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火闪之间,有什么东西在宋锦脑海里闪过,之前不解之事,一瞬之间便也明白了。
宋锦在小贩手里,买走最贵的那盏蓝色兔子灯,付了三十八文钱,把小贩乐得合不拢嘴。
“姑娘慢走!有需要再来,我天天在这摆摊。”
宋锦拎着兔子灯,自己没什么感觉,倒是吸引了不少路人。
“咦!你看那位姑娘手里的灯,好漂亮啊!”
“的确,蓝色兔子灯不少,可做得这么逼真传神的我还是
“可她看着好凶哦!你看她脸上的胎记,我怕她打我。”
宋锦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右脸,这里被她特意画了一块能吓退人的胎记。
也不知刚刚的小贩是如何对她胎记视若无睹,还能对她热情非常的,莫非是银子的魅力?可她全身上下也没有一件像样的首饰。
得,且先归结为生意人的玲珑心思吧,遇鬼都能盛赞一声好。
一群俊男靓女你推我,我推你,最后把个不爱说话但最俊俏的白衣小公子推上前。
被推出来的钱宴偷偷去看宋锦,见她压根没往这边看,这才松了口气,壮了壮胆后上前礼貌行了一礼。
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