怎么还往外拿。”见劝不住,只好叮嘱两个大孙子:“别往河边去,小心掉下去。”

“奶,我也要去。”王芳看她两个哥哥出门,有样学样,伸手就要拿篮子里剩下的馒头,被老太太一筷子打在手背上,疼得她立马收回了手。

“去什么去,一个姑娘家家的不要天天跟男孩子一起玩,不知羞,我是怎么教你的。”

她奶就是偏心。

王芳撇撇嘴,扫到一旁的丁满枝,眼珠子转了转,“奶,咱家衣服是不是该洗了,我身待会和我小妈一起去吧,两个人洗得快。”

王老太太一想,同意了。

丁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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