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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根本不会干农活(1 / 2)

“大壮,你怎么了?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从昨天晚饭我就发现你不对劲。”

第二天一早,苏临煜才从床上坐起来,就发现了李大壮的不对,连忙开口询问着。

闻言,李大壮放下手中的湿帕,就坐到了床边,“老公,不瞒你说,我觉得十五会把凝凝带走。”

“把感觉去掉,是一定。”

丝毫不顾及李大壮此刻的伤心,苏临煜脱口而出。

“你怎么这么肯定?”李大壮此刻的心情直接从伤心变成好奇。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你无缘无故的把一个人带回家,又不知根又不知底,关键是那小子还说自己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连名字都还是你给他起的,就凭着一张脸,你就把咱们唯一的女儿嫁给了他,他会把我们女儿拐走,那不是百分百的事嘛。”

苏临煜不知道李大壮怎么突然担心起这个了,但是已经担心了,那就是好事。

“他失忆了,就代表他没有了家人,没有家人我女儿就不会经历婆媳不和,再说,他是入赘,入赘就代表从成亲的那一天起,他就是我们家的人,不光平时得待在我们家,逢年过节也得以我们家为主,这里就是他落叶归根的地方。”

李大壮丝毫不拐弯抹角的说出自己的想法。

“大壮呀,你都是孩子妈了,怎么还这么天真。”

苏临煜真的拿只有一身力气的老婆,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我怎么天真了?”李大壮可不认同说她天真的话。

“你还不天真呀。”苏临煜真的被自己的老婆气笑了,“咱们就不说十五那小子到底有没有失忆,就说说那小子的日常仪态,以及说话做事的风格,不管从哪里看,都不是穷人家的孩子,那挺拔的身姿,那一身素衣都掩盖不了矜贵气质,不用想,那都是顶顶有钱的人家,才培养得出来的孩子。”

“也许他天生就气质好呢,穷人家就没有漂亮孩子了!再说我们凝凝也是穷人家的孩子,还是土生土长的乡下人,我敢说,和那些世家大小姐比起来,她也丝毫不逊色,甚至还更胜一筹,就允许凝凝有个长得好看的爹,就不允许别人也有个又漂亮又有气质的爹。”

李大壮振振有词的反驳着。

“哎呦,我的好老婆,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给那小子找补,好,咱们就抛开外貌,就当他中了基因彩票的奖,那他会读书写字和善用巧劲你怎么说。”

“大壮,这个时代会读书识字的人,那是什么含金量,你应该比我清楚,就说我,要不是我……”

刚说到一个我字,李大壮立马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捂住了苏临煜的嘴,神色慌张的道,“不能说。”

被捂的差点不能呼吸的苏临煜,忙不迭的点点头。

李大壮这才松了一口气,松开苏临煜。

如获新生的苏临煜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好一会才能正常开口,“大壮,你放心,我不会乱说的,刚才就是太激动了,下次别捂那么紧。”

“老公对不起,我就是怕有一就有二。”李大壮连忙道歉。

“好了,好了,不说这个了,再说十五那小子,大壮,那小子不仅会读书识字,关键他还不会干农活,是一点都不会。”苏临煜强调着。

“不会干农活,那每天跟我们一起下地的干活的是谁?”李大壮觉得有些好笑的反问着。

“是十五那小子,但那是那小子为了讨你这个丈母娘的欢心,故意装出来的,大壮,你知不知道,那小子第一次和我们一起下地的时候,锄死的庄稼比草都多,他压根就不认识什么是草,什么是庄稼。”

“但那小子聪明,稍微看一下,在默默学一下就知道了,然后就模仿的有鼻子有眼的,让心大的你,丝毫没有察觉。”

苏临煜将自己压在心底的话都说出来了。

仔细想想,李大壮居然觉得苏临煜说的有道理。

“对了,你怎么突然害怕起十五会把我们的女儿拐走。”

苏临煜这才好奇了起来。

提到这个,李大壮立马又伤心起来,“没什么,就是昨天十五突然问我,是不是这里人。”

“什么,那臭小子居然问你这个问题!”

苏临煜一听就急了。

“你别激动,也许就是看我们对凝凝太好了,和这里的其他人家,的确有些不同,这才问的。”

李大壮连忙安抚着激动的苏临煜。

“你确定?”

苏临煜反复确认着。

“应该就是这样,不然他还能发现点什么不成。”李大壮想肯定又不敢肯定。

“那可说不准,那小子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同为男人,苏临煜就是觉得十五不简单。

“他再不好糊弄,我们也就是一普通人,不管从什么地方看,我和别人也没什么不同,在这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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