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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忘记(3 / 3)

轻人既言欲见天下剑术,便成全他吧,给他回信,时间就定在今日黄昏。”

黄昏之时,有一人挟剑而来。

其人英俊,傲然,一身白衣,虽有风霜色,却掩其出身大家的颜色。

楼近辰坐在那里,正与大家闲聊,看到对方的到来,便停住话头,看着对方。

“在下何广,以剑试天下,行至此处,听闻火灵观楼前辈之剑乃泅水之最,心中欣喜,还请楼前辈不吝赐教。”何广的话,虽未刻意大声,但是却又凝而不散,随风而飘,竟是传的极远。

商归安见对方说话一点都不谦虚,心中恼怒,想要开口之时,却被楼近辰一摆手,对着那何广说道:“我未见过你的剑术,而你却想我赐教,那你先演练一套剑法吧。”

何广脸色微变,说道:“楼前辈果然大气,不过你不亲身感受,难免如雾里观花,曾有许多前辈不敢与在下比剑,便让在下演练剑术,看过之后,又说不出个言语,至那时,未免不美,我知楼前辈非是浪得虚名之辈,初回泅水之日,便摄夺他人飞剑,但是我们比的是剑术,而非比较法力强弱,不知楼前辈以为然否,若是楼前辈爱惜名声,不愿意比试,只需楼前辈开口,在下转身便走。”

楼近辰听了这话,却是笑道:“你虽为剑客,却又有着几分狡诈,我便依你,只比剑术,不凭法力取胜。”

何广心中一喜,他知道楼近辰的法力在自己之上,因此早已想好此策,只比剑术的话,他从未怕过谁,在广陵便有许多前辈都败在他的剑下。

而且,他知道,这些成名的人物,在大庭广众之下,必不会拒绝。

“广陵,何广。”那何广一身白衣,手托剑行礼。

他喜欢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名人击败,享受着妒忌愤恨却又无可奈何的目光。

各地有各地的一些比试规矩与礼仪,楼近辰没有见过对方的剑礼,当然不必跟着去学,只依他原本心中的比武之礼,持剑行的是抱拳礼,说道:“火灵观,楼近辰。”

何广听到楼近辰的报名之后,心中已是凛然,这与他以前见过的那些前辈不同,以前见过的那些前辈,很少像他这样郑重的报自己的名字。

于是,何广的剑缓缓出鞘,说道:“此剑名龙胆,乃深海玄铁所铸,成剑之时,满室生辉,我十六岁得之,日夜不离。”

楼近辰看对方手中长剑散发着如水韵般的光华,心知那是一把宝剑,便想着,不知自己手中剑比之如何。

“此剑,名合金,剑长三尺七寸,重五斤七两,十八岁得之,随我远赴此间,本为一凡物,却助我杀鬼,拒神,现已经通灵,如我手足。”

楼近辰缓缓的报出自己剑器的名字与经历,他从未将自己当成前辈,不会因为自己年纪大有了名气,便有自满自骄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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