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人会注意到那条隐藏在芝加哥城中的古旧小路,它就像藏在丛中的树荆棘一样不起眼,被两侧同样古旧的大厦包围。
这是六十年前芝加哥黄金时代留下来的建筑群,石灰岩表面完全剥落,透着某种帝国余晖的萧索,大厦的上半部分完全显露出岗岩的颜色,最下面则密密麻麻被街头艺术家用涂鸦填满,涂鸦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去,但还未完全消失就很快被新的涂鸦覆盖,就这样一层盖一层,让人想起某些浮华夸张的梦境或者梵高的狂放画作。
这条路的名字是宾夕法尼亚路,是芝加哥曾经的城市中心,六十年前曾有全美国最尊贵的人们踏足在这条街面的每一寸角落,那时候的每个夜晚这里都云集着在商界呼风唤雨的大资本家和大银行家,他们挎着年轻的摩登女郎应某些重要的政客的邀请来到这里洽谈合作,曾有许多后来改变世界的交易在这条街上达成。
今天宾夕法尼亚路已经彻底没落了。
年轻人们再也不会来到这种老掉牙的鬼地方,街头艺术家也因此很少再踏足此处。随着黄金时代的故去,这条街道大概也要故去了。
这是一个被岁月侵蚀裹满沧桑的坟墓,怀旧的老人们就该和这坟墓一起走向死亡。
道路的尽头矗立着巨大的方形建筑,高耸的墙壁上没有任何窗户,只有接近顶部一排大型排风扇在缓缓转动。
可它保养得很好,和其他那些几乎完全失了新色的大厦格格不入,倒像是六十年前的黄金时代要在这里重演,甚至连下水道口都还在溢出白色的蒸汽,站在它的面前就会让人不由得拘谨起来。
因为这栋建筑的名字是……
芝加哥市政歌剧院!
加图索家族在芝加哥的驻地就位于这里,这个从意大利西西里岛走出来的新兴家族费巨资从北美混血种的手中把这毫无作用的浮夸建筑买了下来。
弗罗斯特.加图索自诩为旧时代的遗民,他也热衷于在芝加哥跨越时空去融进50年前的浮华岁月。
在近些时日,歌剧院中时常人声鼎沸,一幕又一幕大作在舞台上上演。
作为这里的新主人,弗罗斯特.加图索邀请了许多与加图索家族有生意往来或者政治交换的那些大人物在这里做客。
不过今天此处寂静无声,弗罗斯特拒绝了所有的访客,登门拜访的贵宾们则被委婉地引领到歌剧院的后门,各式各样的高档轿车就依次停在那里,红色的尾灯闪烁,厚重的车门被打开,引擎轰鸣,等待着服务生将被拒绝拜访的客人送到附近最豪华的餐厅或者酒店下榻。
如刻刀雕刻般坚硬的老人就在长桌的尽头正襟危坐,高挑的年轻人恭敬地站在他的身后。
弗罗斯特屏退了所有的侍者,只留下帕西。
环绕着整个空间的巨大立柱被漆成华丽的深红色,古奥威严的凤凰图腾攀在每一根立柱的表面,那是加图索家族的图腾,他们的家徽就是腾飞的凤凰。
那些立柱庄严宏伟,让人想起古罗马诸神殿,青铜的立柱其实是要擎起苍天。
穹庐状的天顶上绘制着恢弘磅礴的壁画,那是《出埃及记》,摩西手持权杖,分开红海,一时间让人分不清他到底是人还是神。
巨大的水晶吊灯簇在一起,形成巨大而华丽的卉,将金色的光芒挥洒向四面八方,把如此巨大的空间中所有的黑暗都驱散了。
铺设在地面的是纯羊毛手工编织的深色地毯,地毯的纹路如龙的鳞片层层叠叠,又像是海潮,华贵得让人眩晕。
“先生,我不理解,我们为什么要那么大的代价去买下一条次代种的胚胎,我们拿到他,也只能杀死他。”帕西为弗罗斯特斟满红色的酒液,他的金发耷拉下来,遮住那对艳美而诡异的眸子。
他们之间显然才刚结束了某个话题,弗罗斯特还有些意犹未尽。
老人的眼睛眯了眯,那对神话中的刀剑还如三个月之前一样交叉嵌入长桌的尽头,似乎感受到目光,傲慢与贪婪的刀刃嗡鸣,果然是有生命的东西。
“如果是一头重伤状态的成年体次代种,对我们来说价值不过是学术研究和贤者之石的淬炼。如果是一具次代种的尸体,他的作用也仅限于此。可出现在那场拍卖会中的是一枚胚胎,那里面正孕育某个伟大的生命,那个生命曾在某些传说中被冠以神的名讳。”弗罗斯特缓缓说,他开始摇晃杯中的液体,像是在摇晃血腥的圣药,
“古老的炼金传说,初生的神体内存在名为黄金圣浆的血,那是最伟大的进化药,甚至能塑造堪比纯血龙类的超级混血种。”
“超级混血种的意思是……”
“如你所想,血统突破临界血限的混血种。”弗罗斯特淡淡地说,“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个先例,他的名字是路明非,他的血样被分析化验了数十遍,至今没有发现任何和我们不同的地方,甚至远比普通混血种的基因更加稳定,几乎不存在堕落为死侍的可能。他要么是万里无一的奇迹,要么是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