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完药,林自乐一看岐鹫的脸,差点笑出声来。岐鹫本是偏棕色的皮肤,可这药膏是白色的,这脂膏抹上右侧颊脸,就显得极其明显,有些突兀,也…有些搞笑。
她移开目光,强忍住笑意“涂好了,岐兄现在可有好些?”
“小自乐妙手回春,自然好多了。”
妙手回春不是这么用的吧?林自乐心下好笑,但总归这一茬算是过去了。她换了个话题:“我们还有几天才到莎车境内?”“大约三天入境,五天入首都喀拉。”
林自乐点点头“那你与我说说你的故国吧。”岐鹫在她旁边找了个舒适的姿势,慵懒道:“好,那你想先听哪一方面呢?”
“地理位置吧。”
“莎车位于西域地界边陲、天山北麓,向东与中原接壤,往南走是卡挞沙漠。首都须臾城乃西域与中原交往的必经之地,商业集市繁华,看似富庶,但与之对应的,是多方势力汇聚,局势复杂多变,是一个相对混乱的地界。”
“原是如此,那我们此行会不会有危险?”
岐鹫脸上一派气定神闲,悠悠道:“小自乐放心吧,有我在,我们都不会有事。”
“我相信你,但我有一个问题,岐兄可以为我解惑吗?”
“随意问。”
“既然不喜欢家族斗争,那这次为何还要回莎车?”
岐鹫面不改色“家中来信,说族长病重,虽是叔父,但自小教养我,于我有养育之恩,便想着回去看一眼老头子。”
林自乐安慰他:“兴许是误诊,岐兄勿过于忧思。”
岐鹫洒脱一笑:“生老病死,皆是世间常态。老头子一生都为家族殚精竭虑,也没一刻是为自己活的,早些去往冥界,没准可以得些自由。”
“冥界?”林自乐疑惑,难道真有什么死后的世界吗?
“昨夜太晚了,还未与你说到冥界。太阳神创世之初,划分三界,即天界,人界,冥界。诸位神明居于天界,人类活着的时候存在人界,死后灵魂前往冥界,由死神审判是否有保留灵魂的资格,若审判合格则可住在冥界,否则便会彻底死亡。”
“审判?怎么个审判标准?”林自乐好奇追问。
“据亡灵碑记载,死神会称量灵魂的重量,若重于祂的黄金权杖,则可以活下去,反之则不可活。”
这算什么标准,听起来像极了埃及神话里用羽毛测量心脏的故事一样,这不会也是一个杜撰的故事吧?
为了验证猜想,她问道:“灵魂的重量是由生前善恶决定吗?”
岐鹫闻言疑惑地看她一眼:“自然不是,冥界的规则是绝对的残忍公平,本质上灵魂是否存留是由每个人自己决定的,想活之人,灵魂便重,对生没有执念,灵魂便轻。便是住进冥界的人,若是没有生的念头,也会自然地消失。”
林自乐心下暗惊,居然是这样一套规则,岂不是无法规束世人的举止吗?一个只依靠律法威慑而缺少信仰支持的社会,恐怕要比她现象中会更乱,更残酷。
“那照这个说法,人界与冥界岂不是没有大的区别?”
岐鹫笑道:“我亦是此猜测,但到底没有人从冥界人回过人界,所以冥界到底是什么样我确是不知。”
“那岐兄呢?百年之后,会想去冥界生活吗?”
岐鹫认真思索一阵后,回她:“我前半生只愿畅游山水,做最潇洒的游侠,看最美的景,喝最烈的酒,战最强的人,恣意一生无牵无挂,如此便也足够了,何须活太久。”
他停顿一瞬,脸上还是玩世不恭的笑意,可那双眼睛透着真诚:“而后半生——也许会遇到一个人,让我想继续活下去,永远活下去。”
林自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未来的事确实都说不准。但就私心而言,岐鹫是她的朋友,她还是希望他可以活久些,无论是在人界还是冥界。
关于生死的讨论还是太沉重了,话题很快被岐鹫带到地方特色习俗美景上去了。岐鹫实在风趣浪漫,经过一番插科打诨,车厢内很快传来笑声,随着马车越飘越远。
三日后,一行人已经踏入了莎车国境。从窗外看去,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草儿犹如一片片翡翠,随着微风的拂过,泛起层层涟漪。
在这片绿色的海洋中,点缀着一些野花,五彩斑斓,如同繁星点点,给草原增添了无限生机。远处,一群牛羊在草原上悠闲地觅食,时而低头啃草,时而抬头望天,仿佛在享受这美好的时光。
而不远处的毡房却不远没有这般太平。“啪”,一个魁梧的中年大汉手提着马鞭,狠狠地朝地上缩成一团的女孩抡去。一口糟乱的胡子下吐出暴躁的怒骂:
“牲畜不如的东西!老子已经把你卖进胡伦家了,你必须嫁过去!由不得你在这闹!”
身上被连抽几鞭,丽娜缩在角落哭泣地抽搐,不敢反驳阿耶,生怕再遭一顿打。
胡伦家的老大年纪大得能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