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男子罗衫半解,垂眼看着元无忧在他身上忙活的手,忽而道:
“寡人最厌恶与人接触,唯独被你触碰体肤,不会反感恼怒。”
高长恭忍不住啐道,“他嘴太碎了,媳妇儿快给他上完药了事,别耽误咱俩晚上就寝。”
元无忧迅速完成手下的工作,就要收拾药瓶子起身,反被男子抓住手腕,清凉的嗓音道:
“等等,朕要与您二位彻夜切磋象戏。”
元无忧哭的心都有了,“您饶了我罢,听听外头都几更梆子响了啊我都困不行了。”
高长恭起身凑过来,强行掰开宇文怀璧的手,眉眼锐利,“拿开,今晚本王要哄媳妇儿的。”
他吃痛松了手,只淡淡道,“朕擅长哄睡。”
高长恭再也忍不下去了,“狗皇帝你就一点廉耻无有是罢那是我媳妇儿!我自会哄她睡,元元咱俩走!”
鲜卑男子忽而凤眸湿润,清凉嗓音低哑起来。
“寡人貌丑,体弱,死气沉沉,一无所有,你喜欢高长恭是应该的,他是当今汉人里顶尖的美貌,又强悍又能保护你,热情活泼人缘好…寡人却像是沼泽里的淤泥,只能仰望兰陵王,又不愿仰望他的忠贞爱情,因为那也是……罢了,罢了,到底是寡人从未上得了大雅之堂。”
元无忧被他说的有些心口刺痛,便软了语气,“你也不必如此自怨自艾……”
高长恭一见媳妇有些被感染了,赶忙跳起来打断施法,“别听他发牢骚了,既然他如此有自知之明,咱不能阻止他认清自己,快回去就寝吧,明天还要赶路呢。”
这次宇文怀璧没阻拦,只拿一双愈发漆黑无底的荧荧凤目,盯着面前已经起身,却又腰肢半转看向他的红衣姑娘。那张精致细嫩的脸上英气摄人,眼神坚毅凌厉的琥珀眸子底下,有一颗小小的泪痣,并不明显,但烙在了他心上。
华胥女国主身穿着齐国的军服,与他为敌,却也在为北齐的社稷黎民造福。
鲜卑天子玉面底下的幼红薄唇轻吐:“唯愿君寿与天齐,早日成就霸业,无需…记挂故乡。”
高长恭啧声道,
“又不逢年过节,又不是她生辰,国主何来这话只要你管好部下的明枪暗箭,即便她没办法寿与天齐,起码也能长命百岁了。”
“寡人谨记。”
元无忧只目光复杂的看了他一眼,便扭过头。
她记得这话,在多年前他来华胥为她庆生时,教授通房那些时,便在她耳边叨咕这句。当时她觉得跟奉承的话没两样,直到母皇驾崩,逆臣造反,她心死之下替他挡箭后……宇文怀璧对着华胥逆臣威胁出后半句:“天地同寿。”
若她不能寿与天齐,便让天地与她同寿。
他在用祸乱华夏,来威胁华胥人的良心悔悟。
自从元无忧意识到,华夏大地和汉家的大好河山在鲜卑胡虏手里,只不过是旅居和欢场,从未有秦皇那种“秦可亡,华夏需有继”的觉悟,她便不再对这帮鲜卑疯子寄予厚望。
元无忧不理解宇文怀璧此时提这茬的意思,但也不再犹豫,她片刻都不想再停留,真怕这个鲜卑天子再度发疯。
待俩人携手离开,屋内只留了宇文怀璧一人。
他正慢吞吞的整理衣襟,便有人掀帘而入,来人那双勾魂夺魄的狐狸眼捻着几分微醺,嗓音柔媚,“臣下有一计,定会教她在擂台上抛隋珠选和璧,长安明日会送来西凤酒。”
鲜卑天子长睫覆下深蓝凤目,并未理会,只嗓音低哑,满带自嘲的,凄然一笑。
“寡人的明月光,不会再回来了。她去照亮别人了。”
元旸一怔,赶忙收起嬉皮笑脸,正色道,“莫非陛下说贵妃娘娘容貌像故剑情深……还真有个故剑您与华胥小太女,究竟有何往事”
“她贯穿了寡人的前半生,影响我整个人生。我的一切拜她所赐,我的信念因她而坚定,她不止是故剑情深,更是浑浊人世上,唯一的破晓之光。我们鲜卑…本是征服中土的蛮夷,鸠占鹊巢者罢了,可是……是她让我悟到,拓跋氏因何甘愿臣服华胥,改元姓追崇汉风。”
北周当今天子宇文怀璧在位十年,从十八岁的内敛少年成长为二十八的沉稳帝王,对朝野臣民无不关怀备至,百姓无不称其仁德贤良,可他只有爱社稷万民之心,却亲缘薄,正缘寡。
甚至在登基后,只娶了诞下皇长子的江陵婢女李娥姿为皇后,又娶突厥昆涂欢公主为后,降李后为妃,却与后宫不亲,至今只有一子。
世人皆以为,能让少年天子困于旧梦的故剑情深,是番邦哪国公主殉了国,是没等到天子登基亲政,娶她回长安为后的可怜女子。
这样的话,宇文怀璧甚至听元旸打趣过多次。
事实上,他的故剑确实殉国了,她曾是岁岁无忧的天之骄女,生来便要继承华胥皇位,受万民敬仰,上古神祇。她莅临人间长安,恩赐他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