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能狂怒以后,李国庆就跑出了家门。
都是自己的亲人,还能放把火灭自己个满门咋地?
李国庆决定往后不管有事没事,这破家,能不回就不回了。
反正老爹老娘还没到退休年龄,额,农民啥时候有他么退休这一说了?反正就是他们还能干得动,还不到李国庆给他们赡养费的时候,等他们老了再说。
定亲?入赘?
入个鬼!
倒也不会存在什么叔叔舅舅一拥而上,把李国庆绑起来,按着他的脑袋在定亲文书上按手印的桥段。
女的吓唬吓唬,或者迫于各种无奈还可能屈服,违背男人意愿强行结婚这种事基本上是不会存在的。
就算入了洞房,你他么就是不举,女的能把你咋地?
灌春天的药?
先不说这药有没有,就算有,好不好弄;弄到了,给人吃了好不好使,E.D可是世界性男性患者的顽疾;就算好使,办完事一跑,吃亏的到底是谁还用说吗?
反正男的没有子宫,享受不了十二级疼痛的快乐。
不过李国庆倒也没跑远,也就找了个草垛猫起来了。
自己跑了,老娘他们到底如何收场,李国庆还等着看大结局呢。
一手信息很重要的好不好。
拿今天来说吧,小婶说马家要嫁女儿,怎么到了最后从老娘嘴里出来的信息就是自己得入赘了,话经三口必变样,历史永远没真相。
好巧不巧的是,李国庆找的草垛,就是昨晚国嘉待的那个。
万恶的资本家李大老板把人家国嘉赶走去打探消息,自己钻进草垛里就睡了起来。
这身体不行啊,只要坐车时间一长,就好几天缓不过来,浑身酸软无力,还嗜睡。
到了下午,打探消息的“夜不收”国嘉回来了,连写带比划好一通,把打探来的消息告诉了李国庆。也就是李大老板不差钱,要不然光给国嘉买笔买本的钱,都负担不起。
养个小哑巴,可是比养好几个小学生都费纸笔。
原来老娘刘玉香之所以要卖李国庆,有以下三点原因:
第一,马老歪临终托孤,为了保住名声,爹娘不得不应下;
第二,马老歪是为了救人而受的伤,公社给了一个进城的招工指标,马金枝嫁过来的话,也会把工作带过来;
第三,马金枝嫁过来不要彩礼,还带不少陪嫁。
李国庆跑了,事情最终的解决方案就是让弟弟李国宝跟马金枝订婚,这也算是双方都能接受的一个结果。
虽然没嫁给李国庆,但好歹也嫁进李家了,等李国庆真混出名堂来了,弟弟弟媳有事,他这个当大哥的能不帮一把吗?
出于此等目的,李国宝不正干的毛病也被马家忽略不计了,孩子还小,还没定性,成家有了孩子,自然就会成熟了。
李国宝也不吃亏,名声不好的他,连个说亲的都没有,白捡一个长得不漂亮也不算丑的媳妇,结婚以后媳妇带来的工作还会转让给他,算来算去,都是他赚了。
至于马家说的入赘,最后也是以俩人生的男孩里面可以挑出来一个姓马这个方案解决了双方的争端。
也算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了。
唯一受到损失的,就是李国庆了,他的名声大大受损。
害得老爹有负救命恩人所托,是为不忠;
不听爹娘的话,是为不孝;
不爱护马家孤女寡母,是为不仁;
擅自逃跑,逃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是为不义。
反倒是李国宝,听话娶妻,成了有担当的好男人的代表。
最让李国庆不爽的是,他躲在大队CBD附近的草垛里,听社员们议论的时候,大伙经过一番热烈讨论,最终在一件事上全体举手表决通过达成一致意见。
这件事就是李国庆之所以能考上大学,不是他自己多聪明,学习有多用功,品德败坏的人老天爷都不会让他当文曲星,纯粹是因为李家祖坟风水好,他这是受到了祖宗的荫庇了。
荫庇,荫个毛啊。
老子上次去祖坟那,差点没发烧要了老子的小命。
不就是老子小时候跟着大人去上坟,没给祖宗们磕头,还跑到祖宗的坟头上逮胡腊蝶玩吗?
喂喂,你他么到底为啥发烧的,你自己没点13数吗?
你他么上次去祖坟,可不是去光宗耀祖去了,你他么是去盗墓的。
盗墓?
盗墓!
盗墓!!!
李国庆决定要把未竟的事业完成了,就在今晚。
这次李国庆可不是一个人,他带着帮手来的。
本来还以为国嘉当过兵,应该是属于那种道德BUFF点满的圣父类型的,没想到他的道德底线比李国庆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