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金光小说>游戏竞技>我混进了妖王群> 第三十章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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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合作?(1 / 3)

电视剧还没看完,林欣儿就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余数见她睡得挺香,找来被子给她盖上,她穿着一条短裤,两条长腿光溜溜地漏在外面,总感觉容易着凉。

这边林欣儿睡得正香,刘成武他们三个在家里却难熬得很。

因为余数之前告诉他们说要带他们去买平板电脑的,可是他们左等右等都没有等来余数。

“前辈不会放我们鸽子吧。”李玄夏说。

“是啊,是不是没有捉住那只鲶鱼妖,所以前辈生气了?”张志武说。

刘成武笑道:“前辈那么有钱,不可能少了我们三个平板电脑的,放心吧,等着就行了。”

……

一直到吃完饭的时候,林欣儿才悠悠醒来。

余数正在厨房做饭,林欣儿揉着眼睛走了过去。

“我怎么睡着了啊。”

余数拿着锅铲笑道:“是啊,你怎么睡着了啊,电视都没看完。”

“可能是余数哥哥你这里比较安静,所以我睡起来很香。”

“是么?”

“当然啦。”林欣儿又背着手走过来,往锅里看了看:“做什么好吃的啊?”

“做了条红烧鱼。”

“哇,真香,幸好我睡着了,不然就吃不到余数哥哥做的红烧鱼了。”

……

吃过饭之后,余数送林欣儿回家,还把刘成武他们也带上了,他跟林欣儿介绍说刘成武他们是他邻居。

到了林欣儿家楼下,李玄夏伸头看了看,惊讶道:“林小姐家好大啊。”

“还好啦。”林欣儿又笑着向刘成武他们发出邀请:“你们要不要进来坐坐?”

“算……”

余数刚要拒绝,李玄夏却说道:“可以么?”

林欣儿点点头:“当然可以啦,我爸妈今天不在这,余数哥哥你跟他们一起来吧,上次你都没有进去。”

余数想了想,还是点了头:“可以,我们进去坐一会儿就走,不然商场要关门了。”

林欣儿家的房子,自然不是余数那里可以比的。

刘成武他们三个跟乡巴佬一样,一走进去就大呼小叫的。

“这墙面好漂亮啊。”

“这地砖一看就不便宜。”

“这大吊灯。”

“这一层的高度抵得上好几层楼了。”

林欣儿父母确实不在,不过家里有一个雇来保洁做饭的阿姨。

家里来了客人,阿姨给他们几个倒了杯茶水。

等到茶上来之后,林欣儿拉着余数说:“余数哥哥,我带你去看样东西。”

“什么东西?”

“别问了,一会儿就知道了。”林欣儿拉着余数的胳膊,又对刘成武他们说:“你们几位先坐一会儿,我带余数哥哥上楼。”

“嗯,好,你跟前……小余去吧。”刘成武说道。

林欣儿拉着余数上了二楼,走进最东边的那间房。

这房间里面粉红粉红的,到处都是玩偶,一看就是女孩儿的闺房。

林欣儿走书桌边上,从抽屉里面拿出一个小盒子,“本来今天想要带给你的,不过给忘了。”

余数接过盒子,问道,“这里面是什么?”

林欣儿笑吟吟地说道:“你打开看看嘛。”

“神神秘秘的。”余数笑了笑,随后将盒子打开。

看到盒子里面的东西,余数眉毛一挑,这里面竟然是一块手表。

这表看起来挺朴素挺简单的,不过余数知道肯定不便宜。虽然他不懂表,但是表盘上的字母他还是认识的,这是一款百达翡丽的表。

“余数哥哥,你喜欢么?我看你之前那块表,表带都坏了,所以就给你买了一块新的。”

余数将盒子盖住,送了会去,“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而且我现在也用不上表。”

他现在确实用不上表,之前那块表是因为做销售,出去见客户要撑撑脸面,当时也是咬牙花了五千块买的,后来不干销售了,那表也用不上了。所以表带坏了一点,他也没想过去换个新表带。

现在这个时代,表就是一个装饰品,没什么使用价值。

“这表不贵的,而且我已经买了,退也退不了。余数哥哥,你就收下吧。”说着,林欣儿又把手表从盒子里面拿出来,往余数手腕上戴:“余数哥哥,你先戴上试试吧。”

“我……”

“余数哥哥。”

余数就是耳根子软,一见林欣儿这样子,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了,他沉吟道:“行,我收下了。”

他是这样想的,表现在收下,回头找个机会再给林欣儿买样东西,这样有来有往,心里才能过得去。

这也是有钱的好处,有钱了就有底气,有了底气才敢去接受别人的好意。

如果是以前的余数,不管今天林欣儿怎么撒娇请求,这表他肯定都不会收的,因为这样一件昂贵的礼物对以前的他来说太过沉重了。

表戴上之后,林欣儿一脸欢喜地说道:“真好看,余数哥哥你的手特别适合戴手表。”

余数笑着看了看,确实挺好看的,不过他不觉得是自己手的功劳,主要是这款手表好看。只不过这款表他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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