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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西装男丧尸(1 / 2)

西装男丧尸一脸的腐肉,面无表情,呆滞的脸上只有眼珠子灵活一些。

走路的时候四肢僵硬,却依旧没有顺拐,两只僵硬的胳膊随着走路随意摆动。

它的手上带着一次性塑料手套,手套里面的腐肉把一次性手套沾的都是黑色的血液。

黑色的皮鞋擦得油光锃亮,仔细看,还能看到皮鞋里面塞着塑料。

它用塑料把自己腐烂的双脚包着,省的弄脏了干净的大皮鞋。

它的头皮已经腐烂,上面顽强的生长的一些头发没有掉落,稀稀落落的头发被梳得油光锃亮,根根分明。

进大门之后,西装男丧尸非常认真的看了一眼门把手,确认门把手上没有任何黑色的血迹之后,这才朝着客厅的方向走。

远远的,白一凡就能看到它脸上人性化的笑容。

呆滞的脸上嘴角微微上扬,似乎过来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情。

它的笑容很标准,不是露出八颗牙齿的那种笑容,而是笑不露齿的绅士笑容。

西装男丧尸远远的就闻到了客厅里一股血肉的清香。

腐烂的喉咙微微动了动,嘴巴空空咬了两下。

饿。

血肉,好想啃一口啊!

它都快不记得什么时候吃过血肉了,自从跟了老大之后,一直都在吸收晶核,肚子里空空的。

黑色的血液混合着唾液流了出来,西装男丧尸下意识的抬手,使劲的擦了擦。

就算感觉不到,它也能明白,自己大概该吃肉了。

低头,看到了手上黑色的血液。

西装男丧尸眼中闪过一抹懊悔。

完了,要成了老大最不受宠的丧尸了!

它得爱干净一些,老大最不喜欢邋里邋遢的丧尸了。

它都看出来规律了。

目前最受宠的丧尸是范堂堂。

最不受宠的,就是村里那些房子里站着的丧尸。

那些丧尸从来没有被老大召唤过,只是单纯的被压制住。

而自己就不同了(骄傲),经常被老大带出去,帮老大忙。

但它不是最受宠的,大概可能也许是第二吧!

最受宠的,就是和老大住在一起的范堂堂。

自己和范堂堂相比,差在哪里呢?

首先,外貌,它觉得都差不多,长得还都挺好看的。

唯一不同的就是,范堂堂摸过的地方不会有黑色的血液,也不会偶尔掉落一块儿腐肉。

它觉得,老大应该是有洁癖的。

因此,它非常注重自己的卫生,不会让身上黑色的血液沾染在老大的东西上。

这不,老大又召唤自己。

说明自己的观察还是很正确的。

西装男丧尸在客厅门口迟迟没有进来,从西装的上衣兜里,掏出了一张洁白的纸巾。

僵硬的手指勉强捏着纸巾,在脸上仔仔细细的擦了擦,纸巾瞬间变得乌漆嘛黑的。

西装男丧尸冲着张亦明点了点头,人性化的扯了扯嘴角。

老大,你放心我肯定干净!

西装男丧尸迈着僵硬的步子,缓缓的朝着院子里的垃圾桶走去。

僵硬的脚勉强直来直去的抬了起来,踩了踩垃圾桶下的按钮,垃圾桶盖儿瞬间弹开。

僵硬的手指捏着黑色的纸巾,缓缓的松开,纸巾直直的落入垃圾桶中。

随后,僵硬的脚松开垃圾桶,腐烂的脑袋上露出了满意的表情,然后朝着客厅的方向走。

它走路的姿势很标准,膝盖不弯曲,脚向前踢。

如果扛上一面旗子,完全可以当一个旗手。

它内心坚信,就是因为自己长的好看,且非常爱干净,所以老大才如此看重自己。

每次有事情第一个找的就是自己。

上次的把摩托车弄回来,虽然麻烦了一点点,它相信自己的地位,在老大的心里提高了一大截。

它也没有别的大目标,将来能和范堂堂平起平坐就行!

一迈进屋子,满屋子血肉的芬芳。

西装男丧尸偷偷的吸了一口气,把血肉的芬芳吸进肺腑,脸上却一如既往的呆滞。

一点想要啃噬血肉的表情都没有。

这样叫沉得住气。

还能保命。

跟老大来往的人类,虽然长的丑了一点,不如它这样绝代风华,好歹是老大的朋友,不能吃。

西装男丧尸就这样笔直的站在人群的正中央,接受一堆食物的目光的审视。

“它为什么穿的这么干净?”

白一凡挠了挠头。

范堂堂爷爷穿的干净是因为它儿子孙子都在,生活都能自理,给老人家换一件衣服,也没有什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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