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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下山卖狐(1 / 2)

初云村。

可以看见清晨初生朝云的地方。在落霞山脉外围某座山头的半山腰,山下最大的城池是丰城,地处蓬莱国极西的位置。这些常识对于一个目不识丁,从出生起到过的最远地方就是山下县城的猎户少年来说,已经是他所知道的全部。

与林洛然而言,最有用的信息是这个国家的名字,叫蓬莱国。

总算和蓬莱扯上了关系,她心中当然高兴。面对老实的“救命恩人”,林洛然只顺着老妇人的话编了个丰城贵女身份,只说待回家去,并要好好谢他们。

老妇人看着她蜜色的肌肤,对她的说辞将信将疑,林洛然暗中想来,古时贵女,恐怕还真没有像她此时这种肤色的吧?不过话已经说出口了收不回来,林洛然只有顺其自然了。

她在初云村待了几天,从名叫阿志的少年猎人中套出不少话来。

知道这个世界崇尚武技,世道有些乱,尚未波及到这小山村,但整个国家都不算太平。阿志并没有听过修士,传说中这片土地倒有飞来飞去的仙人,那已经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

像阿志的爹,早几年被征兵入伍,已经久无消息,若非少年日渐长大学会了打猎,家中还要贫困更甚了。孤儿寡母生活很不容易,阿志又不是每天都能打来猎物,就算打到了,除了照顾林洛然这个“伤员”,大部分野味都要做成腌肉,和那些皮货一起,等少年积攒多了拿下山进县城卖掉。

看着母子俩吃粗粮青菜,林洛然自己当着伤员喝野鸡汤就格外不舒服。伤员装不下去了,她的“病”顺其自然便好了,到了第三天已经可以下床四处走动。

村子里的人都来看这稀奇的“贵女”,林洛然一边忍受村妇的围观,一边趁机收集着有用的消息。奈何山民愚笨,村妇们见识更少,说些冬瓜茄子的琐碎事能翻来覆去讲半天,林洛然想听的一个都没涉及。

山居清闲,奈何她此时心思俱不在此,正要想着如何告辞,很快就来了机会。

过了两日,少年阿志不到中午就兴高采烈回来了。

原来他平时里挖的陷阱抓到了一只火狐,只有后腿受伤了,还是个活物。火狐的血大补,皮毛也极为难得,对阿志家而言卖掉这只火狐是一笔极大的钱财。

火狐难养活,阿志决定第二天就去县城。

林洛然适时提出了告辞,理由是耽搁太久,恐怕家人忧心。

喝了两天老妇人做的野鸡汤林洛然感觉过不去,想到空间中还要从前打龙宫挖来的一大坨金子,便悄悄捏了几颗豌豆大小的金珠子,假意说是藏在鞋跟的保命钱,用来酬谢老妇人。

老妇人推脱不要,林洛然温声说道:“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这些只当我在大娘家几天的伙食费,回了丰城,家人还会送上谢礼的。”

老妇人讪讪的,这时候倒真有几分相信林洛然是丰城家教极好的贵女了。

“林姐姐,明日咱们一块儿下山,先送你回家,免得家人担心这话极对。”

阿志手下编着竹笼儿,很赞同林洛然说的话。少年虽然淳朴,倒不愚直,他付出劳力救了林洛然回来,后者愿意给几颗金豆子,他是不会反对的。

至于林洛然所说的谢礼,阿志并没有放在心上。

第二天三人都起了个大早,阿志娘早讲各种腌肉用细绳穿了,挂在了扁担两边,还有打了捆的皮货,不下两百斤,亏得阿志力气大,才能在山道上挑着这两百斤东西健步如飞。

林洛然提着竹笼跟在他身后,身上还是穿得如意衫。

过了融雪日,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夏季很快就来,这也是阿志急着要讲腌肉和皮货挑下山卖掉的一个原因。

她手中提着的竹笼,里面关着一只火红的小狐狸,浑身一根杂毛都无,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吧?

走了两三个时辰,才出了山,时值正午,林洛然才算看见阿志口中的县里。

比想象中要小很多,街上的木质房子也不高大,看上去就和镇一般,阿志将腌肉尽数卖给了酒楼,听说这二层小木楼是县里最大的酒楼,一百多斤腌肉,只卖了不到二两银。

林洛然眼中的野味,只比猪肉稍微多两文钱一斤。

剩下的几十张大小不一的皮子,皮货店只给到四两银,略比腌肉值钱,同样廉价到令人发指。这价钱阿志也不太满意,因为他随后去米店询问,时局动荡,糙米已经涨到了三百文一石,一百二十斤为一石,脱粒后最多能剩八十斤糙米。

既然米价飞涨,没道理肉价不涨,不用说,久不出山的阿志先前卖腌肉和皮货俱被奸商坑了。

虽然算起来五六两银子能买不少糙米了,然而腌肉和皮货都是一个漫长的冬季所积攒的,再说生活又不是只吃饭就能过下去的。

要扯布,要抓药,要吃盐……生活的琐碎让六两银的购买力大大下降,阿志还想攒钱买把好弓,此时只有将希望寄托在了没有卖出去的红狐身上。

皮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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