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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江湖很大也很小(1 / 3)

罗轩等人好不容易等到丁前溪上楼落座。

迟到先罚三碗酒,所以罗轩笑着给丁前溪倒上了满满一碗酒,并且给自己也满上了。

这个行走江湖多年的男人端起碗,一口饮尽,然后用空碗底对着丁前溪,笑眯眯看着少年。

丁前溪苦笑,人家干了,这是让自己随意啊,好在喝了陈三秋那葫芦酒早已练出一点酒量的少年也不觑这三碗酒,当下也一干而尽,并抢过酒罐给二人满上,如此三碗过后,豪爽的罗轩已然拿起筷子敲着碗,唱些方言小曲。

一众人轻声附和。

江湖有酒江湖醉,埋头吃菜的丁前溪又被李宁洛鄙视了,这小子一点眼力见没有,还没陪她喝上一碗酒。

就显得过份。

那女扮男装的朱乐此时就坐在丁前溪的右手边,看着这个她从小便仰慕的剑客,喝酒的架势大气极了。

不过喝完这碗酒,吃完这顿饭,镖局是镖局,他们是他们,两帮人很难再有交集了,此时小姑娘的眼睛里写满哀愁。

到底是罗轩一手带大的姑娘,少女心思很难猜,可罗轩知道她此时忧愁的是什么,绝非那一见钟情,情迷不已。

而是这个小姑娘捏紧双手,罗轩便知道她想拜师,最不济也得讨上几手好剑法。

汉子爽朗笑道:“丁哥儿,我家姑娘打小就喜欢江湖侠客,佩剑武夫,看姑娘的样子估计有件难为情的事情想要开口,但又不好意思开口的,做为她的长辈,鄙人就厚着脸替她问上一句:小哥儿可有收徒的打算?不嫌弃的话就教我家姑娘个一招半式的,好教她知道练剑辛苦,让她知难而退!”

朱乐也是个心思玲珑的人,站起身来给丁前溪倒了一碗酒,后者犹豫了一下,道:“如果不是拜师酒,那可以喝,如果这碗酒是拜师的意思,那我不能喝,实在是我自己这一路都还没走明白,跟新开的店铺那般,是个刚刚入行的新人,怎敢胡乱教人,那不是误人子弟吗?再者说,修行这东西,真的是天生的,有些人这辈子都看不见那种东西…”

丁前溪伸出双手,不知道怎么就想到了老道人,当年也是这般侃侃而谈,坐而论道,睹物思人。

“这些元气就在我的指间流动,我看的见,所以看得见是基础,看得见还得摸得着,当年开窍之时也很懵懂,糊里糊涂的便开了窍穴,可后来有人跟我解释,修道之人真的就是老天选中的幸运儿,听说一千年前,修士遍地走,可到了如今,为什么如此凋零?以至于我这这么点大的小修士,都得被好些人尊称先生…”

说罢少年轻捻朱乐的手腕,体内没有察觉到丝毫元气的存在,观之身体,所有的元气都避开她流动。

丁前溪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免得有人利用了她这份想修道的单纯心思,做些不好的勾当。

“你根骨不佳,确实不是练剑的料,倒也不是说不能练剑,只是山上剑,很难了,不如跟罗老哥锤炼气血,以人身之神意,说不定最后也能有所成就,不能说如何之高,但自保肯定无虞。”朱乐重新失落的坐在板凳上,最后寻了一处角落安静去了。

丁前溪又对罗轩说:“老大哥,我这话可能有些不中听,可句句属实,如果存心糊弄你们一番,将小姐说成那不世剑骨,确实皆大欢喜,可如果她因此真苦练了数十年,没能有所成就,反倒是害了她…”

不知不觉已然能说上很多道理的少年,滔滔不绝到现在,才终于发现,原来有很多道理,长大了自然会知晓。

罗轩喝了一碗酒,下定了决心,“多谢丁哥儿以诚相待,既然这条路实在是没了指望,罗轩心中便有主意了。”

林盛期间过来敬酒,被李宁洛笑着替下,直言丁前溪酒量没那么高,别看他此时清醒,其实已经糊涂了,不然怎么能一口气说出这么多不讨人喜欢的话。

罗轩直道:“不打紧不打紧,小哥儿是爽快人。”

一顿饭吃的略显轻快。

林盛来到拐角找到朱乐,安慰道:“小姐,不能练剑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练了剑也未必能如何?你看我,就是因为练了武,才穿上这身行头,穿了这身行头,才跛了腿,我这命算是好的,还能一瘸一拐活着,即使后来大家都叫我林跛子,可那又如何?”

“小姐,有好些人就是因为练了手上功夫,永远的闭上了眼,江湖好是好,风光也多,可好景总是不长的,瞧我,年轻那会儿可喜欢走镖了,这两年总觉得累的慌,不是说江湖不好,可江湖之大,风大雨也大,后来遇上了我媳妇,突然想有个家了,你知道我媳妇给我生了个儿子的时候,那会儿其实我哪里都不想去了,可不走镖便没银钱花,唉,两难。”

朱乐听着林盛最后一句话,终于是安静下来。

老实憨厚的男人说道:“小姐,你知道当那把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时候,我在想什么吗?其实那一瞬间啥也没想,就觉得挺对不起她娘俩,这世道没了男人,日子会不太好过啊。”

美滋滋的林盛最后自语道:“这回可以给孩儿他娘,也买上一个小糖人啦。”

“好看姐姐,我娘让我带着你们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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