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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1 / 3)

萧云听到这经典的台词,不由感到古怪。

她压了压睫毛,笑着说:“苏三小姐来得正好,我们正等着你呢。”

苏凤裳没想到先回话的是她,笑容更加勉强,目光不住地看向宁雨笙。

“对对对。”

宁雨笙没有接收到闺蜜有些哀怨的目光,兴奋附和。

她走过去将苏凤裳拉过来,向对方介绍萧云:“这位就是你跟我提到过的杨八小姐,果真是个妙人,我难得跟人聊得这么开心。”

萧云努力抑制想要上挑的眉头,在心中发笑。

这姐们说话,平等地扎每一个人的心。

闺蜜都没放过。

苏凤裳压下心中的不快,温婉得体又不失亲切地与萧云见礼,再为她们介绍苏梦璃:“这是我们家小七,母亲新得了这么个女儿,高兴得不行,叫我带出来见见世面。”

这当然是场面话。

她母亲不把这孩子撕了就不错了。

她这么做,当然是太子希望这孩子长成一个足够出色的人,亲自带着苏梦璃参与社交是教育的一环。

每每想到太子,她都一阵心悸,哪里敢不将对方的吩咐放在心上?

思绪转瞬即逝,苏凤裳将更多的注意放到另一个和太子有较深牵扯的女子身上。

对方在看苏梦璃。

以一种她不明白的,意味深长的目光。

萧云是见过一些“虽年岁尚浅,但已然可见倾城之色”的原著描写的,但真的看到苏梦璃本人,她还是有种被光环照耀的感觉。

就在见面的一瞬间,她就理解了那句“未知全貌不予评价,我一看到她就知道她不是个坏人”。

不是可爱,不是灵动,也不是不符年龄的妩媚,而是我见犹怜。

很能理解那些给女主解围的男人。

她在场她也解围。

大概只有反派女配才能抵抗女主的魅力吧。

萧云摸了摸女主柔软的脑壳,抬手从头上取了一朵绢花递给小朋友:“拿着玩,等改天我命人打一副璎珞,补给妹妹当见面礼。”

苏凤裳替妹妹谢过,又笑着说:“不愧是杨氏的千金,便是戴绢花也精美非常,能抵得上旁人一副头面。”

为了能戴幕篱,萧云没有挽发髻,只是以丝带束发,点缀红白二色的梅花小簪。

制作梅花所使用的绢布,是用药材泡制后洗了不下十遍的硬绢。

洗去药材的味道与颜色后又用梅花香薰上一月,再裁剪成花瓣,组成梅花后以特殊的墨水绘制梅花的颜色和纹理。

无论是形状,气味还是光泽,都与真正的梅花相差无几。

这十二支戴不了几次的梅花簪,市场价是五百两。

萧云扶了扶鬓角,语带自嘲:“我们杨氏,也就这点能拿得出手了。”

她也是做功课的时候才知道的。

杨氏是商人家族,要不是皇帝昏庸,国库亏空,这个治粟内史轮不到杨谷当。

杨氏之中,也无人有爵位在身。

因而尽管他们家称得上富贾天下,在那些世家豪族看来,也只是乡下来的财主,陈氏之流都能跳脸欺负人。

苏凤裳作为丞相之女,对这些门清,心中也不怎么看得上杨氏,但她一贯是八面玲珑的做派,便说了几句巧话。

夸人秀外慧中,又跟着潮流夸“大难过后必有后福”。

不怎么走心的安慰之语,被苏凤裳说出来,竟动人非常。

萧云过了两天舒坦日子,对苏凤裳的厌烦劲儿下去了,这会儿再跟对方相处,倒有些欣赏。

抛开别的不说,女二在人际交往的学问上,可谓是状元了。

怪不得有那么多宁死也不肯出卖她的炮灰。

只是心思太多,又学会了她父亲那套精致利己主义的做派。

拿捏好了,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好刀。

拿捏不好,自己就是对方拉出去挡枪的工具。

萧云与苏凤裳你来我往地试探了半天,皆没有摸到对方的底细,说话也是一派的似是而非,与己无关。

各自都觉得有些乏味,只有宁雨笙很热闹地插话,把开心写在脸上。

苏梦璃懵懂而乖巧地坐在一边,插不上话,只负责偶尔被投喂两口点心。

过了两刻钟,有侍女走进来对宁雨笙说:“明华郡主来了。”

明华郡主是怡亲王的孙女,怡亲王与宁雨笙的祖母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妹,两人算是表亲。

关系不大好,且处处攀比。

宁雨笙听到这个消息,表情立刻晴转多云,人还没见到就怒气节节上升。

“非得我亲自招待是吧?好大的派头。”她冷笑道,“她爹当了四十多年的世子,又被酒色伤,不一定能熬得过舅爷爷,到时候她的叔叔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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