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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八十三章 收获满满(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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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留下了不少称赞的声音,甚至好些人中午刚吃过,晚上就又来了。

只可惜这些主顾都未能如愿,因为他们想吃的东西不到下午四点就卖光了,只能等明天了。

还有那素鱼翅,用猪蹄做的彷生熊掌也够绝的。

别看那素鱼翅,只是用粉丝、鸡脯泥、五花肉、虾仁、鸡蛋,掺上菱角粉,加上黄酒和冰糖做出来的假玩意。

可是用烧鱼翅的法子,用高汤一吊,那味道和口感就跟真的一样。

反正宁卫民打当了坛宫的总经理可没少吃鱼翅,连他的舌头都吃不出什么区别来的。

谁能说这不是手艺?

但和素鱼翅相比,更让人称绝的还是那熊掌的制作。

因为是猪蹄,不用石灰水泡发了,也不用米水去味儿了,更不用一根根的除去熊毛。

确实得说,这处理原料的环节省大事了。

但反过来,拆解猪蹄子也不容易呀。

必须要从骨骼和机理,依次摆成熊掌的模样,那可费劲了。

得亏江大春和小查是北海彷膳出身,最擅长就刀工组字,干这活儿正合适。

否则要换成别人,兴许他们更愿意一根根的拔去熊掌的毛发呢。

收拾不易,炖煮也难,难就难在耗时间上了。

做熊掌是最不能急的,哪怕假熊掌也一样,先得抹上蜂蜜文火烧一个小时。

然后把蜂蜜洗去,再把猪蹄在砂锅码好形状,一次放好作料。

等到完全用湿面粉封死砂锅后,用微火炖煮。

然后就是耐心等,什么时候砂锅里的汤汁全收干净了,什么时候这道菜才算做成。

不过说实话,味道真是顶顶好的。

想想就知道,作料在密封空间一点点深入肉中,不丢味也不跑水。

最后收好汤汁的一刻,味道全进去了。

打开一看,虽然只是猪蹄而已,但脂嫩微颤,美艳如同软玉。

品尝起来也不是普通猪蹄肉可比,更像是极品鱼唇。

尤其是猪蹄的小条肌肉,特别柔软肥嫩可口。

反正这么说吧,即便不是熊掌,可就按这个费劲的做法,就按这道菜堪称猪蹄天花板的味道。

那也理应卖出熊掌价了,一点不亏心啊。

不过话说回来了,这两个主意再好,也及不上张大勺给出的最后一个主意。

对于张大勺告诉自己的胭脂米“紫金箍”,宁卫民是真动心了。

他虽然还不敢肯定那胭脂米是否真有张大勺描述的那种高品质,可他依然充满了无限期待,打算动用全部的关系和能力去找一找。

因为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特别的顶级食材,在收智商税上有多么方便。

就像拉菲、茅台、鱼子酱、白松露、蓝龙虾、法国盐之花、蓝鳍金枪鱼,哪个不是让富人心甘情愿的把钞票奉上。

说白了,富人吃得是饭吗?

不,他们吃得是身份,是猎奇心,是物以稀为贵。

尤其西餐界还常拿华夏没有顶级食材为理由,认为中餐因此理当价廉,上不得厅堂。

所以宁卫民也就更有一种为国争光的动力。

要找到这种米,并且尽力要把这种米保护起来,用来坑外国人的马内。

为此,他采取的直接行动是以坛宫饭庄的名义联系了农业大学,去跟业内专家打听胭脂米的详情。

这不问不知道啊,一问更是让他心热。

因为农业大学那边,还真有比较详实的资料,经过农业大学的教授介绍,处处显示出这胭脂米的来历非常。

敢情胭脂米全称为“御田胭脂米”,是一种极为珍贵的作物,原产于HEB省丰南县。

曾为清廷“贡米“。

康熙皇帝也曾亲自种植、培育,并在其个人笔记《几暇格物篇》中有记载,称这种稻米颜色红,米粒长,味道香,与一般红米不同,命名为“御稻米”。

后几经尝试,终于成功移植于京西,也就有了京西稻之称。

康熙培育了御稻米以后,除了北方,也倡导在南方推广。

康熙五十四年,曹雪芹的父亲曹頫从其母舅李煦那领取御稻种一斗,开始在江宁(南京)推广,同时也在自家田里种植。

曹雪芹少年时也许吃过这种米,并在后来写进了《红楼梦》。

再等到乾隆皇帝下江南后,从江南带米回京,南方的胭脂米也就成了“紫金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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