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雪盲,我们同住过一个月。”
作为一名杀手,记忆力自然也是顶尖,任如意记得自己任务名单上每一个细节,很快就在记忆里找到六年前那次任务。她去往霁国寻人,白雪茫茫,遭遇雪盲,和偶遇的大夫在雪地一起住了月余。
一年后,霁国亡国。
没想到洛锦书是那时的大夫,倒也算缘分,任如意苦涩笑道,“每次最糟糕都遇见你,也算有缘。”
但任如意不知道的是,这已不算是缘分,而是某种冥冥注定。洛锦书死了,又重生在五年后的这个时间,遇见假死的任辛。
洛锦书找了一处避风地扶任如意躺下,金针还在客栈,她取出身上仅剩的金疮药,拔开瓶塞,想一想还是道,“有些痛,你忍着点。”
“这点伤,早习惯了。”任如意并不惧怕这些微乎其微的疼痛,洛锦书迎着光一点点撒药,“我知道你不怕,可习惯了不代表不痛,痛就是还有知觉,若是哪一天如何都不痛了,我便是大罗金仙也不愿救了。”
“为何?”
“不想活,心死了。”
这又何尝不是说的洛锦书,霁国亡了,她藏在药铺里,心死了。任如意仰头望着洛锦书颈侧血渍,“你不救,我救!”
声音铿锵有声,洛锦书没听懂。
?
“霁国没有了,你的心死了,我来救。仗剑江湖,我们一起。”任如意望着洛锦书,有那么一瞬间她当真以为可以,至交好友,浪迹江湖。
“如意,我要是小郎君,肯定喜欢你。”洛锦书包扎完最后一道伤口,忍不住开起玩笑。她笑起来清清淡淡,却藏不住眼角肆意风情。任如意一愣,没料到洛锦书被于十三一箭伤了肩非但没落寞,还能这般笑。
那股抵在胸口的气也因着洛锦书笑容散去不少,“你还能笑出来,于十三的弩箭是饿鬼道精制而成,你脖子这道伤可不易愈合。”她故意提到于十三观察洛锦书神色,洛锦书察觉也不避讳,“他是梧国人,就像钱昭说的,这是你们的事。我救你是因为朋友,无关其他。你回不回去我都不会过问。”
洛锦书出言安慰任如意,“你也不用担心我脖子上的伤,从前霁国医馆开到安国,我还记得几个位置,一会去碰碰运气。”
任如意知道昔日霁国医馆实力,都说医者不自医,她相信霁国旧部应会妥善为洛锦书治疗,便没再说什么,等药劲上来,沉沉睡去。
洛锦书见任如意睡了,将早前采买的驱蛇虫药撒上一圈,这才转身离开。
还是白天洛锦书买银簪的长街,她只身一人走在空无一人的长街,白日的喧闹恍若一梦,那根花丝银簪尚未被主人展示,已经沾满鲜血。
说不在乎其实是假的。
她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甚至想要好好和对方谈一谈,一根弩箭将一切刺破,于十三用实际行动在告诉她,他是梧国六道堂人,他有任务,他随时会死。
可再看她波澜壮阔死后重生的一生,一切又好像不是事。
洛锦书没有钻牛角,转身步入一条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