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老了啊!”女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地依偎在男人的肩膀上:“第一次听他们的歌,还是你在我宿舍楼下一边弹吉他一边唱给我听。”
周弋阳和胡蝶打了一个哆嗦,他们俩还想说安慰下哭泣的女人。谁知道对方反手就是一盆狗粮。
“是啊,到现在都有二十年了吧?我现在都不会弹吉他了,他们老了,我们也老了。”
只是这狗粮还有点淡淡的忧伤。
第一首歌,是极客小子的成名曲。前奏响起,全场都能跟着哼唱的那一种。
主唱的嗓音已经远不如从前了,嘶哑的嗓音却给这首歌平添了一种岁月逝去的伤感。
“不知道为什么,”汪星蕊突然揉了揉眼睛:“听着他们的歌,我忽然好想哭。”
对于极客小子来说,这首歌对他们的意义非常大。
在这之前,极客小子不过是一个混迹在地下的乐队罢了。他们用自己的嘶吼来表达愤怒,用歌词来回击不公。
直到有一天,他们突然出了一首情歌。几个以激进闻名的摇滚青年,突然唱起了温柔的情歌,一开始引发的争议非常大。
然而这首歌却火了,从此把极客小子带到了主流音乐圈。
主唱唱的是已经唱了上千篇的歌词,然而眼前出现的,却是年少的岁月。
“要是这次的歌还没反响,公司会考虑和你们解约的。”
五个大男生挤在一张大床上,拨动着手里的乐器,眼里都是信心。
“这次肯定能成功的。”当年的鼓手还没这么胖。
“废话,”贝斯手哼了一声,他当年还留着一头长发。“可我们的灵魂已经死了!”
“不这么做,我们的肉身就要饿死了!”主唱伸了个懒腰,为了写这首歌,他快三天没睡了。
下一幕,是他们站在金曲奖的舞台上,拿到了最佳新人。
他们成功了,从一个无人知晓的地下乐队,成为了大众的新偶像。
只不过最早支持他们的寥寥无几的粉丝,却也离开了他们。
一曲终了,哭声一片。
周弋阳瞅了眼弹幕,似乎都在回忆自己的青春岁月。
第二首歌,是极客小子巅峰期最红的一首歌。
那一年,他们的专辑不仅在宝岛拿下了年冠,在大陆也风靡一时。
收音机里循环播放的都是极客小子的歌,他们每到一个地方,都座无虚席。
这是一首迪斯科。
已经不再流行的曲风现在响起,胡蝶这样的新生代,其实很难有共鸣的。
倒是周弋阳,听得摇头晃脑。
不过对于极客小子的粉丝而言,这首歌太熟悉了。他们流连忘返在迪厅的年代,耳畔都不会缺席这首歌。
只是音乐依旧,台上的五个男人已经没办法像当年那样跳舞了。
到了高音的部分,主唱直接破音了。
他能看到底下的粉丝,他们并不在意这点瑕疵。可他心里却很难受。
他还记得,他们靠着这首歌,上了春晚,虽然是和几个当红演员一起唱的,却也是他们的高光时刻了。
那一年,他闭上眼睛,都是粉丝的欢呼声。
他烦恼的是为什么通告这么多,甚至没有休息和花钱的时间。
他们和现在一样,依旧是压轴出场,却不是因为资历老,而是他们的粉丝最多。
而现在,放眼望去,除了前排不到十分之一的粉丝,其他的都是白月光这些新生代的粉丝了。
唐玥接起电话,那一头是母亲的声音:“闺女儿,待会儿记得给你妈要一个极客小子的签名!对,当年你妈是他们的歌迷呢!”
第二首歌结束的时候,周弋阳又看了眼弹幕。这一次多了很多路人的发言。
“真的好难听……”
“为什么他们压轴,气息都不稳,嗓子也倒了,而且几个老男人,年轻人谁认识啊!”
“谁还听迪斯科啊,土死了!难怪华语乐坛死了,就是因为华夏人都没音乐审美!”
所幸极客小子看不到弹幕,不会影响他们的表演。
第三首,也是今晚的最后一首歌,极客小子选择的却是一首几乎所有人都没听过的歌。
“这首歌,是我读大学的时候遇到了他们四个人,我们一起创作的第一首歌。当年发表过,可惜没任何的水花。这应该是我们第二次公开演唱。”
第一次是在一个小酒吧里,如今那个酒吧早就转卖给了一家奶茶店。
五个人第一次当众表演,特别紧张,几乎是磕磕巴巴地唱完了这首歌。
那天酒吧很吵闹,没有一个人在听他们唱歌。
不过他们还是很投入地唱完了这首歌,那个时候他们并不关心有没有粉丝。
就像现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