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走了陈杰的陶木,从沙发上站起身,一天没有吃饭的自己,准备去厨房做一些吃的,
看着橱柜里和冰箱里所剩不多的食材,想到小说里的那碗素面,动手从橱柜里拿出了一把细面,等着水慢慢烧开。
大火加持下的锅里的水,开始冒泡,一个两个,突然陶木将火转为小火,扔下手里的细面,跑向了书桌前,开始拿起了铅笔在本上写写画画,好像那锅烧开的水不是为了煮面,而是为了陶木的灵感如同烧开的水,一个接一个的涌了上来。
先等下吃饭,不会烧干的。
陶木和别的作家不一样,他不喜欢电脑机械化的东西,反而喜欢用铅笔在纸上,听到石墨沙沙划过的声音,喜欢橡皮擦干净后留下的碎屑,一吹就好像把那些垃圾灵感吹没了一样。有时候,他也会觉得自己好笑,和那些作家不同,不过艺术家总有些不一样的癖好,陶木是这样评价自己的,他喜欢把自己称作为艺术家,而不是小说家,文学家。
不知道写了多久,也不知那个锅在火上烧了多久,陶木写的兴起,丝毫没有注意到炉子上的锅已经被烧干,发出一股说不出的味道。
“大艺术家,锅都烧糊了,会酿成火灾的!”炉子上的火被一个女人关掉。
陶木没有听到女人什么时候进来,反倒是这个“大艺术家”的称号,将他唤醒。
女人穿着红色的裙子,身材姣好,衬着她白白的。
陶木从书桌前起身,发现脚有些麻木,原来着急创作的他并没有注意到,他的脚一直别在书桌洞的侧面。
女人看到他不禁有些好笑,先处理完了厨房,来到陶木身边,倚靠在书桌上。
陶木向来痴迷写作,书桌就在厨房的后面,客厅只有两把沙发椅,还有一个个小小的桌子。
按照陶木的话。就是,尽量把生活缩在一团,可以减少掉不必要浪费的时间。
陶木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
“阮橙,今天怎么想到过来了?”声音有些清冷,听起来要把人拒之门外的样子。
被称作阮橙的女人,有些不满意陶木的话语,轻轻拍打了下陶木。
“我是你的女朋友,为什么不可以过来。”
陶木眉头有些厌烦。
“我可从来没有认为你是我的女朋友,请你不要过界。”
阮橙没有接陶木的话,踩着高跟鞋走向了厨房。
不大一会,阮橙端了一碗面放到沙发旁的小桌子上,招呼着陶木过来吃。
“看你是要煮面吧,又写的入迷忘记了厨房的灶火。”
陶木没有拒绝阮橙递过来的筷子,夹起了面条小口地吃着。
倒是和他做的味道越来越像了。
陶木不太会做饭,只会下点简单的面条和做点速食咖喱饭,阮橙确实很会做饭,但是陶木甚少让她下厨。其实也只是不想让阮橙来到他家罢了。
和阮橙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呢,,是大学时候,陶木大二,阮橙大一。记忆里也是她总喜欢穿着红色的裙子,性格比较开朗,在大学入学,他作为学生会成员迎接新生,去帮助学弟学妹搬运行李,见到她的。
此后,阮橙打听到了,陶木在哪个社团,就加入了陶木所在的社团,她不喜欢阅读写作朗诵,为了陶木加入了文学社。阮橙也只是喜欢跟着陶木罢了。
最开始陶木是拒绝她跟着自己,后来也只好随着她去了。
再后来,毕业了两个人在同一个城市里,喝了次酒,做了酒后的事情。更让阮橙加剧了自己是陶木女朋友的表现。
毕业之后,其实阮橙的性格改了很多,不是那么开朗了,多了一份成熟,很多人都喜欢她,陶木不是没想过给阮橙赶走,他真的不喜欢阮橙,也不觉得在这个年代发生了关系就一定要在一起。
但是,发生了一次关系就有第二次清醒时发生的续集,久而久之,陶木似乎把阮橙当作一个生活发泄品,也在肉体上离不开阮橙。
吃完了面条,陶木将碗放到了小桌子的左边,阮橙乖乖的去收拾好了碗筷。
陶木也不再理她,坐在了书桌前,继续创造他这本新的小说。
阮橙打开了电视,将电视调成了静音,静静的看着电视里无聊的综艺。
阮橙很乖,从来不让陶木陪他做些什么,其实她也很想让陶木陪着她逛逛街,看看电影,和其他情侣一样,追着综艺吃着零食。可是陶木不喜欢。
也只有偶尔在家看电影时,陶木会挑选自己喜欢的片子看一会。
阮橙从来没有觉得关系不对等过,她认为是她喜欢的陶木,陶木很优秀,从第一眼就喜欢他了,眉清目秀,眼睛大大的,高高的鼻梁,完美的唇形,身材高大,很有文学气息,在他身边是她阮橙的福气。
想到这,阮橙趴在沙发背上看着陶木写作的背影,更加感叹自己的眼光真的很不错。
她只想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