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柚博士毕业那年的春节,他们是回县城过的,坐的飞机直接到市里。
南市的气候很暖和,即使是冬天也没有多冷,所以姜柚来的时候就穿了一件毛衣和呢子大衣,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谢淩提醒了几遍,让她多穿些,她想了想,在里面又加了一件薄薄的保暖衣。
谢淩见她不听话,也没多说什么,只默默往行李箱里装了一件羽绒服。
刚才一下飞机,冷风当头一吹,姜柚觉得自己的脑子都快不转了,耍赖着直往谢淩怀里钻,贴着恒温暖炉,整个人才缓过神来。
谢淩有些想笑,也不在意旁人的目光,将她裹进衣服里,一直到拿到行李箱,从里面拿了羽绒服让她穿上,才牵着手往外走。
张思华和曹凯开车来机场接的他们,他俩都已经成家了,还在市里买了房,这边的厂子一直都是他俩在管理。
上车后,没在市里多停留,直接就往县上去了。
姜柚和谢淩上次回来,还是三年前,当时因为要修路,规划的路线穿过了小平房,所以在房子拆之前,两人回来看了一次。
之后姜柚忙着准备论文,就没再回来过了,毕竟两人对县城没有多深的感情,以前回去也是为了跟朋友们聚会、拜访李老师,顺便再回小家看看。
而且现在交通很方便,姜柚忙了以后回不来,张思华和曹凯就会带着家人到南市去玩,也没停止走动。
今年姜柚正好毕业,也赶上李老师退休,两人当即就决定回来一趟,不到十年,县城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曾经白墙黑瓦的小平房几乎看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密密匝匝的筒子楼,规划成了小区。
张思华做事很靠谱,提前帮两人定了县里最大的酒店。
休息一晚后,第二天一早,姜柚和谢淩就提着大包小包到李老师家去拜访了,这房子是当初谢淩买了送给李老师的,花了挺大的功夫才让她接受。
这些年下来,他们和李老师的关系很不错,她打心眼里将两人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知道姜柚已经博士毕业后,她开心得不得了。
中午的时候,谢淩帮着李老师一起做了一桌菜,她还特地杀了一只土鸡炖汤,特别香。
吃过午饭后,两人又坐了一会儿才告辞,走之前,姜柚把包好的红包偷偷塞到了李老师的外套兜里。
离开李老师家后,谢淩牵着姜柚到县城去逛了一圈,仿佛在追着时间的轨迹,以前的菜市场被重新规划了,小卖部变成了大超市,旁边还建起了小区和学校。
谢淩买了一些这边特有的小吃给姜柚,一边吃一边溜达。
两人走在路上,可以说是十分引人注目,谢淩高大英俊,身上的气势很足,时间和幸福将他眉眼的戾气都一一磨去,只剩下游刃有余的从容和淡定,什么都不用做,只一眼看去,就觉得不普通。
而姜柚漂亮又精致,养得很好,白嫩的脸上完全看不出岁月的痕迹,含笑的杏眼很亮,举手投足间都是不一般的气质。
不远处,站着两个带孩子的女人,其中一个打量了姜柚和谢淩好几眼,脸色不太好看,对面的女人好奇地问道:“红棉,你认识这两人?”
那女人的嗓门很大,姜柚也听见了,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她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是谁,下意识朝那个方向看了一眼。
只见两个女人站在树下,其中一个是谢淩以前的同学陶红棉,穿着半旧的棉衣,剪了齐脖短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面色发黄,高颧骨显得有些刻薄。她手里牵着一个小男孩,玩得脏兮兮的,脸颊上被吹出了两坨红色。
姜柚的目光没多停留,蜻蜓点水般从陶红棉身上掠过后,就面不改色地收了回去,被谢淩牵着继续往前走。
陶红棉不情不愿地回答道:“男的是我以前的高中同学,女的是他老婆。”
“真的吗?”对面的女人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羡慕地说道:“你这同学看起来很有本事的样子,而且他跟他老婆的感情真好啊!”
看眼神都能看出来,一直牵着手,男的注意力几乎都放在了女的身上。
当年谢淩考上了重点大学后,大家就没听说过他的消息了,直到头几年,他创立的衣服品牌在国内爆火,有记者去采访这个青年企业家,陶红棉才知道,原来他已经走到了大家都遥不可及的位置。
多年前跟姜柚起冲突的时候,陶红棉没少跟人嘲笑姜柚,说她不听好言劝,非要嫁给名声极差、没有出息的谢淩。
而看到那篇报道以后,她肠子都快悔青了,经常会控制不住地幻想,她比姜柚早认识了谢淩两年,如果她先一步跟他搞好关系嫁给他,现在的阔太太就是她了。
看着两人的背影,陶红棉酸溜溜地说道:“谁知道感情好不好,听说男人有钱了都喜欢在外面找小的,说不定他在外还养了几个呢。”
见她表情和语气不对,对面的女人打了个哈哈,忙牵着自己的孩子走了。
小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