迹,床上只剩下竹条。
在陈伟十三岁的时候,奶奶就去世了。
陈伟成为了一名彻彻底底的孤儿。
八岁丧父,九岁失母,十三岁至亲离去,三十岁孑然一身。
没有进去,陈伟重新拉上了房门。
陈伟站在堂屋,找出打火机,将三只香给点上。
恭恭敬敬的作揖三下,然后插在神龛下装着草木灰的一个碗上。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重生了,也不知道现在是何年月,但是请列祖列宗、满天神佛保佑我,能够赚大钱,然后娶个老婆……”
陈伟想了下,加了一句:“一个大学生老婆,最好漂亮点。”
“等我发财了,肯定也少不了你们的好。”
陈伟现在虽然还不能够百分百的确定,可感觉八九不离十,他就如同小说当中说的那样重生了,回到了自己的小时候。
虽然不知道现在具体到底什么时日,但就这太阳,陈伟估摸着应该在暑假。
就是不知道,现在自己还在上学没有。
上香之后,陈伟这在屋里面找了一圈,连个表都没有。
黄历倒是有一本,却是几年前的。
都把他给整无语了,自己小时候,就不用看时间吗?
也太扯淡了。
找了双烂鞋子给穿上,陈伟出门。这有鞋就不一样,走在太阳下,总算不烫脚了。
走在熟悉又陌生的土路上,陈伟左看看右看看,一脸的怀恋。
修建高速路的时候,生产队的地占了不少,因为高速路,也彻底的改变了整个生产队的地形地貌。
走了大概三五分钟,陈伟去到一间看起来比较破旧屋子:“大老汉,在屋里没?”
“在!陈伟,快来吃中午饭。”陈建华端着碗出来,看到陈伟就问道。
不说还不觉得,这一说,还真的有些饿了。
陈伟自然不会和陈建华客气,陈建华是陈伟亲叔,两人关系很好。
陈建华是一个鳏夫,终身未娶。
平时的时候,就种地和去城里打点零工。
和其他人一般去打工,也没有包工头要,因为陈建华身体比较弱,做不了重体力劳动。
可农民工在城里,那有轻松活碌给你做呢?
“我去给你舀!”
陈伟笑着摇头:“大老汉你坐到吃,我自己去。”
轻车熟路进了厨房,农村的厨房反正有着些昏暗,而且还脏。
是的,看起来挺脏的。
陈伟拿起一个碗,碗自然并不是什么名贵的瓷器。
用手擦去碗里的黑渍,应该是火灰(柴烧过的灰烬)。
直接从锅里面盛上满满的一碗,这红苕稀饭好久都没有吃了。
陈伟还特意的选了一下,盛那种黄色的红苕,这种吃起来甜甜的,很好吃。
稀饭就酸菜!
要是原先的陈伟自然吃着不爽,可现在嘛,陈伟倒也吃的津津有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