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吗?如果当时你们听了他的话,把场子卖掉,那年冬天东子会为了欠款大半夜出去跑黑车,因为疲劳驾驶撞死在公路上吗?”
“你们为什么就是要把东子的死怪到他身上?”
“因为那时候只有他一个人走了!”男人提到从前的事,还是忍不住一阵厌恶,“撑不住提前离开的人,只有他一个,他那会儿是场子里的核心人物,那年我们会那么难,有大半是拜他所赐。”
“所以你们就要把他当成凶手是吗?”
“是。”
男人想到这里,叹了口气,“你当时在上课,不了解情况,但是,他自私自利,给不了你幸福的。”
“我的幸福,从来都是自己挣的。”
说完,她挂断电话,下了车。
到地方了。
这栋写字楼里,是现在站在互联网领域最前端的一家公司。
是四五年前,他工作的地方。
她走进大厅,拿出他的照片,问前台的小妹。
“请问这个人现在还在这里工作吗?”
小妹接过照片,仔细看了里面那个男人一眼。
“这个人...没见过,要不你去问一下经理吧?就在那边。”
她认出面前这个风华绝代的女人是经常出现在潮海卫视的那个化妆师,想必那个看脸的经理不会拒绝回答她的问题。
“不用了,谢谢。”
没人能忘记他的脸,想必他已经离开这里了。
她拿回照片,转身离开。
本以为工作时间会在公司,没想到他已经辞职了。
既然如此,就去守株待兔吧。
她把车倒出来,向那人的家驶去。
那个不到五十平米的老破小,他的“小窝”。
就在公司的不远处,很近。
她记得他把那里装饰得很温馨,暖色墙纸,楠木家具,还有一把很舒服的椅子,每到下班,或者周末,他就会坐在那把可以自由调节高度的椅子上,抱着键盘和鼠标,一开机就是四五个小时,也不知道他的脊椎是怎么受得了的。
他习惯在家门口的地毯下面放一把钥匙,很糟糕的习惯。
但也多亏了这个习惯,她不会傻乎乎地站在门口等他。
如果计划顺利的话,她会在躲在门后面,在他回家时蹦出来吓他一跳。
好久没做这种恶作剧了,有点小期待。
她想到这,嘴角情不自禁地升起一丝笑意。
土狗就该和土狗作伴,相处着舒服,不膈应。
不膈应......
崭新的街道,整齐的两排树林。
洁白的栏杆后面,是规划合理,错落有致的一座座楼房,以红砖色为主题的小区里,几个老人坐在中心被草坪包围的休息区里下棋。
不老,不破,不小。
她记得这里,是她前夫在两年前开发的小区。
当初就觉得那个位置有哪里不对,现在想想,也真是讽刺。
他不在这里。
没关系,有一个地方,不管他搬到哪里,都会定期去的。
她掉头,往东边驶去。
那是一片拖了全市后腿的贫民区,因为开发难度大,钉子户太多,属于三不管地带。
唯一的优点是治安不错,可能是因为发生过不少的恶性事件,每隔五十米就是一个小警厅,老实说,比她现在住的那个高档小区还要安全。
记得位置是...
左拐,前进,右拐,第二的路口停下,驶过一片泥巴路后,边上角落里第四户人家。
这个小院子还是没变,已经褪色的红色铁皮大门,很久都没翻新过的砖顶小平房。
里面住着一个很可爱的老太太,她的孙子是他的同学,在一场事故中从山上掉了下去,尸骨无存。
那个同学和他的关系很好,出事以后,他就经常过来,代替那个死去的同学照顾老太太。
她以前也经常来蹭饭,来之前会和他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和肉,记得他特别喜欢在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屠夫那里挑肉买,因为那个老屠夫总会顺手给这个看着顺眼的小伙子多给几斤下水。
老太太包的饺子特别好吃,每次来这儿以后,他第一个任务就是把买来的猪肉剁成馅。
那时候,她会站在旁边,一边嫌弃他的力气小,一边用各种笑话逗老太太笑。
老太太总在他们离开时,抹着眼泪,操着不知道是哪里的方言说,“我家囡囡真是认识了俩好娃娃,要不是你俩在这儿我真不知道该咋办嘞。”
他可以不认他的兄弟,可以和她断绝关系,但唯独不会放着这个老太太不管。
“咚咚咚。”
她敲了敲门,铁皮门在她的手底下发出嘶哑又沉闷的响声,俨然已经成了一道老门。
过了很久,里面的人才出来。
“谁啊?”
这是个富态的老大妈,穿着花衣裳,好像刚才在睡午觉。
“请问,这里之前住的那个老婆婆还在吗?”说着,她对着空气比了比,“大概这么高,头发花白,戴着一副老花镜。”
“她啊,孙子有出息了,早搬走了!”
老大妈不耐烦地冲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