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你象征性地放赈,却往米豆里搀土——然后便可上报核销中饱私囊!愤怒的屠御史铁青着脸挥挥手,扬鞭入城,直奔官仓。一进门便亲眼看到一个身穿大红官服的家伙在指挥着皂吏们把整袋整袋的大米往地上倒,旁边有人在用木锨向米堆里扬进沙土!红官服的旁边是一个身穿蓝色官服的家伙——好啊!一个知府、一个通判,你们这等狗官竟沆瀣一气!本官受天子之托,查的就是你们这等贪官!
“来人,给我拿下!”
没等他们明白过来,这两个丧尽天良的狗官便被按倒在屠御史的脚前。
“巡按大人容禀……”
“哼,还想狡辩?本官亲眼所见,岂能有假?给我批颊!狠狠地抽!”
跟班脱下鞋子,用鞋底一通大嘴巴子把两个狗官抽成了口里只能呜呜作响的猪头,满地牙。随后屠御史吩咐了跪在地上的皂吏们几句“天日昭昭”的大道理,扭身去了府衙。正在城北监督放赈的知府同知闻讯赶来,屠御史也知道,如果此刻把所有官员一网打尽,百姓们都得饿死,于是吓唬了他几句,然后继续北上。
到最后,屠大人亲自坐镇保宁府一个多月,强行平抑了高昂的米价,亲眼看着秩序井然,方才心满意足地去了成都。
可惜,屠大人并不知道,保宁府和顺庆府已经烂得几乎不可收拾。
程西是西充丰乐人。闹大水时仗着身强力壮总算逃得性命,后来和一些劫后余生的家伙们聚在一起,总共有百十人。大水过后,野菜、蛇鼠等什么都没了,大家伙吃树叶、啃树皮,甚至吃死人,眼看要饿死时,总算挨到了官府放赈。粥里有不少沙土,但饿极了的人谁会在乎这些?每天早晚两次粥,性命总算能保住了。屠御史在阆中南门外见到领粥的饥民里面就有程西。
等那个骑驴的大人离开的第二天,再领到的粥显然好喝多了,一粒沙土都没有,里面还放了盐,那一丝丝的咸味简直能顺着舌尖一路沁到心里,那滋味,别提多美妙了!然而程西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因为他知道:自己这帮人这回真的可能要饿死了!
跟始终生活在阳光下的屠大人不同,程西从小就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所以,他知道,无论多么光芒万丈地耀目,阳光永远有照不到的角落。那里发生的事情,才会决定他这样的小人物的生死。粥里有沙子,这是知府大人的好意,只有真正脚踏实地从基层做起、而且真正关心百姓生死的父母官才会这样做——因为从知府同知、通判、判官、县太爷、县丞、主簿、班头、皂吏、民壮……这一路下来,每一个层级对下一级都拥有绝对的权威与权力。白花花的大米,黄澄澄的豆子,本身就是难以抗拒的诱惑!如果里面掺了沙土,那些坐拥巨大权力的老爷们可能看不上眼,下面有心想贪一些的家伙们能力有限,拿也拿不了多少,无论如何,总会有一半左右能落到饥民的肚里。
这些,便足够能让人活下去!
等程西吃到十足的美味,他便知道,这一刻,确实有阳光照到了自己栖身的这个角落——但同时程西也知道,要不了多久,阳光便会移去,而自己,绝对等不到享受阳光的再次沐浴便会悄无声息地、悲惨地死去。
果然,美味的咸粥只持续供应了四五天,然后就由早晚两次变成了每天一次。这时候程西听说那个大人已经去了保宁府。
每天一次继而变作时有时无,粥里也不再有咸味,清汤寡水的能照见人影。城南的粥棚是最后一处断粮的,此前他处的饥民口口相传,全跑过来,已经聚了小两千人。连续三天不见放粮人,不知哪个喊了一声“进城吃饭去啊”,程西就被人潮裹挟着冲进了南充城。
疯狂的人群冲进所有房屋,抢劫了他们能见到的一切。
官兵来了,于是一场混战,到处都是死人。
等程西领着众人从北门逃出来,南充城里的大火整整烧了五天五夜。南充成了白地。
“去篷州(今蓬安)吧。只有城里才能找到吃的!”程西带着剩下的几百人杀向北面的篷州。
篷州里也燃起了冲天的大火。不过这火却不是程西他们放的,而是城里人自己闹出来的乱子:屠御史见到城中米铺的粮价竟高企到三两五钱一石,又怒了!
抓了哄抬物价发国难财的奸商,强行把米价限定到一两以内……然后,见无利可图,再也没有粮商向蓬安贩米、城里原本有不少存粮的富户们也不再肯把家底拿出来贱卖……再然后,城里开始饿死人了!
屠御史眼里的秩序井然,只是亲眼见证了南充知府前车之覆的段元济,动用了手边所能动用的一切力量,在御史大人眼皮底下勉强维持着而已,而屠大人见不到的地方,早已经糜烂到无法收拾的地步。等屠大人意气风发充满自豪感地地离开保宁去成都府不久,程西的那伙饥民已经在蓬安城南的凤皇山里建起潦草的营寨,一年多便渐成了气候,时不时越过府境到保宁府的南部(“南部”既指保宁府南,也是地名,就叫南部县)抢一把,人员也扩充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