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对任何人一视同“不”仁,月老是我,死神是我,随便先生是我,差不多小姐是我。人们总是倾向于将自己的世界封闭起来,在面对他人“无赖”的关心时,一边表现得十分无奈,像是极其厌倦别人的关心,将其拒之门外;一边暗自流泪,为什么不能早些遇见那些小美好,为什么对自己热爱的事物感到忸怩不安,为什么要残忍扼杀所有值得的可能。我们存在于生活之中,我们是生活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帮凶。为什么要舍弃自己的热爱?尼尔·波兹曼说毁掉一个人的往往不是他最厌恶的,恰恰是他最热爱的。我认为,为自己真正热爱的而献身,毁灭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也值得。我们在这个迷茫的世界漫无目的其实也是一种随波逐流,这些岁月我渐渐学会放下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在这个数字化时代,数字是最能侵蚀人心智的东西,也最应该被摒弃。有的人把理想埋葬在光阴里,腐烂了,就再也找不回了。我哭号着不愿这样做,因为人间值得。即使芳草不知道我喜欢她的清新,水果不知道我喜欢她的香甜,只以为我是无聊的在田野里游荡的人。我喜欢蒲公英,喜欢看着洁白的蒲公英从指间流逝,愈来愈远,载着我年少的梦想,飘飞向未知的远方......也许它会在某处落脚,生根发芽,那里是否会有一个人,像我这样无聊,用它许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