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了!我就是不吃不喝工作半年,都存不到五万块钱!”
就被舔狗羡慕和扭曲了。
比如说?你看人家帅就喜欢人家?
难道就有问题吗?
如同白凝冰说的,博取好感的方式,在本质上没有区别。
这一点唐雅无法反驳。
白凝冰反驳,“妈妈,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但是你的思想已经落伍了好不好?”
唐雅沉默。
正好明天可以去小妖精那边。
“购物送礼,是不是对一个人好?”白凝冰道,“你要硬说送礼不一定是对你好,但生病照顾,也不一定对你好,生病的人万一是上级呢?”
“对于洛风来说,他想要对我好,他想要让我知道,所以他愿意给我买,我也没有阻止他!”
“这些一共多少钱?”唐雅询问。
“这种拼接风格的邮差包,看起来很有活力,非常适合阿姨!”
洛风站起身来,把手机放在了兜里。
唐雅点头道,“那好吧,我听说恒达房地产,也要参加庆功宴,你快点过去吧,今天你可是主角!”
可完全看穿一个人,这样真的有意思吗?
有钱人也少。
把深棕色和浅棕色的包包,都拿出来了。
通过金钱来博取好感度?
一开始认识的时候,速度拉进关系,足够了。
老爸有意让洛风以后接管公司。
洛风开口说着。
因为透过现象看本质,白凝冰说的,的确一针见血。
唐雅知道lv的围巾的价格,心中再次暗中感叹,这个洛风对白凝冰的好,真是没话说。
白凝冰正好出来,脸色已经恢复了白皙,但仅仅是脖子上,还有一些红晕。
但是敷衍唐雅?
洛风不动声色地夸奖唐雅很年轻。
没必要这样。
但是问题为什么要附带赠送给她呢?
唐雅微笑着看向了洛风,她听出来了洛风的意思。
然后你肯定说,那有钱人突然没钱了,你还喜欢?
抱歉,帅哥突然毁容了?你还喜欢?那tm就真爱情了。
其实正确的观点是,你喜欢人家帅,还是家庭不错,都是你的自由选择。
但是除开帅?若是这个人一无是处?你是不是需要掂量一下了?
而除开有钱,这个人就是一个混蛋,你也要照样嫁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