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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晚来春雨发好物(1 / 3)

燕帝国景宗十八年初,又是一年四月清明。

一把油纸伞缓缓过桥梁。

伞下过了今日便已及冠之人眯着双眼看桥下水面上的微风细雨。

直湿衣衫。

经脉内此刻空荡荡的,本来经脉内星罗网布的元气,此时如山间枯水小溪,只余浅浅鹅卵石间残存着些许水泊。

本来欢快游曳的小白鱼此时也不见踪迹,这大概便是用出那鬼使神差一剑的代价。

可惜那一剑的风光没有太多人欣赏。

五年前那件事最后的结果是小镇走出了十几位少年少女。

沈哥儿,年哥儿,吴姐姐,一众人早早地离开小镇了。

丁前溪看着远处雾蒙蒙的青山,镇子人家烟囱里偶尔冒着缕缕青烟,有鸡翠鸣,狗长吠。

镇子充满了寻常的烟火气息。

其实跟有些人说的那样,能活着就很不错了。

日子过得一天又一天,只是山上的深潭里,捉不到小白鱼了,自然也熬不出高胖少年最喜爱喝的那碗白鱼汤。

有些人一分开,可能这辈子都没机会见面了。

而有些人,见了一眼,便再也忘不掉了。

隔壁邻居家不知道吃了什么迷魂药,偏偏要让丁前溪娶了曹锦儿做那上门女婿。

及冠以后就要结婚了。

对了,那个娇俏少女替自己抹身洗澡,也早已见识到自己那般不堪的样子。

想起那折断的手脚,光恢复便用了三个多月,在大道前途面前,果然自己是不被在乎的那个吧?

还好有那个拎着一桶井水好不容易拖拽到门前还潵去大半的娇憨少女一直陪着自己。

都说男女授受不亲。

老实朴素的中年夫妻,更是在意自己闺女的黄花最终被谁摘去,要是没有自己父母的默许,那姑娘无论如何也不能与自己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吧?

其实隔壁那对夫妻看着邻居一直看着这孤儿长大,十几年间也没少帮衬,这次看着本来活蹦乱跳上山的小伙子,回来的时候那般惨样,这让早已经把丁前溪看做半个儿子的妇人,红了双眼。

这位小镇上妇人,只是听说什么机缘,什么大道,没读过几本书的她才不去管那些,不过妇人看着丁前溪的模样,便知道这肯定是个福缘浅薄的少年郎了。

好在这小子很小的时候便十分懂事,自己闺女也十分腻歪着那个少年,镇上有人说什么闲话,骨头断了即使长好了,也不能干庄稼活了,小镇上一直老实巴交的中年汉子,那次破天荒顶了句嘴,那孩子年纪还小,骨头断了,不见得长不好,跟小麦地似得,冬天再怎么碾压,来年春天长势依旧喜人。

不像有些人啊,天生的软骨头,就爱欺软怕硬,耍嘴皮子。

中年汉子那晚在自家婆娘面前,挺直了腰杆!

那小子虽说暂时只算做半个儿子,可一旦娶了自家闺女,半个不就约等于一了嘛。

丁前溪想着那仿佛从骨髓里流淌出来的神奇东西,那颜色像…酒?

骨头虽然断了,可那东西无孔不入,如今好像也没留下什么后遗症。

不过,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那没能报的仇,这辈子可能真的报不上了。。

在外人看来,仅仅获得一条小白鱼的丁前溪,资质即使是有,恐怕也只是比江湖武夫高那么一丢…

食之无味,弃之…那便弃之吧。

陆叔叔带着年哥儿走之前特意过来看望了少年一眼,只是当年自己执意不愿麻烦人家,仅仅向对方求了一个固定住所,后来又东拼西凑着过生活的少年,怎么看也不是那种甘心平庸的人?

叔叔说,“你娘亲以前在这片山河也是顶顶有名的女侠,只是后来不知怎么嫁给了吴王,年轻那会其实叔叔也是极为爱慕你娘的,只是很多东西有时候实在是不由己,不过你五岁那年刚到府上的时候,那一言不发的倔强样子,简直像及了你娘。你说你要自己过生活,我便允了,其实暗中对你多有照顾,说这些不是想让你以后感激些什么,实在是我已经老了,此次离别这处老宅子以后可能就回不来了。”

中年富人形体消瘦,将手中的房契地契送给丁前溪,“先别着急拒绝,就当是留个念想。”

少年接过那些看似薄纸,实则沉甸的东西,当时不能尚不能起身的丁前溪,只好略显苦涩的说声谢谢

那富贵宅门其实一直深锁,少年未曾看过,也不愿去看,后来也不曾住在矮小别院里了,从山上下来的时候便被曹锦儿父母接到了家中。

这个孤儿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

只是他还喜欢一个人坐在矮小别院那木门后的青石板凳上,即使很多人都不在了,很多人都离开了,但是这里有很多血淋淋的回忆。

只有这样自己才不会忘吧?

那个高高在上的镇北大将军,燕国帝王朝的刽子手。

“镇北王。”

“镇北王!”

“镇北王…”

当少年在偏远的历口小镇某处挂的那个画像知道了皇帝身边陪坐的那个将军就是镇北王的时候,少年心中生出一阵无力。

做为大燕权柄最重的两位将军之一,此人武功霸蛮不可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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