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官从没想过,自己镇守的关隘会在交战短短一刻钟的时间里陷落。
而且还是双方根本没有实质性接触的前提下。
指挥官根本没有把那些野蛮人放在眼里,毕竟索伦王国打交道最多的就是北地的野蛮人,对他们了如指掌,所有的战法也都是为了野蛮人量身打造。
“如果没有另外一支人马,单凭那些野蛮人想攻破我的关隘,至少得留下五百具尸体。”
指挥官恨恨的想到。
可是因为另一支人马的原因,指挥官连接战的勇气都没有,直接弃城逃跑。
不是他懦夫,而是就算死战不退也是全军覆没的下场,而且还未必能给对方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这种情形下,带领队伍撤退,保存有生力量才是正确的抉择。
另一边,野蛮人兴奋的登上城头,可是还没等他们欢呼便听到一声巨响,随即地动山摇。
人类守军在撤退之前使用魔法的力量摧毁了城墙,连带上面的野蛮人也被炸上了天,至于落下来是死是活,就看个人造化了。
随后,猪头人推进到了残余的城墙,将旗帜插在了上面。
虽然野蛮人多次攀上城墙,但一次也没站住脚,根本算不上先登。
猪头人似乎啥也没干,但是散步一样占领了城墙。
纳扎很不服气,气得哇哇大叫。
杨牧云说道:“这次算你们赢了,关隘里面的战利品都归你们,外面的归我们,怎么样?”
看人类守军那娴熟的模样,肯定是把能带走的都带走了,不能带走的也摧毁了,一些破铜烂铁的杨牧云也看不上。
纳扎愣了一下,随即高兴的笑了,毕竟自己赢了,而且对方“心服口服”。
“城外有什么好东西?”
杨牧云说道:“那六个混血野蛮人。”
说到这个,纳扎一脸嫌弃,毫不掩饰自己对混血野蛮人的厌恶。
“那群家伙都是人类养大的,对咱们充满了仇恨,根本养不熟的。而且他们学会了人类的狡诈,会装着忠诚,然后背后打闷棍!”
这是野蛮人用血换来的教训。
当初看在同是野蛮人血脉的份上,将那些混血儿收留下来。
可是没想到这些家伙给人类通风报信,还在关键时刻对收留他们的部落出手。
而且这种事情不是一个两个,几乎是每一个。
杨牧云坚持要,纳扎自然不会反对。
很快,六个混血野蛮人就被抬到杨牧云身前。
此时,六人的狂化状态还没有结束,身上血焰升腾、红光缭绕,手脚不断地抽搐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可是又痉挛着倒下去。
杨牧云拥有木的规则,又有比木的规则更高级的丰收规则,立刻感觉到了这六个混血野蛮人体内密密麻麻的松针。
那不是普通的松针,而是加持有特殊力量的物品。
坚硬、锋利之外,还不断散发特殊的能量麻痹野蛮人的筋肉,刺激骨髓中的神经,阻断身体中血气和其他能量的流动,或者令其错乱。
杨牧云喃喃自语道:“有点像点穴!”
雪松部落的野蛮人自然不知道点穴的技巧,但是没关系,把全身上下所有地方都扎满松针,总有一个能扎中的是不是?
此时每个混血野蛮人身上的松针加起来都得有十斤八斤。
还都深扎在骨骼中,皮肉下。
能看到皮肤表面密密麻麻的小颗粒状凸起,但看不到松针的存在。
杨牧云心中暗道:这个松针还挺有用的,如果懂得认穴打穴,杀伤力更强,威力更大。
部落里十几个小野蛮人精擅解剖,对人体构造了如指掌,如果让他们使用松针,只需要一根就能要命,哪里会浪费十斤八斤。
另一边,人类将能破坏的东西全都破坏掉,不能破坏的也都一把火烧掉,然后麻利的向南逃窜。
野蛮人涌入关隘的时候,只看到处处火起,烟尘弥漫。
看到火堆里烧了一半的盾牌、弩箭等物资,野蛮人全都心疼得哇哇乱叫,拨弄着火堆抢救物资。
至于追杀敌人,谁还顾得上。
这也是人类惯用的伎俩,故意丢弃一些财物吸引敌人,给自己创造逃跑的时间。
有时候敌人还会因为分赃不均大打出手,杀一个回马枪说不定还能反败为胜。
然而,哥布林弓骑兵衔尾追杀,小刀切肉一样零敲碎打干掉了几百个人类。
剩余的人类见状立刻抛下武器,扒掉铠甲,身上所有能丢的东西全都舍弃,为的就是跑的更快一些。
至于杀个回马枪什么的,想都不想了。
然后,指挥官发现身后长相奇特的骑兵一直在刻意攻击队伍中的神职者。
神职者往哪边跑,那些骑兵就往哪攻击,所有的箭支也都是围绕着神职者。
神职者有防御手段,能够挡掉箭支,但是神职者身边的士兵没有,只能中箭扑倒。
想到这,指挥官命令道:“离开神职者!远离他们!”
剩余几个神职者又惊又怒,这种关键时刻,他们不保护自己也就算了,竟然还打算抛弃自己。
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