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的话是人,而不是不明垃圾。
甚至又是一个原主熟悉的人!
“我终于找到你了,师姐!”
……
现在,我该如何狡辩,才能让他相信我是失忆的呢?
四三:
俗话说过——有烟无伤。
曾经,天真的我信了。
但,现在见过世面的我,无法相信!
证据就是眼前这位,可能是“我”师弟的人!
虽然,他粗略看着身上衣袍完整,也没有任何血腥味,但他的脑子,绝对受过重伤!
不然,他为什么能够在哽咽完后,就要一边哭着一边提剑,来砍我这位小可爱呢?
后面不是应该进行和谐友爱的认亲环节吗?
感情你在说“师姐”时的含糊,不是在哽咽,是在咬牙切齿吗?
……
之前问题可以随目前状况变更一下,我该如何狡辩,才能让他相信我不是原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