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质疑使得整个庭审厅充满了紧张和期待的气氛。曹宁陷入沉默,仿佛在努力回忆。法庭上的目光聚焦在他身上,等待着他解释这一关键点。
曹宁沉思片刻后,终于回答道:“我们获取新闻素材的方式确实主要是使用爬虫软件,当然还有其它渠道,比如根据一些谣言或风闻等等。关于星辰公司的事故,有可能就是从后一种渠道来的,由于时间比较久了,我也不记得了。”
公诉人继续提出质疑:“既然你说是根据谣言或者风闻得到的新闻,而星辰公司的高层根本不知道这件事,那么到底是星辰公司的谁要你们删掉这条信息的?”
曹宁皱了皱眉头:“时间太长,我确实不记得了。”
这个回答似乎并未完全解释清楚,公诉人仍然对曹宁的回答表现出怀疑。
除了这个疑点,其它问题都很快达成了共识。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判。
由于犯罪事实清晰、证据清楚,很快法院开庭做出最后判决:
以强迫交易罪对被告新世纪传媒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8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800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由于认罪态度良好,判处新世纪传媒公司原总裁杜嘉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判处新世纪传媒公司广告部原总经理曹宁两年。
被告公司的诉讼代表人、被告人杜嘉和曹宁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这起以可疑广告费牵扯出来的案件,总算落下了帷幕,而实验室火灾的调查也有了进展。
张轩派给李婉雅的技术人员,通过视频剪辑的痕迹,很快确定了火灾发生的时间是在下午4:21分开始的。
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很快锁定了4名员工只有进去的视频,没有显示其走出实验室,这一段应该是被删除了。其中有名员工在上午9:25左右推着一辆电瓶车进入了实验室,也是没有显示他和那辆电瓶车出了实验室。
根据资料对比,很快确定了他们的身份,带电瓶车进实验室的是实验室员工洪浩,另外三人都是研发组做测试的员工:陆平、周宇和朱贤。
奇怪的是,李婉雅发现去年并没有这几人的工伤申请记录。
带着确认的信息和新的问题,李婉雅在办公室找到了张轩,回报并商量下一步的计划。
李婉雅:“这就是实验室起火的时候,当时应该在场的4人。去年没有他们的工伤申请记录。”
李婉雅用手抵着下巴,歪着头继续分析到:“我推断火灾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也没有惊动消防,应该是他们自己及时发现并灭了火。
令我奇怪的是,只要消防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查明是电瓶车电池的问题,直接起诉电瓶车和电池的生产以及销售商,对方会赔偿大部分的损失。为什么要隐瞒呢?”
看着李婉雅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张轩觉得这时的李婉雅很像自家老妈养的猫,很想上手摸摸她的头。
“咳咳,”张轩赶忙叫停这个奇怪的念头:“人员受伤应该不严重,估计是实验室设备损失较大,而肇事者洪浩应该用钱摆平了伤者,但害怕承担设备损失的责任,故意隐瞒了下来。这背后有没有其它人的干预,现在还很难说。”
李婉雅抬头问道:“那我们还要继续查下去吗?”
张轩:“你先说说你的想法。”
李婉雅理了理思路,缓缓说出自己的想法:“我查过这3位测试人员,他们在火灾发生后并没有请病假,要不就是受伤不重,不需要治疗;要不就是去看了医生,但是没有在系统中申请病假,而这是被他们的经理同意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的经理就有嫌疑。
如果是前者,他们应该是拿到了足够多的好处,选择了闭口,那我即使去询问他们,他们也不会说什么的。如果是后者,那他们更加不会说,甚至会打草惊蛇。
而洪浩的经理王悦,有重大嫌疑,他是这个实验室的负责人,设备受损是无法绕过他的。而这个事故,将是他有罪的证明: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以及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现在我们还不确定他背后是否还有其他同伙,帮着他掩盖掉实验室的损失,这笔费用又是从哪里出的?
所以我建议这个事故先告一个段落,如果找到更大的鱼,我们再把他们一网打尽、连根拔起。你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