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都是朋友了你还跟我客气什么呀?”云霓裳将她的鞋子脱下,又小心的将绢帛解开,瞧着她脚上的伤口一脸的不可置信,“咦?辛吉儿你伤口都愈合了呀?怎么这么快的?”
“我也不大清楚,我从小就这样的。”辛吉儿道,“无论受了什么伤,都很快就会愈合。”
“啧啧啧,这都没事了呀?”云霓裳在辛吉儿脚底戳戳点点,“疼不疼?疼不疼?”
“不疼,咯咯咯……就是好痒痒呀!”辛吉儿笑了起来。
“疯子你说这是怎么回事儿啊,好奇怪呀。”云霓裳道。
“也许是你的伤药很灵验吧?”疯子道。
“也没这么灵验呀……”云霓裳一脸疑惑道,“辛吉儿你是不是吃过什么灵丹妙药呀?”
“没有。”辛吉儿摇头。
“那就奇怪咯。”云霓裳说。
辛吉儿是也没有吃过什么灵丹妙药,也没有像胖子那样从小在药水里泡大,她之所以免疫力特别高,愈合能力特别强,那是因为她小时候顽皮淘气,爬树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下来,摔伤了五脏六腑,大口吐血,怎么也止不住。
还是阿噶弟用一根空心芦苇刺穿自己的胸膛,将心血输入到了辛吉儿体内,这才救了她一条小命儿。
因为狼人的自愈功能十分强大,虽然比不上血族,但也相差不多,而阿噶弟可也不是普通的狼人,他是狼王!
所以辛吉儿虽然不是阿噶弟的亲生女儿,也不是狼人
,但身上却流淌着狼王的血脉。
只是她自己不大知道而已。
云霓裳给她穿好鞋子,让她走两步,却也走的歪歪扭扭,不是因为脚上的伤,而是因为山洞里不平,另外她从小到大也从没有穿过如此合脚舒适的布鞋,未免不大习惯……
他们於吉部落过的是自给自足的生活,身上穿的衣服也全都是毛皮所制,甚至就连内衣都是皮子。
还是后来认识灵儿千叶她们,才慢慢的习惯穿棉布丝绸的内衣,甚至还有胸罩内裤这种现代女性用品。
直接从原始社会到现代社会的飞跃。
令当代人云霓裳都大开眼界,下午陪她洗澡的时候,对她身上奇怪的衣物就大感兴趣,一个劲儿的问她这是什么?那是什么?
可惜辛吉儿也搞不大清楚,只是隐约听灵儿千叶她们说,好像是萧大哥发明的?
云霓裳就也不大相信,萧大哥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发明这种女性用品?
她就不知道人家萧辰其实是妥妥的妇女之友……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暖男。
“肚子好饿啊。”辛吉儿都能听见自己肚肚里咕噜噜的响,从中午到现在,还没有水米沾牙,他们也没想到会遇到这个状况,所以也没有携带任何干粮。
摸出几颗大山楂丸跟云霓裳分着吃了,不但没有饱腹感,还更饿了,大山楂丸本来就是促进消化和增强胃动力蠕动的药物,将肚子里所剩无几的那点东西,也都消化的干
干净净鸟。
“喂,你有没有带吃的?”踢了歪在一边养神的温桓一脚。
“你就知道吃!”温桓道。
“都怪你把我们带到这个鬼地方来。”辛吉儿道。
“那你咬我啊……啊哟,你还真咬啊你,你属狗啊的你!”温桓也正郁闷呢,听到辛吉儿的埋怨,更加生气,正待跟她吵架,忽然感觉胳膊一痛,忍不住大叫起来。
“是你让我咬你的!”辛吉儿道。
“你有病啊你!”温桓气道。
“你有药吗?”辛吉儿问道。
“你这个傻病什么药也治不了!”温桓道。
“你才傻呢,你全家都傻!”辛吉儿自从认识灵儿千叶她们之后,可也学会了不少东西,吵架只是其中之一。
“哎呀你们两个可别吵了。”云霓裳道。
辛吉儿就不吭声了,低着头抱着包裹,在里面翻翻找找。
“你找什么呢你?”云霓裳道。
“找吃的呀。”辛吉儿顺手摸出两根儿东西丢在一边,埋头继续寻找。
“这是什么,胡萝卜吗?”云霓裳顺手捡起来,凑到火光前一瞧不由的大吃一惊,“这是人参呀!”
“是呀,这个不能吃,有毒的。”辛吉儿道,“但是胖哥很喜欢这个,我就是带给他的,可是他不在,我就忘了丢了。”
“我的天哪,这几根可是野山参呢,都有一斤多重至少也长了两百多年这可是珍贵之极啦!”云霓裳叫道。
这几根野山参虽然不是很大,但也有一斤多,七两为
参,八两为宝,这可不就是宝贝吗?
一根儿就价值连城,这还好几根儿……不是你好歹也做个盒子放啊,就这么随随便便的乱丢,这须子若是弄断一根儿,可就少千两的银子呢!
你还说你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