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与自己齐名的第一杀手,就是将来必然会遇上的对手,怎么可能不事先调查清楚?
因此宋千流心里其实非常清楚,这一次他的处境,可以说是真的非常不妙。
洛阳和他一样,从来就没有过任务失败记录。
即便宋千流明知他已经被洛阳给盯上,他也不可能因此而畏首畏尾。
他有他自己的尊严,他可以被与他实力相当的洛阳抹杀,但绝对不可以因为畏惧而躲躲藏藏。
要是因为被人追杀而躲在家里不敢出门,还没被洛阳杀死,宋千流就已经先被自己讽刺致死了。即便明知身处险境,宋千流还是照常生活,该干啥干啥。
晚上是整个江州陷入最为繁忙、混乱的时间。人们也因为急着下班而不会顾及其他,像极了迁徙的动物种群。
地铁站,是最常见的下手地点之一。这个时间,人潮涌动,人流来往迅速而密集,简直就是天然的“捕猎场”。
宋千流站在人潮之中,就像普通人一样,即便他拥有一张颜值逆天的脸,在这种时候也不太容易引人注意。忙碌了一整日,人们都很疲惫,都很急着回家。
他拿出电话,
正打算要拨的时候,却听到耳边传来一个声音。
“嗨,你好啊~”
那声音近在咫尺,简直快要贴上他的耳朵,让他觉得有些痒。可即便现在将近夏日,那个声音依旧充斥着冰冷的寒意,让人不寒而栗。
宋千流的瞳孔瞬间收缩,手中的动作也滞住,就连呼吸也跟着一起凝滞。
他的注意力太过专注,完全以至于……他忘记了同样被列为目标的自己——在他寻找“猎物”的时候,他也正在被他的“猎户”寻找着。
虽然他自认他的穿着、长相非常低调,可在同为杀手的洛阳眼中,他却要比一般人显眼得多,因此当他作为目标时,也能更快被找到。
他们很相似,自己能想到的事,对方也都能想得到。
几秒钟的时间,仿佛整个世界都随之静止。
宋千流转身之时时,他的手臂已经中了一刀。如果他反应慢了一秒,恐怕正在流血的就不是他的手臂,而是他的左肋——他瞄准的是他的肾脏,打算直取命门,不愧是专业的。
好在宋千流的速度很快,也很熟悉拥挤的人流,即便是在拥挤的人潮之中,依旧可以快速移动、迅
速逃跑。
有人受伤、流血,一部分人群陷入惊慌混乱之中,人潮变得分外拥挤、混乱。
一场赌上性命的追逐游戏,就此拉开帷幕。
手臂上的伤根本算不了什么,宋千流也完全可以暂时忽略这点疼痛,跑的飞快。洛阳则在他身后穷追不舍,只是在下班大潮的阻碍下,这场追逐并没有他料想中的那么顺利。
可洛阳非但没觉得急躁、气恼,反而还愈发起兴:“哼哼,不愧是哈迪斯的第一高手,反应果然迅速,有意思,值得本姑娘追一追。”
宋千流心中有数,若是纯拼实力,他和洛阳其实差不多,拼上全力,大概也是不相上下的结果。只是,论及和残忍的程度,他得自愧不如。
只要他的脚步迟疑一刻,就会落入对手之手。
他跑的飞快,跨上台阶时的迅捷程度,简直堪比轻功。洛阳在他身后追逐得津津有味,居然还越来越享受这个过程。
跑出地铁站之后,宋千流赶紧寻找可以登高的地方,准备往高出跑。
任何人都有缺点,包括臭名昭著、至极的洛阳,她唯一的缺点就是……怕高。
宋千流还不至于慌不择
路,在了解洛阳缺点的情况下,自然要想尽办法为自己制造有利条件。即便是要决斗,也得找个对自己有利的地点。
而他现在又受了伤,最好的选择是战术撤退,而不是正面迎战。
考虑到避世信条,宋千流的路线选择也非常慎重。能在如此高速的奔跑的状态之下选择最佳路线,也只有他这种级别的高手能做到。
但像洛阳这种人,才不会去考虑什么信条,只要她爽,怎样都好,至于惩罚什么的,敢就尽管来。
然而,即便是心思缜密、谨慎小心的宋千流,也难以避免百密一疏——他没看好脚下,一不小心踏入一堆废弃的破铜烂铁中,脚被卡住,费了半天的力气也没拔出来。
眼看着自己的脚腕鲜血淋淋,而一条胳膊也还在流着血,他这状况实在是有些狼狈凄惨。
当一硬物忽然抵住他后脑时,他选择放弃挣扎,面无表情,冷冷开口道:“是我输了,我的性命,你拿去便是。”
洛阳故意用刀柄抵住宋千流的头,目的就是要看看这位高傲、冰冷的猎物被他捕获之时的反应。
他的脸上勾起一个戏谑的笑意,转到夜十
一面前,以刀尖挑起他的下巴。
这个传说中的,拥有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