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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二十一章 群殴(1 / 2)

几乎是突然之间,林微心里像是放出了什么东西,浑身瞬间充满了尖锐的攻击。

她知道自己似乎变得有些阴暗,但想控制的同时,却又有些恶劣的放任自流。

嘲讽的表情,不近人情的口气,瞬间击中了老太太,让她有些瞠目结舌的气愤和怯懦。

林微瞥她一眼,冷漠地继续往前走。

“你不能不管我!林微,他要讹我!讹你奶奶!”

老太太挣扎着,指着混混,朝她告状,“就这个人,他逼着我——”

只是话还没说完,混混就勃然大怒,“你这个老东西!砸了我头不赔钱,还想倒打一耙?滚你娘的,老子可不惯着你!”

说完,冲着林微趾高气昂地嚷嚷道,“你奶奶让你赔给我一千块!你快给我拿钱,我好完事儿走人!不然我就去告你!”

首都到处都是好东西!还有个体户办的饭店!

只要有钱,大多东西都能买到!

想到这里,混混心喜不已,当初没白挨这一下!

发了!发了!

等拿到这一千块,他就是镇子上数一数二的人,到时候,十里八乡,那些拿他不当人看的黄花闺女不还是任由他挑?

他想的美,却没发现林微的表情变化。

老太太一听五百块变成了一千,心里一颤,顿时一阵心惊肉跳。

瞥了林微一眼,指着混混,跳脚破口大骂,“你个狗东西!当你的头是金子做的不成?还一千?给你十块钱就够你的了!再多了没有!什么玩意儿,想当有钱人,也不看看你有没有这个富贵命!”

到了首都,老太太自觉来到了自己的地盘,有人撑腰,底气足了,自然不拿混混当回事儿。

可混混之所以被称为混混,那也是有原因的。

仗着头上被自己抠的还没愈合的伤,很是百无禁忌,得意洋洋道,“今儿要是不给钱,我就去告你们!”

出行都这么大阵仗,要是拿不出一千块钱,他都能抠出自己的眼珠子!

“告我?”

林微随手一指,笑得差点迷花了混混的眼,朝刚才跳出来的几个人中一指,“麻烦帮忙给他指个路,带他去公安局。”

这事儿责任在老太太,她怕进了公安局就出不来了,惊慌道,“不给他多,十块!林微你给他十块就成!咱不当冤大头!”

咱?

林微被逗笑。

谁跟她咱?

她跟她有关系?

简直不知所谓!

视线慢慢落到她身上,笑了,“你是个什么东西!”

“我,我是你奶!”老太太被林微嘲弄的眼神儿给看的肉跳,“不……不多……给他十块钱就行……就十块钱!”

这,这不像林微!

老太太看着她,颤巍巍地怀疑自己是不是错认了人。

早一年前,她自己都能拿出来差不多一千块。

儿子儿媳逢年过节给的钱,那都是五十一百的……

现在饭店比以前大了一倍不止,肯定更有钱!

老太太惊疑不定。

她想是不是去找找儿子林志远……

可一想到几个月前大闹饭馆的事儿,她还是瑟缩了。

“就……就十块钱……”

你能拿得出来的呀!

老太太着急的不行。

“他的额头是我弄伤的?”林微回头,嘴角缓缓翘起,眼里却没有一点儿温度。

见她瑟缩,红唇才赦免般地吐出一个字,“滚!”

这字儿一出,老太太羞愤的满脸通红。

扎着手,抿着嘴,委屈不已。

这么大年纪了,她一路找回来容易么?

可林微是首都她唯一能找的人了!

大儿媳她不敢招惹,二儿子这边老伴儿警告过她……

这两天还睡大马路……

越想,越是悲从中来,老太太一屁股坐在地上,号啕大哭。

她一哭,林微突然就笑了,眉眼瞬间明媚得像是泛着彩光的晨露,惹红了混混的眼。

也叫围观的大小伙子一阵面红耳赤,心跳加速。

她视线落在老太太身上,笑得恶劣又开心,自然没有注意其他。

可是被崔爱国找来守护林微的几个退伍兵火了!

娘蛋!

敢觊觎嫂子,这不找抽么?

当兵的多难找到媳妇儿,谁不知道?!

几人对视一眼,留下两个把着老太太不让她靠近林微,四个去隔离群众,其他几个人慢慢形成一个半包围圈,凶狠地看着混混,蓄势待发。

混混平时不被人待见,看见林微笑,顿时心头乱撞,红着脸,贪婪地看着那仿佛蒙了一层微光的人儿,急促地吞咽了几口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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