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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1 / 3)

早春暖暖的阳光柔柔地洒在大地上,小草艰难地从泥土中钻出来,贪婪地吮吸着新鲜的空气,向着天空高昂地扬起了头。

人都说二月春风似剪刀,可在幽州,一月的春风,那就是冷厉厉的刀子,吹在人脸上像是在割肉一样生疼。

此时的广阳郡还不是后世那个浩瀚大国的首都,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二环三环四环五环。

除了蓟县那个饱经沧桑的破旧县城以外,更多的,便是苍凉而又广袤的平原。

幽州不是塞外,却又有几分塞外的波澜壮阔,起伏不定的丘陵,重重叠叠的山坳,早春时分山河碧翠,若非这凌厉寒风,倒还能平添几分南国江山的旖旎。

只是这分外妖娆的美景,却被鲜血与战争打破。

此时此刻,蓟县西南约二十里外的广阳县某地乡亭,渔阳太守邹丹领着三千残兵,艰难地与鲜卑人战斗。

东方天际才露出鱼肚白的时候,鲜卑人的进攻就开始了。围绕着营寨大门,六百多公孙瓒军的部队和两千多敌人展开了殊死争夺。

上百人的鲜卑士兵在寨门外百余步外列成一个方阵,虎视眈眈地等待着突击的机会;更多的鲜卑人兵拎着大刀,嘴里象狼一样嗥叫着,缘着搭在寨墙上的十余架木梯蚁一般鱼贯而上。

墙头上的叱吼声、呼应声、兵器格挡声、惨嚎闷哼声,几乎就没停止过。

从日出到隅中,整整一个上午,营寨正面随时都在经受着考验,惨烈的拼杀根本就看不见尽头。

一段八十步不到的寨墙上,到处都喷溅着双方士兵的鲜血,好些地方黄褐色的夯土被血彻底浸透了,变成泛黑的殷红色。

墙头上生铁盔和翻皮帽子随眼可见,秃尾掉簇的羽箭和折断的兵器丢了一地。

寨墙两边的墙角里胡乱堆叠着双方战死兵士的尸首,有些尸首断肢来不及搬运,就在人们的脚下被踢来踩去一一仗打得太紧,谁都抽不出人手清理战场。

整个营寨到处都在发生攻防战争,寨门已经岌岌可危,更远的地方,鲜卑人的主力部队远远地观望,在这样的关头,熟悉胡人作战的邹丹很清楚,他决不能把手头的所有兵力全用出去,一旦伏兵尽出,等待他的,就是胡人的全面围剿。

在寨门几次易手,却总是被幽州人以敢死队一般的形势夺回来之后,远处的胡人再也按捺不住,一声狼啸一般的号角嘶鸣,骞曼身侧的左右两翼骑兵悍然出动,向着这边袭来,他显然是再无耐心继续纠缠下去。

魁头这次南下征伐幽州,初期取得了不小的胜利,收获颇丰,一时间在所有鲜卑人心中威望大涨。游牧民族崇拜强者,更崇拜能够带领他们走向强盛,走向不会被饿死、冻死宿命的大人物。

当年檀石槐能取得统一鲜卑,甚至能压制泱泱大汉的光辉成就,靠的就是雄鹰一样的眼界,以及狼一样的狡猾。让所有的鲜卑人,都对他保持从内心深处的敬意。

哪怕是愚蠢的和连,在初期可以继承檀石槐鲜卑大汉的位置,同样是靠着檀石槐的威望。

当他发现以自己的能力再也无法掌控整个鲜卑部族的时候,于是悍然发动了对汉朝的战争,结果就是连自己都死在了北地外的城门下,导致强大的鲜卑一蹶不振,走向分裂。

这就是鲜卑。

强者越强,受万人敬仰,弱者越弱,被众人遗弃。

魁头的威望大涨,让年仅十六岁的骞曼感受到了威胁,年纪日益渐大,他无时无刻不想恢复祖父当年的荣光。

可三位堂兄同样是祖父的子孙,拥有继承权利,他能够拿得出手的,也就是和连之子这个身份。

然而随着魁头强势,这个身份再也不能成为他争夺首领的理由,如果他再不做点什么,当一切尘埃落定,就连自己部族的族人都心甘情愿承认魁头地位的时候,那么一切都会为时已晚。

攻下广阳,夺得公孙瓒最富庶的区域,就是骞曼证明自己的时候。

东部鲜卑日益壮大,中部鲜卑又怎么会不知道原因?

公孙瓒以幽州牧、度辽将军的权力,几乎垄断了整个塞外的商业,不仅亲自下场去买卖货物,甚至于渔阳边境,组建商会,开通互市,吸引幽州商人和鲜卑乌桓人入驻,直接抽水收税。

而广阳作为货物集中中转站,东面连接港口泉州,南面与陆路涿郡相交,蓟县就成为了公孙瓒的大本营,他的很多金银珠宝,辎重货物,都存放在这里。

如果骞曼可以攻占此地,那么给中部鲜卑带来的利益就会极大,因而当魁头步度根扶罗韩等人在上谷涿郡一带,与公孙瓒的从弟公孙越,以及上谷渔阳一带的乌桓,难楼、普富卢等人交战的时候,自己率兵进攻广阳。

只要把广阳攻下来,夺取了公孙瓒的所有财富,那么这一战的意义,就远比魁头领着他们中部鲜卑南下取得胜利的意义更大。到了那个时候,骞曼就能夺取部落首领的位置,甚至一统鲜卑也说不定。

年幼的骞曼骑在马上,望着远处的战争,心中已是雄心勃勃。

“汉人坚持不住了,杀!”

前方鲜卑人的部队连战连胜,已经夺下了寨门,顺势杀入了前营。

邹丹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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