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装男丧尸一脸的腐肉,面无表情,呆滞的脸上只有眼珠子灵活一些。
走路的时候四肢僵硬,却依旧没有顺拐,两只僵硬的胳膊随着走路随意摆动。
它的手上带着一次性塑料手套,手套里面的腐肉把一次性手套沾的都是黑色的血液。
黑色的皮鞋擦得油光锃亮,仔细看,还能看到皮鞋里面塞着塑料。
它用塑料把自己腐烂的双脚包着,省的弄脏了干净的大皮鞋。
它的头皮已经腐烂,上面顽强的生长的一些头发没有掉落,稀稀落落的头发被梳得油光锃亮,根根分明。
进大门之后,西装男丧尸非常认真的看了一眼门把手,确认门把手上没有任何黑色的血迹之后,这才朝着客厅的方向走。
远远的,白一凡就能看到它脸上人性化的笑容。
呆滞的脸上嘴角微微上扬,似乎过来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情。
它的笑容很标准,不是露出八颗牙齿的那种笑容,而是笑不露齿的绅士笑容。
西装男丧尸远远的就闻到了客厅里一股血肉的清香。
腐烂的喉咙微微动了动,嘴巴空空咬了两下。
饿。
血肉,好想啃一口啊!
它都快不记得什么时候吃过血肉了,自从跟了老大之后,一直都在吸收晶核,肚子里空空的。
黑色的血液混合着唾液流了出来,西装男丧尸下意识的抬手,使劲的擦了擦。
就算感觉不到,它也能明白,自己大概该吃肉了。
低头,看到了手上黑色的血液。
西装男丧尸眼中闪过一抹懊悔。
完了,要成了老大最不受宠的丧尸了!
它得爱干净一些,老大最不喜欢邋里邋遢的丧尸了。
它都看出来规律了。
目前最受宠的丧尸是范堂堂。
最不受宠的,就是村里那些房子里站着的丧尸。
那些丧尸从来没有被老大召唤过,只是单纯的被压制住。
而自己就不同了(骄傲),经常被老大带出去,帮老大忙。
但它不是最受宠的,大概可能也许是第二吧!
最受宠的,就是和老大住在一起的范堂堂。
自己和范堂堂相比,差在哪里呢?
首先,外貌,它觉得都差不多,长得还都挺好看的。
唯一不同的就是,范堂堂摸过的地方不会有黑色的血液,也不会偶尔掉落一块儿腐肉。
它觉得,老大应该是有洁癖的。
因此,它非常注重自己的卫生,不会让身上黑色的血液沾染在老大的东西上。
这不,老大又召唤自己。
说明自己的观察还是很正确的。
西装男丧尸在客厅门口迟迟没有进来,从西装的上衣兜里,掏出了一张洁白的纸巾。
僵硬的手指勉强捏着纸巾,在脸上仔仔细细的擦了擦,纸巾瞬间变得乌漆嘛黑的。
西装男丧尸冲着张亦明点了点头,人性化的扯了扯嘴角。
老大,你放心我肯定干净!
西装男丧尸迈着僵硬的步子,缓缓的朝着院子里的垃圾桶走去。
僵硬的脚勉强直来直去的抬了起来,踩了踩垃圾桶下的按钮,垃圾桶盖儿瞬间弹开。
僵硬的手指捏着黑色的纸巾,缓缓的松开,纸巾直直的落入垃圾桶中。
随后,僵硬的脚松开垃圾桶,腐烂的脑袋上露出了满意的表情,然后朝着客厅的方向走。
它走路的姿势很标准,膝盖不弯曲,脚向前踢。
如果扛上一面旗子,完全可以当一个旗手。
它内心坚信,就是因为自己长的好看,且非常爱干净,所以老大才如此看重自己。
每次有事情第一个找的就是自己。
上次的把摩托车弄回来,虽然麻烦了一点点,它相信自己的地位,在老大的心里提高了一大截。
它也没有别的大目标,将来能和范堂堂平起平坐就行!
一迈进屋子,满屋子血肉的芬芳。
西装男丧尸偷偷的吸了一口气,把血肉的芬芳吸进肺腑,脸上却一如既往的呆滞。
一点想要啃噬血肉的表情都没有。
这样叫沉得住气。
还能保命。
跟老大来往的人类,虽然长的丑了一点,不如它这样绝代风华,好歹是老大的朋友,不能吃。
西装男丧尸就这样笔直的站在人群的正中央,接受一堆食物的目光的审视。
“它为什么穿的这么干净?”
白一凡挠了挠头。
范堂堂爷爷穿的干净是因为它儿子孙子都在,生活都能自理,给老人家换一件衣服,也没有什么困难。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