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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麻烦的喜欢(1 / 2)

轩轶还记得那个时候的叶雅。

他从那个海滩上的幻梦中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少女的怀中,全身发烫,只有胸口一片冰凉。

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双水蓝色的眼睛。

就是眼前正望着自己的少女的眼睛。

那个时候她说的第一句话是,“还好,如果一个都活不下来就太蠢了,是吧。”

说这句话的时候,少女嘴唇发紫,脸上更是被紫色的雾气所笼罩。

那个时候的叶雅,真的一点都不好看。

她说让轩轶把她的尸体带走,和青之翼与千叶流碧一起,交还给叶萱。

她说的像是不把自己的死亡当回事一样的。

然后她就倒在了干燥的沙土上,随时都会如同青烟一般消散那样,双眸紧紧地闭合。

轩轶在垂死的少女身前站了大概三秒钟。

然后对轩二说。

“第三份灵魂,你拿去吧。”

然后轩轶的全身点燃起了炽热的火焰,他用这份灵魂,向轩二换取了燃血之术,顺便以此救活了叶雅的姓名。

是的,轩轶喜欢叶雅的时候,比叶雅喜欢轩轶的时候还要早。

只是两个人不同的地方在于,轩轶非常擅长隐藏自己的情感,他不仅擅长隐藏,并且还擅长压制。

但是叶雅不需要这样做,也不想这样做。

其实,轩轶第一个真正尝试喜欢的人,是叶雅。

这是少年在后来反省自己的时候,这样总结道。

甚至连当时椒月所扮演的钱樱,轩轶对她也称不上喜欢。

只是责任,以及逐渐培养起来的认可。

所以说当最后的战斗中,轩轶选择眼睁睁看着钱樱死去,自己去攫取那最后的胜利果实。

所以说,兰流焰才会说他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但是在叶雅面前,轩轶先是将她出卖给了叶萱,去换取那个前往须弥山的资格,但是随即——他自己就反悔了。

那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这个以魔崽子的方式活下去的少年,终于学会做了一点不那么利己的事情。

那是轩轶第一次尝试着改变自己。

而转眼之间,当时的十五岁少年已经长成了此时的自己,可以和眼前的九公主殿下,真正的平起平坐。

平等地叙说喜欢与不喜欢的情愫。

“所以说,直到现在,你才敢承认你喜欢我对吧。”叶雅轻轻说道:“其实如果你要是早点说,我会很高兴。”

“不对。”少女改口说道,这位世间最尊贵的公主殿下看着轩轶:“是非常非常的高兴。”

“因为这个世界上,最开心幸福的事情,莫过于自己所喜欢的人也喜欢着自己,那样自己所做的一切,都不再是为了纠缠对方让对方感到不适的事情。”叶雅轻轻说道,望着轩轶。

“但是,现在你承认你喜欢我,我并没有。”

“那么的开心。”少女的声音淡淡。

轩轶知道为什么。

因为当他愿意承认自己对叶雅的感情的时候,其实两个人之间,不知不觉出现了第三个人。

“我喜欢妖妖的感觉,和喜欢你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轩轶补充说道。

“你要知道的,我认识妖妖的时候,妖妖是小小的一只,大概只有八九岁的样子,你说让我喜欢一个八九岁其实还不好看的女孩,第一时间我肯定是要拒绝的。”当提到那个在雪地里的小女孩,轩轶的表情不由地揉开了,那是一种非常舒心安逸的表情,也是一种最理想的回忆状态。

“姐姐。”叶雅突然开口说道。

轩轶愣了一下。

事实上,他现在已经很少回忆起姐姐了。

因为回忆起来实在太痛了。

痛到刻骨铭心。

如果不是说知道姐姐就在冰湖中缓慢的复活,并且如果自己想要的话,可以随时通过林薇回去看一下姐姐。

毕竟,事实上已经三年没见了。

但是眼前的少女,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见证自己与姐姐的人了。

哪怕当初她只与自己和姐姐相处了两天的时间。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姐姐在木屋里发现自己和叶雅睡在一起时候,把自己揪出去抽藤鞭的事情,想起来恍如隔世。

以及想起来,就感觉胸口钝钝得生疼。

“你提到妖妖的时候,表情很像提到姐姐的时候的样子。”叶雅说道。

叶雅还记得那个夜晚,他们三个人在小木屋里用铜炉吃火锅,鲜榨的果汁中加入冰块,三文鱼和各类食物都很美味。

第二天还有三文鱼披萨可以吃。

但是那个木屋,在姐姐死去的那天,被轩轶自己烧成了灰烬。

“大概,当初找到妖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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