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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我告诉医生,别留疤,是我害怕,我害怕以后我见到她时,看到她身上的伤痕后会自责当初为何要这样对她。

最后我做了一个决定,只要她好起来,我就放她走。

程辰,一个还算可以的人,他是我为数不多值得信任的弟弟。

他来过我家,在楼下的餐厅见过张芒,他说他见到张芒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她,扯淡,哪有一见钟情。

临行前,我最后一次问张芒:‘恨我吗?’

她没说话,我慌了,只是因为她没有告诉我答案。我强迫自己去信服,她是恨得,只是不愿意同我说话而已。

真是不想与她以这种方式说再见,但为了让她可以继续恨我,我还是做了。三千万美金,如果程辰不继续加价的话,我以后一定想办法再从他身上套出比着多一倍的价格。

但这小子,还真是钱多的烧得慌。

算了,放她走吧。

张芒,你的名字真的好普通,谁给你起得?但你是幸运的,幸运的想要让人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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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程辰,我的出场虽然比较晚,但并不影响我后期所占篇幅的地位。

狗屁的‘白先生’,真想不懂哪个垃圾玩意给取了这么个名字,莘夏,多好的名字,干嘛不要。

回归正题,我第一次见到张芒,小姑娘安静、漂亮。但我却意外的在她身上看到莘夏的影子,我以为我看错了,后来经过我反复确认,她就是翻版莘夏,我感觉我一定疯了,毕竟我是直的。

再后来我发现,与直不直无关,只是我想多了,但我可以确定,她以后会变成和莘夏一样的人。

我告诉那变态,我看到张芒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她,我就撒了个小慌,谁知道一下子要赔进去五千万美金,我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不过我可以敢肯定,那变态动心了。

我乐意帮这老大哥一把,顺水推舟送个人情,将张芒带离那个虎穴狼窝,我倒要看看这变态可以忍多久,也全当这五千万美金随了份子,反正老子有钱。

就是看张芒这女人有点可怜,那变态果真是变态,对待女人怎么能那么残忍,搞的小姑娘都有心理阴影了,话也不多。我暂时将她放到我家的酒店,并告诉她别逃跑,我就是想试探一下,看看这个张芒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听莘夏说,张芒的父母早已不在,现在是住在叔叔婶婶家,而且她刚分手,唯一不好的消息就是,她那前男友是个警察。

如果我忙完家里的事还能再次见到她,我就把她带回家,总要给那变态的小情人一个容身之处嘛。

现如今,像我这般好心的人可不多见,我要是个女人碰到我的话,一定抱紧大腿不放。

还有,我是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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