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你老婆性格好,换人早跟你离婚了。”
不到一周时间,这句话他已经听了第二遍。
上周末他刚谈妥了京郊一个大项目。去了北京三个多月,也难能有一个周末能有时间同北京的朋友们聚聚。
那天几人吃了饭,又去了酒吧坐坐。
朋友们问起他老婆,他算了算日子才发现自己已经有三个多月没回过上海。
朋友们调侃道:“行,你再坚持坚持,等凑满六个月你老婆就有条件起诉离婚了。”
记得结婚那一年他在美国读研一,星露在英国读研一。
看两人年纪还小,又都在读书,双方父母商议决定等两人毕业回国后再举办婚礼,不过可以先订婚,再把结婚证领了。
两家人如火如荼准备着订婚宴,参观场地,找婚庆公司,拟定宾客名单,订制伴手礼……
还不是正式婚礼,小小一场订婚宴两家人便合伙否决了十几个方案,一度把婚庆公司搞疯。
所谓的自由恋爱、自愿结婚,两家人却依然比当事人还兴奋。
在两家人眼中他们简直是天赐的姻缘。
他们一家人都很喜欢星露,天真烂漫、家教良好,懂得生活情趣,两家也称得上门当户对。
总担心他在自由美利坚学坏的家人,看他领了这样一个女朋友回家,恨不能第二天就把他们送到民政局领证。
这年头能找到一个家世清白、门当户对的女孩儿已是不易,何况他们还是自由恋爱,他爸妈都觉得这是他几世修来的福气。
学业、事业都是后话,家里人只想把这人生大事先给他定下来。
他岳父岳母急匆匆把自己千宠万爱,年方二十一岁的小女儿嫁给他,也有他们自己的理由。
那一阵沈氏遭遇了重大危急,星露有一个大她十岁,在澳洲留学,后又在澳洲结婚定居的亲哥哥,星露爸妈听了儿子蛊惑变卖了集团大部分股份,把资产转移到国外,准备带着女儿全家移民澳洲投靠大儿子。
“爸妈先过去,宝宝啊,你先好好读书,等毕业了再来墨尔本找爸爸妈妈。”
那一年星露还在英国留学,对于家中变故全然不知情,这个消息于她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
自己孤身一人在外求学,某一天却忽然得知自己在国内已无家可回,还被通知在家人的计划中自己也要同父母一起移民澳洲,投奔她最讨厌的亲哥哥。
这个选择显然没有把她的感受考虑在内,她感到自己像是被全家人抛弃。
她对这件事非常抗拒,眼看劝阻父母移民无果,撂下一句“要去你们自己去,反正我死也不去哥哥那里!”便拉黑了父母微信。
第二天她爸妈又连夜飞往伦敦劝说,解释自己的为难处境,一家三口抱在一起痛哭和解的场面陆铭舟至今仍历历在目。
星露最终理解了父母,不过依旧不肯一同移民,她父母又放心不下她一个人回国或游离在国外。
僵持之下,星露挽着他的手对父母说了句:“我跟铭舟决定回上海结婚了。”
现在想想,当年星露嫁他总带着那么一丝“迫不得已”的意思。
*
那一场订婚宴由两家人一手操办,当事人参与度反而不高。
当时两人都还在国外上课,临近订婚宴前十日才匆匆从国外赶来,两人回国用半天时间定下一对婚戒,又用三天时间看好了新房——这便是他们为这场订婚宴所做的全部。
订完婚,两人又领了证。
看着两个红红的本子,两家人终于感到“落袋为安”。
完成了这一系列事务,沈家父母前往澳洲,星露回英国,他回美国,而好巧不巧几人航班又都在同一天下午。
那天星露在机场抱着妈妈哭成了泪人。
他岳父对他说了句:“照顾好星露。”
他知道星露有难言的苦衷,那也是自小在父母宠爱下长大的小女儿第一次明白这世上还有“不得已”三个字。不过她底色始终是快乐、骄傲和飞扬的,再一次见面时,她已脱离了当时那凄凄艾艾的悲伤心境。
如两人一开始约法三章,既已结婚,两人都有责任对这段婚姻负责,他们也一直在找各自作为丈夫、妻子的状态。
这一点星露做得不错。
这个一开始看着些许离谱的女孩儿,在婚后却表现出了意料之外的大度与沉稳,反倒是看似成熟的他,婚后因种种原因缺席了自己作为丈夫的职责。
星露和他家人处得很好,也没有像他一开始猜想的那样动辄把“离婚”二字挂在嘴边。
婚后他一直在美国完成学业,回国后又马不停蹄创立了自己的公司,公司刚成立,很多事都需要亲力亲为,他和星露也一直聚少离多。但每一次见到她,她也都是呵呵乐乐、不作不闹,一个人在老洋房悠然自得的模样。
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