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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晨曦(1 / 2)

金楚楚的闺蜜,高中同学兼大学校友晨曦,是个彻头彻尾的自由派,大学毕业以后没有哪份工作是做满半年的,一年的时间常常是工作半年,潇洒半年,用半年攒下的钱在全国各地“流窜”。

晨曦自己美其名曰:“我是‘一个永远在路上的独立女青年’,其实自己已经跟金楚楚一样,三十出头的年纪,在中规中矩的中国人的评价体系里,已经是个“大龄剩女”了。

晨曦留着空气感的短发,个性狂放不羁,戴着波西米亚的大耳环,涂着冷淡银或咖啡灰的指甲油,姨妈色的口红,叼着555牌香烟,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我是烈马,不好驯服的气息。

作为一个本市的名媛,小圈子里的贵女,金楚楚有时候想,像傅家明这种直男儒商老公,可能绝对不会与晨曦这种“自由人”产生任何交集,估计也不会喜欢上晨曦这种女人。

不过话又说回来,傅家明这种鸡窝里飞出的“凤凰男”也不是晨曦的菜。和金楚楚被爹妈教导的传统的婚恋价值观不同,晨曦可以同时交往好几个男友。

在一起肆无忌惮的聊天时,金楚楚经常抨击晨曦是“滥情”,但晨曦为自己辩解说自己是“多情”,还经常有自己的谬论。

晨曦说:“我是一个像金庸小说里的人物,段正淳段王爷那样的女人,段王爷可以同时喜欢几个人,但他对每个人,都是投入了百分之一百的真心的,我也是!”

还有什么“我的心是一间酒店房间,里面分成好多个小格子,可以容纳很多人”。

晨曦的这些谬论,虽然为金楚楚所不接受,但并不妨碍两个女人成为越来越铁的闺蜜,并经常交流一些不能告诉第三人的秘密心事。

而且,毕竟晨曦和金楚楚日常交往的本市名媛圈没有什么交集,也不是一路人,金楚楚的心事,在晨曦那里“保管”,是最安全的。

晨曦这阵子,只同时交往了两个男友,一个是喜欢哼唱两句西皮二黄、买古玩、盘珠子手串老物件儿、喝茶遛鸟的硬汉大叔,另一个是混迹夜店、擦碟玩打口带、留着少数民族顶头小辫的DJ小狼狗。

硬汉大叔已是五十出头的年纪,人过半百,眼神坚毅,性情豁达,看淡世事,而DJ小狼狗刚20岁出头,火爆冲动,夜店里没少和人掐架,可以说,DJ小狼狗和硬汉大叔完全是两个极端。

金楚楚过去有心情听晨曦说自己的情事时,曾经讽刺过晨曦,说晨曦是“老少通吃”,可听到金楚楚“言语攻击”的晨曦,却总嘴硬,不服气地回怼着。

“楚楚,你不懂!你这种乖乖女不知道,现在才是女人最好的时代,上可手挽年上大叔,下可追求年下DJ,可上可下,这是个女人可以选择的时代。”

“我知道,楚楚你只喜欢傅家明,一辈子只爱傅家明,永远守着傅家明一个人!” 晨曦不屑的说。

“当然,家明只爱我一个人,我也只爱家明,我们俩是彼此的唯一。” 金楚楚坚定不移的说。

晨曦其实也“反击”过金楚楚,说金楚楚这种一生只对着一个男人,把一腔柔情寄托一个人身上,是“上个世纪的老古董”“不开化的封建残余道德屈服者”。

其实在心底里,金楚楚一边不赞同着晨曦的生活方式,一边又羡慕着晨曦的洒脱和不羁,两个女人能成为好闺蜜,好朋友,更多的时候是金楚楚听晨曦诉说生活中的各种精彩,“在路上”的斑斓多姿。

金楚楚从海外留学回到本市后,经过金楚楚爸的首肯,和傅家明两个人,带着金楚楚爸给的初创资金,去省城创业。

可以说,那段日子已经是金楚楚这辈子里,过得最艰苦的一段时光了,但那时候,有傅家明在金楚楚身边。

金楚楚和傅家明两个人有情饮水饱,就算挤在出租屋里,吃着简单的饮食,想着未来的事业,心里也是一种甜。

晨曦,这种现代波西米亚女人的精彩和斑斓,是每天都在亲力亲为育儿的金楚楚所不能企及的,那种颠簸、流浪的生活,也是金楚楚这个层次的名媛,不可能去尝试的一种生活。

比如晨曦的硬汉大叔,会陪晨曦到大溪地,这种人间天堂去潜水,在大溪地特有的,深深浅浅的淡绿色海水中,硬汉大叔和晨曦一起潜游到浅海中,看着扁鲨鱼、五彩斑斓的热带鱼围着自己团团乱游,晨曦想要用手去捉一条小鱼,却哪有小鱼速度快。

在大溪地特有的火山爆发后,火山灰堆积成的黑沙滩上,硬汉大叔会用粗糙厚茧的手帮晨曦光滑的背上涂防晒油,晨曦在迷茫和朦胧中感受到硬汉大叔手上的硬茧,幻想着硬汉大叔年轻时代的光辉岁月。

硬汉大叔会陪晨曦去大溪地这种人间天堂,有时也会让晨曦陪自己去各地采风、游学,像四川的丰都,古称酆都,号称是阳间阎罗殿。

古时候,民间传说:酆都城是阳间的“鬼城”和“十八层地狱”,可硬汉大叔就是对这样的地方充满着好奇,拉着晨曦走遍了当地大大小小的阎王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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