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兰领陷落后。翌日,特梅亚拉王国首都,特(别)拉。
中古气息的酒馆,一只只硕大的木杯被依次擦拭,重新摆放在柜台后。
琳琅满目的葡萄酒、白葡萄酒、高脚杯,只手可提的无内容物麦酒桶,与标志性的每桌一到四只酒趴子(指在酒馆夜宿,趴在桌上睡觉的醉汉),完美营造了乐斯酒馆崭新一天的伊始。
叮铃。
“乐斯老板您好,这是您订购的每日报纸——黎明报社,为您提供一天中最快最新鲜的报纸!愿众神嘱咐您!”
叮铃。
卖报童响亮的喊过招牌,便自行离开了酒馆,只剩下正翻阅着报纸的酒馆老板乐斯与酒趴子们。
【黎明已至、曙光初现,众神对你视而不见。】
乐斯的耳旁,响起一道不男不女的冷漠声音。
“什么嘛,众神从来就没光顾过我的酒店,只有酒鬼才是我的上帝。”他不爽的喃喃自语。
说是受神明眷顾的北大陆,每天六点对人们进行祝福,可实际上能受到祝福的从来只有达官贵人。
叮铃。
“哟,我的好乐斯,怎么又愁眉苦脸的,看来你“众神弃子”的外号名副其实啊!”
伴随着清新的空气,一位麻布衫牛仔裤的黄发中年男人走入酒店。
他的腰间别着一把铳枪,腿上套着打理的油光锃亮的皮革靴,像是个正人君子,至少是一位基础合格的魔物猎人。
“啧。”乐斯闷闷不乐的瞅他一眼。
卡着六点整进来,就是为了看自己不爽的表情?
但金钱无罪,生意和感情不能混为一谈。
“要来点什么,紫蔷薇?”
“不了,还是来点劲儿大的——尖叫野猪吧。”他拍拍腰间明晃晃的手枪套。
“今天要干票大的,晚上记得给我预留。”
叮铃。
一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走进酒店,为这个洋溢着宁静的小小孔加满带来了不幸的气息。
他蹬着黑亮的皮靴,给人一种能一脚飞踢送走犀牛的浑厚力量美。
腰间系着一件黑皮大褂,长发如瀑般落到臀边,一直绕满脖颈的围巾垂到了肚脐,背上还带着一杆瘦长皮包,全身上下都是高级货,看的同为魔物猎人的穷鬼汉森目瞪口呆。
人比人,气死人。但汉森更多的反而是畏惧。
那只瘦长皮包,里面不会是……真家伙……
汉森摸过长杆铳枪,因为他在映迹厅有朋友。正常的成年人背上后,铳枪大概在头顶到臀部的长度,如果带上大街就会非常显眼。
不过,特梅亚拉王国的长杆铳枪只有映迹厅的骑士才可以合法携带,像他们这种普通人大多都是带着一弹一射的铁弹手枪,或是火药铳枪,而六连发的左轮手枪三手货都要两枚金币起步,更别提还要准备子弹。
看来是遇到大人物了……
汉森咽了口水,向乐斯交换一个复杂的眼神,默默接过酒袋,跨上肩膀立马闪人。
“冰蔷薇,灌满。”不速之客在柜台扣下二十枚银牌,与一只肥大的皮革袋。
“呃……那个,小店不收外国的货币,是的……”老板乐斯兢兢战战,汗如雨下,生怕来客用花生米付账。
“是吗?……这个呢?”他又扣下一枚金判,在跃动的烛光下闪耀着永不褪色的荣泽。
“当然,这样就好……”他匆忙的回避开那人犀利的寒光,蹲在柜台下翻找冰蔷薇。
该死,要命的冰蔷薇到底在哪儿,快出来!
柜子叮叮当当的响了一阵,然后便停了声音。乐斯没敢起身,脸色苍白的凝视着柜子中五颜六色的瓶颈——没有,一瓶也……
……
噔。
“怎么还没好?”男人敲了柜台,皱皱眉。
“那个……冰蔷薇,好像没有了,是的……”
“这样啊……”
“啊,不过,再有十分钟就来新货了,还请务必稍等,是的!”
……
酒店内,摇曳不定的烛火就如同乐斯的心,一面不愿放弃那一枚黄澄澄的金判,一面责骂着十分钟前的自己为什么要留下那个人。
他瞥了一眼坐在角落抠挖桌缝的男人,又急忙举起报纸挡在了身前,好避免男人的目光向他射来。同时也极力念报,使自己投入到新闻轶事中,以便快速熬过这段艰难时光。
“映迹厅警长大卫直言不讳,公开宣称将在未来两周后把傀儡师逮捕归案,并发出挑战、叫嚣辱骂傀儡师,邀请其到歌剧院对决……”
什么啊,警长是不是脑子有坑,居然妄想等老鼠自己跑到夹子上,无能就赶紧隐退去……
“有目击者称,看到疑似傀儡师手下七木偶的可疑人士在特拉城走动……”
滚你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