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说的。
如果这个人能抓到真正的凶手,那是再好不过的事。如果不能,多告诉他一点又何妨?反正不管他是否签字,都会立刻被抓去拘禁。
被他们拘禁的人都是用塞嘴蒙眼堵耳,束缚带全身捆绑,插着尿管,鼻饲流食来享受“好吃好喝”的生活的。就这样他知道再多有什么用?
“我们推测你是随机杀人。选择的是早晨,有人去洗手间,但人并不多的时候。这样你可以找到目标,又不会被其他人撞见。
“通过隔间门上的旋钮,你很容易知道里边有没有人。你发现整个洗手间只有第一排3号隔间有人时候,你就可以安心地动手了。
“于是你进入4号或者2号隔间,从顶上翻过去用钢尺杀死了他。然后你躲在隔间里,擦掉指纹,处理凶器。
“凶器可以藏到别的隔间,比如插在另一个隔间的卷纸桶里,这样就很容易能留下别人的指纹。后来事实上你也是这么做的。
“最后你躲在某一个隔间里,等待有其他人进来之后,你再出去就行了。
“即便你进出的时间有点可疑,也很难有强力的证据来指控你。怀疑会落在在凶器上留有指纹的人身上。
“但你没想到的是,死者在临死之前按下了衣袖上的紧急呼救按钮。这让你慌了神。
“你擦掉指纹,翻越到4号隔间,习惯性地按计划把钢尺往卷纸桶里塞想藏起来。所以卷纸桶上留下了血迹。
“你的衣服上有撕咬痕迹。有可能是搏斗的时候留下的,也有可能是你自己想撕掉有血迹的部分往马桶中冲掉。
“但时间太短,太多证据无法处理,而且更严重的是你无法解释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有作桉时间。
“所以你被我抓到了。”
两个摄像头直直地盯着孟飞,就像在紧盯着一个连环变态杀人狂。