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某“炮灰”,于是提出来溜了溜。
“只有我好奇警方最后逮到的嫌犯,和那个画像一样吗?”
“你要不说,我都忘了还有这码事儿~”
“求不要再给这些网红热度了,咱们讨论讨论军人警察科学家不好吗?”
“短期内是别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在法院还没有下达判决书之前,犯罪嫌疑人还不能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罪犯,因此包括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一些民事权利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哥们儿能说人话吗?”
“嗐,简而言之,即便这货出镜,也得打马赛克!”
“忽然觉得画像那哥们儿有点冤,就算真画出来了,也没法平反。等热度过去,谁还能记得丫是四六?”
“你觉着可能吗?真以为人人都是周南?[手动滑稽]”
“不是,我一直想说,那画像我看过,觉得特像我一老乡王强,而且听说他最近真进去了...”
“觉得?听说?你可拉倒吧,虽然警方通报嫌犯是姓王,这么大的姓,能说明个毛线?瞎蹭热度,前车之鉴呐。”
义正辞严!
直到有火眼金睛的网友发现,余新公安官方抖乐,给“画师zn”该条画像回复点了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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