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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朱砂凶猛(1 / 2)

“都说冰糖葫芦儿酸,酸里面它裹着甜,都说冰糖葫芦儿甜,可甜里面它透着那酸,糖葫芦好看它竹签穿,象征幸福和团圆,把幸福和团圆连成串,没有愁来没有烦……”

今年1月1日,一首《冰糖葫芦》可是把卖糖墩儿的高兴坏了,眼瞅着快过年了,赶紧搞了个大喇叭,一边放歌一边卖糖墩儿。

这歌喜庆,又应景,许多路人听了歌,想到糖墩儿那酸酸甜甜的味道,口水疯狂分泌,想着五毛钱的玩意儿也不贵,要么买一串儿解馋,要么买几串儿带回去给家里人吃。

反正这段日子,卖糖墩儿的都赚翻了。

走在街头,今年商业街明显比去年萧条了。前两年,小镇东面的红旗路有了一个大型批发市场,许多小店老板觉得那边更有商机,于是舍弃了这里的门店,到批发市场当批发商去了。

再加上商业街的门店建筑过于老旧,自然会慢慢萧条下来。

再过几年,这里就会彻底废弃,然后就是拆迁,彻底化作历史的尘埃。

马小龙用相机记录下这里的萧条景象,心里有点儿难过。

儿时的记忆,就要消失了。

一串糖墩儿出现在眼前,马小龙扭头,就见朱砂含笑看着他:“想什么呢?”

“这里前几年还那么热闹,现在却萧条了。”接过糖墩儿,咬一口,荸荠的(有的地方叫‘马蹄’),没酸味儿,爱吃:“估计再过些年就拆迁了,以后就再也看不到了。”

“拆迁不好吗?”朱砂咬一口山药的,道:“可以盖新房子。”

“拆迁当然好,但是我们童年的记忆都在这些旧房子里,拆迁之后就没有了。”马小龙说道。

朱砂看着他挂在脖子上的相机,问道:“所以你这几年一直到处拍照,就是为了留住童年记忆?”

“你这么聪明,要是都用在学习上就好了。”马小龙笑道。

朱砂翻个白眼,道:“没事就走吧!”

“哪去?”马小龙问道。

“回家。”朱砂道:“给我当陪练。”

“……”

二年级的体育得到了拳脚技能,三年级的体育得到了兵刃技能,从那之后,马小龙就成了朱砂的陪练。

几年下来,朱砂的战斗力应该比上辈子同年龄段强不少。

据朱砂自己说,寒假第一天,她和朱志强最强的手下打了一场,虽然输了,但只是惜败,而且没输在技巧上,只是输在了力量和体型上。

让一个一米六几的十二岁女孩,打一个一米八几的成年壮汉,也是难为她了。

不过马小龙很纳闷,朱砂似乎对练武过于执着了,从两人认识开始,五年多的时间,朱砂几乎每天都在练武,哪怕进入六年级,学习的喘不过气来,朱砂依旧会抽出至少一小时的时间练武,为这,有些时候作业都写不完。

就算想当武打明星,也不用这么拼吧?而且这两年几乎丢掉了花里胡哨的招式,越来越偏实战了。那一招一式,真是奔着伤人去的。

也就是他,换了别人当陪练,早残废八百遍了。

……

来到朱砂家。

和当初不同,几年前,朱砂看到马小龙家翻盖的房子之后,就让他出了一套设计图,把自己家里的房子也扒掉重建了。

按照朱砂的要求,她家里必须要有一个足够大的练功房,但她家的面积又不太够,于是壕无人性的朱砂让朱志强把隔壁邻居家的房子高价买了过来,这样一来面积就足够大了。

别说练功房,就连练武后放松的小型浴池都给安排上了。

现在朱砂家的房子,完全就是一套二层小别墅,十里八乡就没这么壕的房子。

但因为房子太大,家里平时又没什么人,所以朱志强特意请了两个住家保姆,照顾朱砂的饮食起居,顺便打扫家里的卫生。

每月三百块,管吃管住,有的是人抢着干。

这两个保姆都是附近村里的,年纪不大,长得挺漂亮,以朱志强的性子,肯定不会放过嘴边的肥肉,但这两个小保姆被朱砂护住了,不允许朱志强碰她们。

女儿不许,朱志强也就算了,反正他饭店里小姐姐多得是,看上这两个小保姆,也只是因为玩腻了饭店小姐姐,想换换口味罢了。

“小砂回来啦!呀!小龙也来啦!”见两人回来,两个小保姆笑着打招呼。

两个小保姆一个叫小芳,一个叫小薇,同岁,刚来的时候才十六。四年过去,双十年华,风华正茂,魅力值差不多都在十五点上下,也难怪朱志强会看上她们。

马小龙这几年经常来,早跟她们混熟了,平时都是小芳姐、小薇姐的叫着。

她们名字实在太好记了,跟两首歌一样。

“小芳姐、小薇姐。”马小龙笑问:“还没回去过年呢?”

小芳和小薇都很喜欢马小龙,性格好,懂礼貌,长得还好看,而且四年时间,亲眼看着他从一个小不点变成现在超过一米七的大高个,莫名的有种弟弟长大了的感觉,如同家人。

“年三十再回去。”反正家就是附近村的,走路只要半小时而已,随时都能回去,等年三十朱砂和朱志强回村过年的时候,她们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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