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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天下糜烂(2 / 2)

排木瓦房及搭上茅草铺摆摊的脚商。

明初朝廷规定百姓只能穿杂色盘领衣,不许用黄色,而男女衣服不得用金绣,也不可用锦绮、纻丝、绫罗等材料,只许用绸、绢、素纱、布。

到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又下令,庶民不许穿靴,只能穿鞋。

不过对于百姓婚嫁,朱元璋倒是比较宽容,规定庶人婚嫁时,可以穿九品的冠服。

另外,百姓平时不能用冠,只可戴政府规定的四方平定巾、巾帼或网巾。

至于商贾,朱元璋视商贾为下等,这在服饰制度中也有体现。

如农民之家尚且允许穿绸、纱、绢、布,但商贾之人却只许穿绢、布,而不许穿用绸、纱。

除此之外,他还明确规定,如果农民之家有—人为商贾,就不许家人穿绸、纱两种材质的衣服。

这些知识,对于生活在互联网时代的朱高煦来说并不陌生,因此他也觉得朱元璋管的太多太杂。

不过当他来到这个时代他才发现,朱元璋的那些规定,对于真正的普通百姓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存在约束的地方。

如眼下的大树营内,来往贩卖物资的百姓大多头戴皂布巾,身穿青布袄、布裤、白布袜、青布鞋。

诸如锦绮、纻丝、绫罗等材料的服饰及长靴,根本就不是普通百姓能穿得起的东西。

甚至如朱元璋规定可以穿的绸、纱、绢,四方平定巾、巾帼或网巾等东西,也不是这个时代百姓能穿戴得上的存在。

“果然耳听不如眼见……”

朱高煦感叹着,但同时又唏嘘道:“恐怕也就我能瞧见这一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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