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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1 / 3)

一个人的成长环境决定了一个人的思维方式。

林暮雨从小就在一个家徒四壁的环境里长大, 虽然一朝奇遇,现在赚的钱已经完全能够让自己吃穿不愁——用流行一点的话来说, 就是已经到了看视频时可以潇洒买会员的程度了。

但她依然还是觉得自己很贫穷。

觉得钱不省着点花,万一出了什么变故,自己就没有后路可以走了。

而且她又心想,自己在同学朋友们眼里, 一直是一个没几件衣服的乡下穷孩子,平白无故的, 哪里来的钱买智能机呢?

不行不行。

太高调了不行。

到时候没被鬼弄死, 先被抢劫犯给害死就搞笑了。

——小姑娘这样说服自己。

于是她在手机营业厅犹豫了半天, 最后还是买了一部有套餐优惠的按键型手机。

“你没买老年机我可真是感动。”

——这是程砚挑着眉毛懒洋洋的回应。

“你挑的这款性价比很高的,虽然便宜, 但是质量很好,我妈的手机就是这个牌子,用了五年了还是很好用。”

——这是好友郑兰对她眼光的肯定。

匀县真的是个地理位置偏僻的小县城。

林暮雨读初三的这个年代, 虽然智能机也已经开始流行起来了,但按键式手机也依旧占据着一定的市场。

最起码,对于郑兰他们来说,买手机时选个滑盖按键款,非常正常。

当然了,在养尊处优的程大少爷眼里, 林暮雨还是摆脱不了“葛朗台”的标签。

“我这是未雨绸缪,以防万一。”

林暮雨一边收拾书本,一边小声反驳他的讥讽。

今天是周五, 不用上晚自修。

下午的最后一节自修课,大家都早早地收拾好了书包坐在位置上,只等放学铃一响就抱着书包冲出去。

唯有程砚,吊儿郎当地坐在位置上玩手机,悠闲的不行。

“这也要防那也要防,你哪儿来的这么多雨好绸缪?”

小姑娘拉上书包拉链,语气深沉,

“......你不懂。”

“你才是不懂装懂。”

他嗤笑一声,

“没成年的小屁孩,整天想些乱七八糟的,小心秃头。”

“搞得你就好像成年了一样。你不也是小小年纪整天想东想西,琢磨些大叔才会琢磨的事情,你哪里来的资格说我哦。”

“呵,我还懒得说你了。”

林暮雨用一模一样的句型反刺回去,

“呵,我早就懒得听了!”

......

反正程砚就是不懂!

怎么样都不会懂。

虽然白天总装作一副身体赢弱却活力满满的样子,开朗爱笑,前一秒怕鬼怕的要死下一秒就能迅速武装成专业大无畏的勇者姿态,跟鬼磕磕绊绊地沟通甚至放狠话威胁。

但是只有林暮雨自己知道,每天晚上她躺在床上,拉上床帘,缩在那个窄小的空间里时,内心有多么的恐惧。

宿管阿姨说的话还萦绕在耳边。

手机屏幕上自己死亡时的惨状也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无时无刻不提醒着她,她会死。

四年之后,将以这种方式凄惨地死去,被开膛破肚,灵魂还无法投胎转世。

一开始,她或许还没有太过焦虑,毕竟还有四年的时间,可以一步一步去武装自己,查探真相。

然而郑钧夜的死亡事件,却给了她重重一击。

林暮雨是个不怎么关注娱乐新闻的人。

上辈子一心扎在学业和赚钱上,对于同学们聊的很多娱乐八卦,基本上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风过无痕。

所以她压根不知道,上辈子的郑钧夜究竟有没有死。

如果死了,又是怎么死的?什么时间死的?警察定罪的结果是什么?

——这些,她通通不知道。

以至于虽然她比别人多经历了四年的未来,却无法对这个案件起到任何先知作用。

但有一点她很肯定。

那就是上辈子郑钧夜的死亡地点,绝对不会是现在的匀县。

因为匀县就这么点大,一个抢劫犯都能被买菜阿姨们讨论半个月,那么一个当红明星在这里发生了抛尸案,绝对会引发爆炸性的轰动反应。

——就像现在,警局定案都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了,班上同学们依旧在讨论郑钧夜和越羊山的各种诡异传闻。

那么这样的话,林暮雨重生前就算再自闭再冷傲再漠不关心,也不可能会记不住这么大一个事件。

唯一的解释就是,上辈子,郑钧夜绝对不可能是在这个时间,在这个地点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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